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kobe8x8水桶30天、oxmom0918永久水桶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7-09-25 22:23:26
1.
#1PoFy4Mq (marriage) [ptt.cc] [求助] 勾選婚姻經驗問卷抽200元禮卷!
板規8-2
檢視文章,其內容為問卷徵求,
但在發布問卷文前未先來信尋求板主審核即逕自發文,
已為違反板規8-2。
文章刪除並退回,kobe8x8水桶30日。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7-09-25 22:26:00
無婚姻點可以推文隨便扯兩句過關,問卷文就不給補救機會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7-09-25 22:31:00
有退文罰則又沒來信徵求審核之違規問卷文屬情節嚴重,沒有給予補救的理由。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7-09-25 22:33:00
你高興就好,大家學著怎麼玩吧。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7-09-25 22:42:00
所有判決皆依明定板規行事,也都有說明理由,到底哪來我高興就好的結論的(搔頭
作者: idoit (do cry do smile)   2017-09-25 22:46:00
如果覺得版規不合 應該是連署要求修改版規吧 判決的確是依照版規啊 版規可以修訂得再明確些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7-09-25 22:46:00
板規1.1-1.5哪一條有說可以推文補充婚姻點? 板主高興嘛人家檢舉的時間點明明就沒婚姻點,被檢舉了隨便補兩句過關好像我違停被檢舉拍照,警局收到照片沒馬上處理,過兩天說"反正現在車開走啦,沒違停啦,免罰啦"
作者: idoit (do cry do smile)   2017-09-25 22:49:00
板主應該要自行提出修改版規的徵求意見文吧 畢竟版規很多地方模糊地帶多u大別生氣 雖然我也覺得那篇很令人火大 但版規也沒說不能推文補充 這就是沒列明的模糊地帶 希望版主可以讓版友一起參與修改並且投票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7-09-25 22:53:00
所以說大家學著怎麼玩囉,沒說錯啊。同樣沒婚姻點,A中午發,板主午休看見,十分鐘秒刪水桶B半夜發,板主在睡覺,跟板友吵了大半夜,早上八點推文補充過關所以要發這種文得挑良辰吉時啊簽名檔也算文章的一部份,那放點婚姻點在簽名檔就無敵囉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7-09-25 23:19:00
uwmtsa謝謝你提出板規的疏漏,簽名檔非文章主文的認定確實該明確列於板規內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7-09-25 23:24:00
所以無婚姻點文可不可以推文補充,補充有沒有限時?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7-09-25 23:24:00
至於你說的補充婚姻點以規避違規的立論,我部分同意,因為我始終認為非情節嚴重的違規若是在板主裁判前改正其錯誤,就該視同無違規,因為"他已經察覺到自己的錯誤並且修正了",而非裝作沒事般自刪文章。只是這種改正行為是否需要只侷限於大寫E修改文章、或推文補充亦可算數,這的確是該考慮的問題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7-09-25 23:25:00
十分鐘?一小時?一天?一週?還是板主高興多久就多久?所謂的"察覺錯誤"往往是板友提醒或是檢舉我再舉個例,很多人文章開頭就說"如有違反板規請告知自刪"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7-09-25 23:27:00
哈!我以前就反應過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7-09-25 23:28:00
這不是擺明了不看板規嗎?可是違規了也不是叫他自刪,對吧?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7-09-25 23:30:00
自已刪違規文不算是改正嗎??改正就一定要改好改滿?板主判決前自刪文不佔板面也不算改正? 反正都你說了算!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7-09-25 23:44:00
我認為在板主裁處前修正即可,以現在的板務處理進度來看尚不需特地規範修正時間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7-09-25 23:45:00
還有 板主你們以前對於違規文可是可以親自推文提醒改正的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7-09-25 23:46:00
至於判決前自刪違規文章判裁罰與否,在#1NYO_6bs (marriage)公告即有說明如何處理,現行板務也是依此原則運作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7-09-25 23:48:00
那這樣,你的“板主判決前”和“板主推文提醒改正”不就自己打自己?反正你爽就推文提醒,你不爽就可以直判決,情節是否重大反正也是你的自由心證。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7-09-25 23:48:00
整篇下來,其實結論還真的是你高興就好。依板規沒錯,但是板規留了很大一個洞你玩好像法律說殺人者死,但是沒說什麼時候執行,關到老死也算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7-09-25 23:50:00
不是本來就有漏洞嗎?前板主也說過有漏洞,但就是不改啊!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7-09-26 00:16:00
兩位說的改正時間與判決時間其實在s前板主的#1P8yQTqI板務文第二點與我的#1PA6XhzF板務文中就有相關回應所以我還是維持前述立場,僅對推文補充婚姻點是否恰當進行考量;簽名檔相關板規會在最近的板規修正公告提出。
作者: doggiedo (doggiedo)   2017-09-26 00:26:00
我知道樓上兩位版友就是在針對我的這篇文章,其實我當時要自刪文再重Po也可以,但是下面已經有其他人留言,不管是噓文或推文,刪除文章就是刪了別人的意見。所以我才在推文補充。拜託,別為了這種小事一直為難版主,如果有意見去修版規阿!!
作者: s89227 (Kei)   2017-09-26 00:32:00
印象中修改跟時限的問題已經討論過幾次了@@"
作者: doggiedo (doggiedo)   2017-09-26 00:32:00
再來一堆噓文說無不值得討論,你們看後面有幾篇文章討論這個議題......很多事情不是在版上說話大聲或是一直檢舉就是對的,版規就在那裡,有模糊空間你們就去修阿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7-09-26 00:34:00
我沒有針對你,我和你沒恩怨。不要自己對號入座。修板規? 只有板主可以修。又不是都沒有質疑過板規及做法。反正就照以前判例,管以前做法是對是錯,照以前就沒錯?呵呵。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7-09-26 00:39:00
所以說你堅持你所謂的立場,你高興就好。要玩的人盡量。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7-09-26 00:43:00
要玩很難玩啦,怎麼玩的過?都板主心證了。要往上檢舉也很難啦,去看看那些群組務,申訴有啥用。
作者: doggiedo (doggiedo)   2017-09-26 00:45:00
其實你也不用那麼生氣,你覺得違反版規你就去檢舉,文章如果沒營養,自然不會有人討論,不是愛怎麼玩就能怎麼玩....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7-09-26 00:47:00
我又沒覺得你違反板規,我是質疑板主~~我對你沒意見,你的文章我也沒意見,那個主題我也沒意見,你有無違反板規我也無意見~
作者: soyasauce (醬油)   2017-09-26 02:42:00
究竟kobe8x8是水桶30天還是80天啊?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7-09-26 07:41:00
標題筆誤已更正,實際執行無錯誤,感謝提醒
作者: zero1000 (\⊙▽⊙/嗨咖)   2017-09-26 08:14:00
推這篇
作者: trumpet12 (清晨的巴黎)   2017-09-26 08:55:00
始作俑者還是一樣理直氣壯啊!版主的判決就成就了這種人啊!
作者: necrophiliac (春天的黃鴨絨)   2017-09-26 21:51:00
板主都是無薪在管版,也不可能24小時上線,半夜發文本來看到的人就相較於中午發文來的少,如果覺得版規不合理,可以要求修改版規。在這邊吵發文要良辰吉時有事嗎? 板主管版讓版面清爽,盡他的責任沒有錯不需要針對版主攻擊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7-09-27 09:05:00
版主本來就不可能24用PC上板,某些人只能說她運氣好但如果態度還要如此張揚,那大家也是都看在眼裡啦。。。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7-09-27 22:57:00
哈!又不是沒反應過,他覺得不用改,我當然繼續針對啊
作者: doggiedo (doggiedo)   2017-09-27 23:48:00
拜託,樓上的幾位大姐,妳們不要一直追這我這篇文章不放好不好,我真的沒那麼帥到妳們一直緊咬不放啦!
作者: AzRaeLT (澄心)   2017-09-29 13:39:00
搞不懂,版主連基本裁量權都沒有?不同的管主管版本來就有不同的風格 抓著小事緊咬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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