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uppy (I see)》之銘言:
: 不懂為何這麼多聲浪檢討女方
: 原PO在意的不是錢,
: 停車費一半是能多少?
: 令人不爽的是跟另一半要這少錢以及這錢還是花在她不贊成的支出上
: 原po非愛計較之人
妳看文是不是只看一半?
如果只看前半段, 確實兩個人各管各的錢.
男方自己要買車, 女方不贊成也不去使用, 當然沒道理要女方幫忙出錢.
各管各的錢 + 使用者付費 , 單看這段當然合理.
但是後半段中, 男方說幾千元而已他自己出.
並以相同的邏輯 各管各的錢 + 使用者付費 , 提出計次收費.
女方又不高興了.
這裡有幾個詭異的地方.
1. 協議好各管各的錢, 卻不滿男方用他自己的錢去買進口車
2. 女方表示假日出去玩時她會搭乘, 表示不是完全不會使用
3. 各管各的錢 + 使用者付費的概念下, 車子相關費用先生全擔, 但要計次收費不行?
: 婚前同居男方家套房,由原po支付6000元給男方媽媽,男方不另外支付,
: 水電等家庭雜項支出卻也是原po付,
: 版上婚後幸福~婚前住過男方不動產的人,有負擔這兩筆?
: 如果沒同居,男方肯定還是不用付房租,
: 女友同居是幫他家賺錢來著的,
: 有住當然要付錢,但大多數女人會想
: 我跟你同居,住你家套房,還要付6000元+水電所有雜項,你都不用?(早吵架了吧..
: 都要結婚的兩人了,要談的是感情,不是100%公事公辦,
租套房由原PO支付6000給房東(男方媽媽), 男方不另外支付.
我想到我自己大學念書時在外租房, 也是跟同學家租房.
我那同學家裡很有錢, 在學校附近有套公寓.
四個人含那同學合租那間公寓, 一個人月繳5000.
但他媽媽也沒跟他收錢, 房東(他媽)要幫他吸收, 跟其他人要不要繳房租何關?
要說我們幫他家賺錢 確實我們是繳了房租.
但是我們不租, 他也可以租其他人啊...
還是我們應該想說, 他家那麼有錢, 還要我們幫他賺錢, 真不夠朋友?
: 買車還沒達成共識,回頭向薪水不到自己二分之一 甚至三分之一
: 還要支付所有雜項的未婚妻要求share一半停車費
: 這樣不會心寒生氣的人,我佩服...
他們是各管各的錢.
各管各的錢就跟 個人收入和付擔能力的高低無關,
只看共同花費能各自拿錢出來擔一半.
妳在這邊講女方薪水只有男方二分之一 甚至三分之一,
這概念代表的意思 就打各自管各自的錢的臉了.
: 男方認為婚後女方不付房租可省6000,
: 而自己每個月原本100~120k,卻因買車要比過去多支出一筆,
: 女方省下的6000元不要浪費,用來share我的停車費很合理,我才不會虧太多
: 生意人就是這樣想的
男方的想法是, 房子我家出了.
妳是不是該有點貢獻?
板上風氣就是不要白住別人家.
就算男方沒有買車, 他這樣主張也沒錯.
為什麼他買車, 這樣主張就變成有問題?
因為妳心裡認為, 如果他沒買這麼貴的車, 那他的錢就可以用在別的地方.
或許就可以自己包下停車費.
講白了, 不就是在算計男方的錢怎麼運用?
協議好的 各自管各自的錢呢?
: 他才不會想,
: 女友跟我交往同居多年,
: 付出女人寶貴青春,即使我薪資多兩倍以上,
再一次的, 各自管各自的錢 與 去考慮對方薪資多兩倍 是衝突的.
另外, 不是只有女人的青春寶貴, 妳這種觀念真的過時了.
就是這種概念, 才會有人說女人過30就掉價.
: 她還是願意全額支付家裡大小費用,不與我計較
如果兩人都覺得自己負擔較多的話, 前面有篇提到互換.
真的就是完美的解決方法了阿.
: 婚後不用付房租了,6000就給她當自己零用錢吧
: 不可能,生意人不這樣想
跟生意人無關. 公事公辦就是這樣啊.
: 比起你付出的
: 他更想努力減少自己的虧損,這是做生意的慣性思維
: 所以你抗議時,他開始扯些要公平的歪例子
從公平, 公事公辦的角度來看.
文中出現的費用有 :
房租 (8000) ,
管理費 (500),
水(月估200) ,
電(夏季平均每戶用電數451度, 以一度電4元來算1804元/月 ,乾脆算2000)
網路第四台(799+99 光纖網路含機上盒)
家庭日用品 ( 套房所需日用品估個4000好了)
停車費 (5000)
車子本身及其稅金保險暫不計.
女方提供的 : 水電網路第四台家庭日用品 = 7098. 已經抓得很寬了.
男方提供的部分 : 房租停車費管理費 = 13500
停車費一人一半後
7098 + 2500 = 9598
13500 - 2500 = 11000 (另加買車,稅金,大型家電)
公事公辦是這樣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