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違規發言判決(改判)

作者: kidd0508 (小刀)   2016-08-02 14:16:10
原公告中第二則、第四則與第五則檢舉,
經與s板主討論後改判,
並且在此向melodywu、daretosay、singlemom三位板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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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置底檢舉
→ verphy: #1Nc6r7Hw 未說明符合婚前哪一種身份, 07/27 16:34
→ verphy: 並且文章內容為心情抒發非求助發問 07/27 16:35
→ verphy: 違反版規7-2 07/27 16:35
●31883 ~64 7/27 melodywu □ [婚前] 想抱怨一下基督重症的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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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Nc6r7Hw (marriage) [ptt.cc] [婚前] 想抱怨一下基督重症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69607239.A.47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8-02 14:19:00
辛苦了,認真的小刀大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6-08-02 14:19:00
謝謝板主認真盡責,我想問的是,板規禁止鼓動網友肉搜,但卻開放引用他板文章藉以做論據(或者說...攻擊武器),其間是否有所矛盾?
作者: s89227 (Kei)   2016-08-02 14:27:00
目前的標準是,在本站和本板的發言不算肉搜,要對自己在這邊的言論負責,所以可以貼連結或AID,但若要貼內容則需符合轉錄規定;他板事物是指評論他板,如「A板在討論XX,『我覺得A板』…」囧,手機居然是連推,沒變箭頭,我要噓回來嗎(思考
作者: condenza (蛋堡. 過程 )   2016-08-02 14:31:00
原來用其他板的文章佐證真的是可以的唷
作者: kidd0508 (小刀)   2016-08-02 14:34:00
板友轉別板的文章算是提供其他板友參考,google大神比較算是肉搜XD 但就像s板主說的,會上ptt的板友不一定只會來婚姻板,其他板也是會去,要對自己在這邊的言論負責.
作者: s89227 (Kei)   2016-08-02 14:42:00
我補充完整一點,因為板友不一定只在這個板活動,所以要把整個批踢踢視為一個對象,把你(發言者)過去跟我(批踢踢)說過的東西拿出來不叫人肉或挖你的隱私,而是基於過去你對我提供的資訊和認識進行討論
作者: kidd0508 (小刀)   2016-08-02 14:43:00
比如: 最近OO板在討論女孩拜金的問題,我覺得那個OO板如何如何...(以下略) (違規,因"討論"他板事務)OO板友半年前曾在OO板發言,說他分手了但是怎麼半年後又結婚? (不違規,因為各板是開放的,大家都能去瀏覽)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8-02 15:35:00
我覺得這樣滿合理的 之前有個老公上來罵老婆 結果他在汪踢版徵人......
作者: condenza (蛋堡. 過程 )   2016-08-02 15:37:00
我也覺得挺好的 比較能看出事情的真相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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