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想分享身邊也有類似的例子。
男方也是從頭到腳表明不要孩子,後來是女方執意要求,而且也是像原文說好,責任在女
方。所以像是產檢、帶孩子、費用等等也都是女生自己準備。
你說這個丈夫很失格嗎?但是從ㄧ開始就談好的不是嗎?所以即使有孩子之後,男方的生
活沒有改變。不過女方也甘之如飴,因為她自己很清楚當初選擇這樣的男人結婚後生活的
樣貌。
他們的婚姻還繼續當中,而且女生還用試管生了兩個,也圓了她的夢。
如果別人為她抱不平,她也是很表面的承認丈夫是她選的,孩子是她執意要生的。歡喜做
,歡喜受!
我知道這樣聽起來相當不合理,但的確有這樣的情節發生中。
如果原po對於當初的協議不滿,應該是私下和太太討論未來相處方式。畢竟孩子已經生了
,無法回頭。在這邊讓所有網友公審沒有意義的。好好協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