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已登記,女方悔婚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6-11-22 17:33:07
※ 引述《tor211231 (藍星夜)》之銘言:
: 1. 對於婚姻中發生的問題徵求建議與解決的方法。
: 2. 須明確描述問題的前因後果與現況。
: 我和我老婆是今年6月初訂婚,訂婚後先登記,明年5月結婚宴客(因為29歲的關係),我
: 這邊的親友問都是說今年先訂婚明年再結婚,所以大家都很期待明年的婚禮要好好招待(
: 修理)我。
: 訂婚時有宴客(只有女方,男方出一桌人),訂婚時擺出來的有
: 大聘36萬(退回),
: 小聘22萬(有收),
: 餅錢8萬8(有收),
: 十二禮(含價值約15萬的金飾,有收),
: 求婚戒(約5萬,有收),
: 其他婚紗照之類的零碎支出雖然是我出的但就不細算了,
: 這幾個月住進老婆家(對你沒看錯,因為我老婆和我媽的關係不好,所以我沒讓她住我家
: ,甚至我和我媽鬧翻被我媽趕出家門,只好去住岳父岳母家),和老婆的關係惡化(她認
: 為我對她不夠好,但我已盡心盡力,為了這段婚姻錢財散盡),雙方皆無出軌跡象,對方
: 要求辦理離婚,想請教版友如果是這樣的情況是否算對方悔婚?是否可以追討給予的聘禮
: 跟金飾?
: 賺錢不容易,如今為了這段婚姻我已一無所有,希望能有相關法律的支持,取回我應有的
: 權益,謝謝版友回覆。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
看一堆下來還是覺得你單純被騙錢而已喇
婚姻詐騙都是這種劇情
看多了
先登記了表示已經結婚
只是沒辦儀式,所以你的東西應該是拿不回來
因為聘金那些都是為了結婚所以照傳統贈與
既然已經結婚,那就不存在悔婚的問題
只有「要怎麼離婚」
當然
你有辦法證明對方有詐欺故意就去吉死這隻____八
你唯一的籌碼只剩
不離婚
拖下去
也不要讓對方抓到把柄
務必成為無過失的一方
對方想離婚
東西還來拿錢來談
還有就是不要把對方當老婆了
如果你真心想要回自己的一切的話
好好想想你媽為什麼偏偏看他不爽吧
好好想想為什麼如此輕易的就跟你登記又如此輕率的就要離婚吧
好好想想為什麼這麼剛好是在你錢都拿去買東西送他之後突然個性不合吧
因為對方從來沒打算當你是老公啊
勸你快找個好律師
討論接下來要怎麼對付他吧
繼續感情用事
妄想對方對你還有點感情
會可憐你體諒你
只會輸的更難看喇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11-22 17:35:00
.
作者: tor211231 (藍星夜)   2016-11-22 17:45:00
謝謝,你的發言和我摯友有87%像,都是講給我這個87聽的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6-11-22 17:47:00
有舉證才有勝訴,要告詐欺還是打離婚官司, 最好是問律師找出勝算最高的方式, 請求歸還損失
作者: unknowid (...)   2016-11-22 17:49:00
2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6-11-22 17:50:00
另外原原波付聘金時是否有贈與方面的證據或是照片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6-11-22 17:51:00
就你目前寫的看來,我也覺得這很可能是騙婚詐財。
作者: tor211231 (藍星夜)   2016-11-22 17:57:00
只有拍聘金盒和裡面的錢,不過看不出來到底有多少,很厚一疊就是了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6-11-22 17:59:00
tor小弟,你這一定要請律師,可從詐財的方向著手
作者: miconches (小Q)   2016-11-22 18:01:00
推對方想離婚,東西還來拿錢來談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6-11-22 18:01:00
tor 你完了 如果金額不能舉證 那你就算勝訴 也不能求償
作者: UncleJ (J叔叔)   2016-11-22 18:01:00
不見得一定是詐財啦,有些人是真的很敢要更何況也登記了,真的詐財不會這麼傻還走到登記這一步總之,不管是談結婚條件還是離婚離婚,急一方就輸了雙方都被這個婚姻綁住,女人青春有限,搞不好老婆比你還急拿「離婚」當籌碼,要對方把錢還回來看來是最有希望的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6-11-22 18:05:00
推不要簽字等女方還錢再說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6-11-22 18:06:00
拖著不離請注意婚後財產增加狀況...免得還要吵一次剩餘財產分配
作者: tor211231 (藍星夜)   2016-11-22 18:08:00
那我大概知道該怎麼做,不滿意就是不簽,這樣我的配套措施又更完善了一點,謝謝各位版友建議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6-11-22 18:09:00
另對方因共同生活產生之債務,也有可能要背的,現在應已回家住沒住老婆娘家了吧
作者: tor211231 (藍星夜)   2016-11-22 18:10:00
婚後財產我是不太可能增加了,這一年來我媽看病開刀住院的醫藥費我分毫沒有幫她出,都放給她自己想辦法(因為鬧翻了),現在想想我真的很不孝無債務,這一兩個禮拜開始談離婚我就回我媽那裡了謝謝版友鼓勵,當一再的挽回都無效時,回首來時路才發現自己為了一段婚姻沿途丟棄了很多東西,還好我媽開刀沒錢不讓我知道這件事情我偶然之下發現了,不然我媽如果因此走掉可能就是我人生最大的遺憾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6-11-22 18:33:00
這會不會是一種比較新的騙婚詐財手法?!就是“真的”去登記,再來吵離婚?這篇建議的“拖著不離婚”,說不定是能多少拿回一點錢的正解
作者: Fireya (☆*"`'*-.,)   2016-11-22 18:35:00
如果是要詐財 當初大聘應該會收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6-11-22 18:39:00
樓上,也對!不過很多細節外人都不知道
作者: Fireya (☆*"`'*-.,)   2016-11-22 18:41:00
樓上 我是覺得你不要一直說人家詐財 連原原po自己都推文說排除詐騙的可能了...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6-11-22 18:43:00
樓上你說的對啦!同為女人我只是覺得這新婚老婆太壞了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11-22 18:47:00
還是馬上找專業的律師 比網上討論詐欺來的實際
作者: sindygirl   2016-11-22 18:47:00
詐騙是不像,比較像是找個備胎,結果遇到真命就想快閃。我有個女的朋友跟老公結婚3個月就被逼離婚,就是出現真命天女,勸原原PO要狠下心走法律跟他耗來減少損失。
作者: Fireya (☆*"`'*-.,)   2016-11-22 18:48:00
詐欺要成立也沒那麼簡單 原原po說一堆細節他不想講 那我也懶得猜有沒有詐欺 反正他自己都說應該是沒有
作者: SchatzKiste (鍵盤毛利蘭)   2016-11-22 18:55:00
這案子走刑事是給自己找麻煩,連以刑逼民的作用都沒
作者: tor211231 (藍星夜)   2016-11-22 20:17:00
女方的心思我不去猜測(當你一切都願意退讓願意配合願意改變結果還是換來一句我還是要離婚的時候我就已經累了),如此堅決的態度或許另有隱情,不過也不是我要去顧慮的部分,我只要抓住一點:她似乎急著要離婚,這樣就夠了
作者: chunpei ( )   2016-11-22 20:38:00
如果對方很急著離婚 一定是她會急著來找你談你的那些錢其實不用多慮 條件開下去就對了啊
作者: yc287524 (Currychild)   2016-11-24 10:17:00
因為要離婚了 所以把對方講成詐欺之類的 你才會心情好觀念不合也不是一兩天的事情 你結婚前應該就曉得了版友不知道你們平日相處的情形 也都只是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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