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來原po很心急, 我能理解, 因為我家族在我小時候也這樣過....
首先, 對於自己控制範圍外的人事物, 撈過界的行為除了徒勞無功之外往往還有害
所以聽妳老公的, 小叔跟小姑別管了, 成年人自行負責自己, 不然管不完
當然兄弟姊妹日後落難很難不顧
我自身經驗就是, 他們願意的話可以來蹭飯, 其他金錢&生活上的需求, 自己來
懷孕了也快生小寶寶, 理所當然的妳會想要顧好自己的小家庭, 我尊敬這樣的母愛
但妳的思慮需要加上理性跟考慮到現實面才行
公公的贈與是發生在銀行寄來存證信函之後, 這些贈與本來就會被追討去償付欠款
採用你原文的說法, 這老房子市價70萬
正常狀況是老房子被迫法拍, 拍得總金額-欠銀行的18萬 = 妳公公可以拿回的金額
以70萬來算, 就是還掉卡債後妳公公可以拿回52萬
所以這時候你應該就清楚了, 為什麼你想用20萬去換來這房子會迎來這麼多噓聲吧?
從原文看來, 妳的小家庭 & 妳公公都不具備足夠的經濟實力
妳會想要保護好自己的小家庭無可厚非
但妳忽略了妳公公未來的老年生活也很需要這筆老房子還清債務後的剩款
最後的建議, 就是用市價跟公公買下這間老房子
公公的欠款讓他自己去處理, 餘款也自行享受
當然或許你還會擔心到, 餘款公公花光後還是得靠你們子女
這時候我只能跟你說, 時到時擔當, 現在考慮這個沒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