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marriage的文章,重新再發一次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57074445.A.28A.html
作者: sopoor (愛染秋雨醉箋札) 看板: marriage
標題: [閒聊] 聘金/嫁妝的演變
時間: Fri Mar 4 14:53:58 2016
看到新聞,想想說說聘金和嫁妝的一些事.
(標題[閒聊]要補上婚姻重點,否則會被刪文,所以改標題回覆新聞)
嫌文長的直接看黃色重點吧.
資料來源大概是老師/古書和一些研究報告,因為年代久遠忘了詳細來源,
但大體演變應該沒有錯.如果我有說錯或記錯的部分,也歡迎指教,
聘金最早時,比較像是我拿了你的東西,所以給你一些補償的做法.
這時,是有聘金無嫁妝的.(當時也不叫聘金,不過不可考,當成聽故事吧)
大概是周朝之後的古文,有零星提到,新娘出嫁時會攜帶一些首飾衣服等,
這些姑且就當是嫁妝.
比較有紀錄的是宋朝,現代的嫁妝習俗主要是由宋之後演變而來.
聘金主要的用意是用來貼補女方原生家庭,而嫁妝則是女方協助籌備新家庭.
而演變的過程,有聘金大於嫁妝,也有嫁粧多於聘金,但通常大概會盡量等值.
宋朝嫁妝和聘金的習俗濃厚,簡單說,就是看嫁妝和聘金的多寡,
來決定要不要娶/嫁的習俗太盛,所以官方不得不制定法規,規定要多少.
#《宋刑統》規定:『姑姊妹在室者,減男聘財之半。』
#范仲淹創辦義莊,制訂出30貫錢為嫁女兒時使用,兒子娶婦則為20貫錢。
#司馬光說:「今世俗之貪卑者,將娶婦先問資裝之厚薄,將嫁女先問聘財之多少。
之後嫁妝和聘金多寡又有波折,但大體來說,聘金和嫁妝又回歸到盡量等值,
或者嫁妝至少要等同聘金的50%以上,否則嫁女兒/娶媳婦的人家是會被恥笑的.
(門當戶對)
在這邊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不論如何演變,嫁妝一直都不被認為是女方的私財,
而是協助雙方家庭組成用,因此嫁妝會有很多實體物品,(多是婚後用的著的東西).
當然女方會夾帶一些私貨(首飾等),但這些私貨多半是作為應急或是傳家(女)之用,
所以電視劇的媽媽叫來女兒,說這個首飾是她祖母一代代傳下來之類的,
就是這個緣故.
有些人以為嫁粧就是女生的私房錢,其實指的是私貨,而非嫁妝本身全部都是
女方的獨立財,所以古時嫁妝/聘金是要有清單的,而私貨不在清單上.
這樣的觀念一直到清,民國時期都在,除了少部分地區有所不同外,
但大體上聘金和嫁妝都是盡量相等,如果不行,也盡量有50%以上的程度.
(少部分地區大概就偏向賣女兒,一次撈回本的概念,就不討論了)
------------------------------
很多傳統都有其意義,也許在現代看來是不合理的,但是在古代卻是社會結構
非常重要的一環,如果去研究當時的社會結構,就會發現很多傳統不是沒有原因的.
現代人有現代人的觀念很合理,但是要拿傳統來說事時,應考慮到時空背景不同.
不要一方面享受著傳統帶來的好處,然後一方面又抱怨傳統帶來的壞處.
享受著傳統的好處時悶不吭聲,遇到傳統所帶來的問題時,則大放厥詞.
傳統是需要修改,但修改的方式絕對不是讓其中一方佔盡便宜的同時,
又不需盡任何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