我也來分享我的
2~3年前 還住在婆家時
因當時有一機緣 婆家附近有人賣房
而在當時剛好本身身上錢夠付頭期款
(婆家人不知 外加剛好請育嬰假)
婆婆提出他認為很好的提議
我們跟小小姑各出一半頭期 掛名婆婆
後續貸款 我們出(我們搬過去住)
以後老家跟這間在過給我們(很好聽)
講到這…讓我想到 車子的事
在這事前 老公,婆婆,小小姑 三人各出5萬頭款買車 掛婆婆名
後續貸款我老公出
結果因某些緣因 我們又買了休旅車
而婆婆認為舊車她名 有權決定給誰
他認為我們有新的 就因該給小小姑
就這樣 老公,我都無使用權
(老公有抗議但無效)
而在此後半年 車子保養 換胎還是要我們出
經這事 可想而知 照婆婆提議
是否到後面我們也還是要看他們臉色
跟老公私下討論
寧願自己苦一點 多存一點 買好一點
也不願買別人名 而沒有決定權
後續我們就被趕出婆家
租了不到5坪的小套房
多存了一年半 買了現在新房
原先要買我名 婆婆一直亂
認為買我名 他兒子沒保障
(但小姑老公買房
卻跟小姑老公要求一定要掛小姑名)
頭款貸款都我們自出
雖然婆婆現在會吵著要過來住
但老公會嚴然拒絕 並說明房子決定權在我
適時放棄已付出的(說真的有時很不甘願)
並把以後可能會發生的事細想一下
與老公討論一下
會比你一個人胡私亂想來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