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關於聘金問題

作者: sopoor (愛染秋雨醉箋札)   2017-12-06 09:18:06
以前在marriage的文章,重新再發一次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57074445.A.28A.html
作者: sopoor (愛染秋雨醉箋札) 看板: marriage
標題: [閒聊] 聘金/嫁妝的演變
時間: Fri Mar 4 14:53:58 2016
看到新聞,想想說說聘金和嫁妝的一些事.
 (標題[閒聊]要補上婚姻重點,否則會被刪文,所以改標題回覆新聞) 
   嫌文長的直接看黃色重點吧.
  資料來源大概是老師/古書和一些研究報告,因為年代久遠忘了詳細來源,
但大體演變應該沒有錯.如果我有說錯或記錯的部分,也歡迎指教,
  聘金最早時,比較像是我拿了你的東西,所以給你一些補償的做法.
  這時,是有聘金無嫁妝的.(當時也不叫聘金,不過不可考,當成聽故事吧)
 
  大概是周朝之後的古文,有零星提到,新娘出嫁時會攜帶一些首飾衣服等,
  這些姑且就當是嫁妝.
  比較有紀錄的是宋朝,現代的嫁妝習俗主要是由宋之後演變而來.
  聘金主要的用意是用來貼補女方原生家庭,而嫁妝則是女方協助籌備新家庭.
  而演變的過程,有聘金大於嫁妝,也有嫁粧多於聘金,但通常大概會盡量等值.
 
宋朝嫁妝和聘金的習俗濃厚,簡單說,就是看嫁妝和聘金的多寡,
來決定要不要娶/嫁的習俗太盛,所以官方不得不制定法規,規定要多少.
 
 #《宋刑統》規定:『姑姊妹在室者,減男聘財之半。』
 #范仲淹創辦義莊,制訂出30貫錢為嫁女兒時使用,兒子娶婦則為20貫錢。
#司馬光說:「今世俗之貪卑者,將娶婦先問資裝之厚薄,將嫁女先問聘財之多少。
之後嫁妝和聘金多寡又有波折,但大體來說,聘金和嫁妝又回歸到盡量等值,
 或者嫁妝至少要等同聘金的50%以上,否則嫁女兒/娶媳婦的人家是會被恥笑的.
 (門當戶對)
在這邊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不論如何演變,嫁妝一直都不被認為是女方的私財,
 而是協助雙方家庭組成用,因此嫁妝會有很多實體物品,(多是婚後用的著的東西).
 當然女方會夾帶一些私貨(首飾等),但這些私貨多半是作為應急或是傳家(女)之用,
 所以電視劇的媽媽叫來女兒,說這個首飾是她祖母一代代傳下來之類的,
 就是這個緣故.
 有些人以為嫁粧就是女生的私房錢,其實指的是私貨,而非嫁妝本身全部都是
 女方的獨立財,所以古時嫁妝/聘金是要有清單的,而私貨不在清單上.
 這樣的觀念一直到清,民國時期都在,除了少部分地區有所不同外,
 但大體上聘金和嫁妝都是盡量相等,如果不行,也盡量有50%以上的程度.
(少部分地區大概就偏向賣女兒,一次撈回本的概念,就不討論了)
------------------------------
 很多傳統都有其意義,也許在現代看來是不合理的,但是在古代卻是社會結構
 
 非常重要的一環,如果去研究當時的社會結構,就會發現很多傳統不是沒有原因的.
 
 現代人有現代人的觀念很合理,但是要拿傳統來說事時,應考慮到時空背景不同.
 不要一方面享受著傳統帶來的好處,然後一方面又抱怨傳統帶來的壞處.
 享受著傳統的好處時悶不吭聲,遇到傳統所帶來的問題時,則大放厥詞.
 傳統是需要修改,但修改的方式絕對不是讓其中一方佔盡便宜的同時,
 
 又不需盡任何義務.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6-03-04 14:56:00
古代很重視門當戶對
作者: JayceLai (深紅)   2016-03-04 15:01:00
長知識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6-03-04 15:04:00
其實唐朝就有嫁妝了,公主和親的時候那大隊人馬送的不少歷史課本中提到中國文物技術傳到西域就是那些嫁妝啊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拿傳統的聘金聘禮,但是不願意只有初二回娘家XDD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3-04 15:10:00
留盈汰虧不是很自然嗎,應該不限制各憑本事佔爭奪利益,拔河直到雙方可接受的平衡點(動態)。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6-03-04 15:14:00
推這篇 那種堅持自己為大的根本就是厚臉皮不要臉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3-04 15:23:00
就是兩大相撞才有戲看
作者: sopoor (愛染秋雨醉箋札)   2016-03-04 15:26:00
論紀錄的話周朝開始就有零散紀錄,但完整性以宋較為完整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6-03-04 15:39:00
不過嫁女兒30 娶媳婦20 難怪古代說女兒賠錢貨那種看戲的心態不可取...
作者: xulu0 (miss)   2016-03-04 15:52:00
長知識,以後聘金嫁妝可能只會出現在歷史課本上了
作者: iiun (你說呢 ???)   2016-03-04 15:53:00
板規1-3 須附50字與自身婚姻相關內容請於3/5 00:00 前補上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6-03-04 15:56:00
長知識了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6-03-04 17:14:00
滿有趣的 印象中一些古典小說會提到嫁妝聘禮清單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03-04 17:38:00
作者: GGin99 (GGin99)   2016-03-04 21:59:00
這種婚姻知識文還要套版規,版主能網開一面?
作者: bibimiffy (翻滾吧~兔仔)   2016-03-04 22:29:00
這跟婚姻有關吧
作者: otina (otina)   2016-03-04 22:37:00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6-03-04 22:54:00
推,長知識
作者: mrsdsn (Mrs. DSN)   2016-03-04 23:19:00
此文的內容和結婚比較有關,比較適合結婚板。要發在婚姻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6-03-04 23:35:00
同樣的標準的話,一堆黑特文的回文除了黑特以外哪有內容?
作者: cheata (cheata)   2016-03-05 00:19:00
推 門當戶對
作者: moocya (廉價勞工)   2016-03-05 03:48:00
傳統本來就有其因素…至於挑自己有利的說,科科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3-05 18:50:00
有生意頭腦很好啊
作者: dlw (義氣是啥小我只知道意義)   2016-03-06 01:31:00
推..要享受好處,就得盡義務(嘆氣...)
作者: yowang77113 (又王)   2016-03-06 22:43:00
推 長知識
作者: mat109 (mat109)   2017-12-06 20:16:00
長知識
作者: missfish (魚魚魚)   2017-12-06 21:44:00
作者: dawson0406 (dawson)   2017-12-06 22:03:00
作者: verystupid (越來越傻了)   2017-12-07 16:16: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