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買房縱然惹的男友不快
但最大癥結點還是在男方家人吧
來看看原po的時間軸
買房前男方家人毛之多就不放入了
相信大家都記得
※ 引述《ginfuger (愛狗人士)》之銘言:
: 2017年1月底 (主要爭執點出現)
: 新人討論要住哪時 男友表示家裡無餘力幫忙部分頭期款 只能出家具錢 跟公婆住的話
家
: 裡也沒空房間可住 而男友自己剛出社會沒幾年 加上負擔婚禮婚紗等費用 也沒辦法
(
: 男友堅持負擔所有婚禮開支 不讓我或家裡幫忙)
: 我自己出社會比較久 已經有超過200的存款(雖然我也是存很慢xd) 所以有問男友能不
能
: 接受買或租娘家附近 原因是因為娘家附近的房價算是雙北市內兩人目前能勉強能負擔
的
: 離兩人公司交通也方便
: 男友說第一選擇還是台北市買房 (現在當然買不起 所以只能租)之後一邊租一邊存錢
頭
: 期 但也可接受住娘家附近 這是第二選擇
^^^^^^^^^^^^^^^^^^^^^^^^^^^^^^
女方也不是從來都沒問過能否住娘家附近
只是男友覺得不是最好的選擇
: 發現娘家隔壁社區有一個不到15坪 1+1房的物件 跟爸媽去看後大家都喜歡格局採光
就開始跟房仲
: 斡旋
: 斡旋有點久 不太確定成交機率大不大 賣方價錢很硬 最後談成後定案 -我出2/3頭期款
: 我爸媽出1/3頭期款當作先借女兒的 另外銀行貸款200萬 (約月付房貸一萬元)
: 癥結點在 我在簽約當天才告知男友 男友覺得不被尊重 兩人溝通過後 考量經濟情況決
定
: 還是先住新買的小房 房貸也比在台北市中心租房便宜 不會造成過大負擔 也較能存錢
: 等到2-3年後有了小孩不夠住 可以把小房賣掉 當頭期款換較大的房子 兩人取得共識
^^^^^^^^^^^^^^^^^^^^^^^^^^^^^^^
男方得知時雖然不悅
但是經過女方分析並且說以後可以小房換大房說服
已經說明若不是男方家裡在那邊鬧
這件事已經有共識了!!
女方也沒因這是婚前購買的房子就覺得完全是自己的
不是說未來可以賣掉當作另一間房的頭期了嗎
: 2017年3~4月-
: 男友爸知道這件事極震怒 堅決反對我們住在小房 但因為他們還是不出錢 所以堅持我
們
: 必須婚後在台北市租房
^^^^^^^^^^^^^^^^^^^^^^^^^^^^^
後面就不必多看了
就是一個活到50幾歲自己還是無法自己買房搬離岳母家的老魯蛇在那邊鬧
版友指責女方買房不與男友討論
這她應該已經跟男友吵過一次了
就經濟考量後男友原本也已釋懷
就是魯蛇爸在那邊鬧
自己沒能力一輩子當魯蛇還指手畫腳想控制晚輩
男友後來的態度也是因為夾在中間覺得累了吧
不過如果這男友沒辦法脫離自己原生家庭
尤其是他那個魯蛇爸
原po真的真的別結比較好
魯蛇爸還沒結婚就在那邊機車
結了之後呢?
雖然妳應該已經黑到發亮
但除非老公很挺
不然到時吵回不回婆家
看婆家臉色一定是比現在更難受
最後感覺原po爸媽真的是好委屈
幫忙出錢出力還要被一個老魯蛇嗆
唉....多想想自己爸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