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我把我老公從台北叫到東部的給的offer
,他有答應,參考一下:
1.時間的自由,支配自己時間的權力和自由,
愛睡就睡愛玩就玩,看片看到爽這樣。
2.金錢的自由,財產對分,外加每月固定金額現金轉帳給他。
3.空間的自由,家裡想買什麼回來堆就買,看不順眼要丟就丟。
4.他媽。我婆來跟我們住。
5.我煮飯。
然後跟他強調自己真的很需要他回來當一家之主
其實實際沒有真的爽到當少爺,我去上班的時候家裡的事他要幫忙處理,
到目前他還算覺得是有比去上班爽囉
反而是我自己在加班的時候,有人在旁邊看直撥時會有種
為什麼我不能玩的哀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