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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為原PO回覆 ※
大家好, 我是原Po.
先說她還是個好媽媽, 她說的業也的確是中性詞,
她也捨不得小孩, 還沒鬆口願意把小孩給我.
諮商我們一起去了幾次, 最後是我自己停的,
在我希望她不要跟那男老師接觸她不願意的時候,
我知道諮商不會有用, 只能看我自己看不看得開的問題了.
會走到這一步, 百分之百不是單方面的問題,
兩人的個性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如果我 EQ 高一點, 不要計較她說什麼, 都能滿是笑臉的對她噓寒問暖,
或是如果她會撒嬌一點, 就能吃定我這個吃軟不吃硬的人,
不會演變成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
至於為什麼都決定離婚了還要貼文, 並不是要討拍,
我的習慣是心情不好會寫日記抒發, 順便釐清自己的思緒,
有時寫完後會突然覺得未來其實很清楚, 該往前看而不要回顧.
現在偶爾還是會下意識的有個錯覺,
覺得她還是當初認識的那個人,
偶爾還是會迷惘做這個決定對嗎?
最近做什麼事也提不起勁, 閒得發慌,
想看看各網友對這種事情, 即使只是單方面說法的文, 有什麼樣的看法/解讀....
所以不管推的噓的拍的, 支持的不屑的給建議的,
都讓我死氣沈沈的日子激起一些漣漪.
雖然不想淪為口水戰, 但還是想在這澄清一下.
有人說換尿布, "偶爾" "幫" 忙做家事很讓人生氣,
我如果先看到該換尿布了當然會主動去換, 原文說的是她先看到的時候,
有人說那她不想換時可以休息不換嗎? 可以啊, 她不就叫我換了嗎?
我不在的時候呢? 可那不就是在家看小孩時的工作嗎?
這不是當初就討論好了的嗎? 我可以不想上班賺錢嗎?
至於 "幫" 這個詞, 誰不是幫呢? 都是在幫這個家啊!
就算說是 "幫她" 好了, 如果一個主外一個主內, 用 "幫她" 又有什麼問題呢?
如果另一半打工賺錢說 "幫我" 來貼補家用, 我聽了也不覺得有什麼好生氣的啊!
至於幫什麼事, 洗碗晾衣服打掃等真的就只是偶爾,
我也不用假裝我是多愛做家事的先生,
很多事下班後是互相分工的, 比如她煮飯或洗碗時我就陪小孩幫小孩洗澡,
我也包辦了家裡其他了所有不是煮飯洗衣屋內打掃的工作,
就是一個 handyman+黑手+園丁+會計師+財務顧問....
但爭誰做比較多沒有太大意義, 我們的問題也不在於家事做多做少造成的,
我那句單純只是回覆她 "你覺得賺錢就夠了嗎" 這句,
那種沒做到她想要的其他都是屁的態度....
如果是她的說法會是怎麼樣, 我想大概會說,
我不夠體貼, 我很自私, 都只想到自己不會替她想,
(我是不夠體貼, 但要說我很自私我倒是不願接受, 那些又是好幾篇小短篇了)
我們回台灣度假時她想住自己家, 自己媽媽可以幫忙帶小孩讓她休息,
我卻還是要兩邊輪流住只因為我媽會想要看小孩.
每次跟我溝通事情我都不聽她的, 久了她就放棄了....
(要照著她說的做的才算是溝通? 我跟她溝通她也很少聽我的)
可能還有不少吧....
我不覺得賺錢養家有什麼了不起, 我也不覺得全職家管有什麼了不起,
我們倆都有身份, 但她想小孩自己帶, 所以沒有出去找工作.
兩人還在美國讀書時就有討論過,
畢業後我暫時待在美國工作一陣子再看情況是不是要搬回台灣,
但對台灣不友善的工作環境和成長停滯的薪資卻步, 讓我們最後決定待在美國,
我也想回台灣, 每次回台灣度假我也都不想回來,
想到我為了自己把一切丟下到美國來, 對原生家庭也覺得有些內疚,
但我為了扛起我們自己的小家庭而選擇留在美國放棄回台灣,
我不覺得我特別犧牲或付出了什麼, 這都是為了這個家而做的選擇.
因為都是彼此商量後做的決定, 所以我也不覺得她需要感謝我的付出,
因為我只是做到我當初選擇該要做的,
我希望的只是她能不要總是在計較她認為我沒做好的部分.
這樣不可挽回的分歧, 她說是在老二早產後種下的....
我們那時的狀況跟這篇文章非常相似,
不是不愛了, 而是暫時沒有愛的力量,
https://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92099
我們那時是沒這麼慘, 從老大出生開始, 她媽媽都會過來幫她坐月子,
雙方父母一年也定期會過來待上一兩個月到半年幫忙,
但那段時間的確是弄的我們兩人精疲力竭,
讓兩人不停的發生摩擦爭執,
很多時候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 只能說是兩人個性都太硬,
對事情的看法解讀也都不同.
比如說, 我看她擠奶很辛苦,
回家對她說, 醫院護士說奶夠喝, 要她不要擔心,
幾天後哪件事不順她心, 她會把這事拿出來說我只在乎小孩子有沒有吃飽.
我說我更在乎她, 如果當時在醫院要決定兩個只能選一個的話,
我也只會選她而不是小孩, 但她聽不進去就是聽不進去.
類似的事情不斷發生....
她那時最需要大概不是我的解釋, 只是需要我抱著她安慰她,
但我那時覺得她滿身都是刺的讓人無法靠近.
負氣一晚不回家讓她在家一人帶小孩過夜也就這麼唯一的一次了,
公司每年要待過夜的活動我從不參加,
需要到外地面試時也請朋友晚上過來住一晚陪他們,
而她, 每星期有一天晚上會去上課到晚上十點多才回家, 我帶小孩子早就睡了,
這幾年她也參加了幾次要離家兩天一夜到五天四夜的佛教營隊,
我從不覺得為什麼她想去上課去營隊就可以去, 而我就要待在家看小孩.
年初發生問題時已經跟她討論過是不是暫時分開,
雙方想想看這婚姻還有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
如要分開, 她也不需要擔心她和小孩的生活費, 但她不肯.
撐到上個月我覺得已經沒有挽回的可能了, 我也累了,
好好跟她討論離婚這個方案, 也是她不願意, 讓我下不了決心,
兩人討論再努力試試, 卻只不過是再繼續重演過去半年的狀況....
有網友說我對她學佛的這件事很酸, 現在的確是,
我從一開始認識她就知道她有在接觸, 定居在美國後也很鼓勵她繼續,
甚至有機會換工作到別州也因為考量那邊沒有她的團體這個因素之一而選擇留下,
變成現在她把學佛擺在婚姻之上,
而熬夜不睡做的那些事, 很多是那位男老師交代她做的,
弄的連這個婚姻都不想再經營了, 怎麼可能心平氣和的繼續支持?
看到一篇文章說,
面對關係的裂痕, 除了修復, 我們還有別的選擇嗎?
會不會關係之所以會造成傷害, 來自於我們太過執著,
只渴望從某一個人身上, 獲得心裡的滿足,
卻忘了關係是兩個人的事, 只要一方不移動, 快樂就不會到來.
在人際中, 癡癡守著不會再有交集的關係, 等待對方回心轉意,
也是一種對幸福的推遲, 不懂得珍惜當下.
走到了這個地步, 我很確定不管我做什麼, 她是不會移動的那一方.
她說, 佛說有情就會輪迴, 而她追求的是脫離輪迴....
對另一半與異性交友的容忍度, 每個人都不一樣,
我是只要能做到讓我信任, 另一半跟前男友聊天, 抱怨我, 我都不會怎麼樣的人,
但我對她的信任, 就在年初看到她驚慌失措藏起電話, 背對著我不敢看我時不見了.
不管有沒有曖昧, 身為另一半該有的避嫌的自覺都沒有的話, 也不是我當初認識的她了.
信任是一種很奇妙的東西, 有它的時候再荒唐的事可能也動搖不了你的信念,
沒有的話只要有點風吹草動就能打草驚蛇.
說到底, 我想其實就是她不愛了, 不在乎我的信任了....
離婚後, 加州法律規定她應得的部分,
在台灣即使沒工作, 也可以過的比她有教職的收入還要優渥,
即使沒有法律規定, 她辭掉教職失去的收入我也不會少還給她.
婚後財產分一半會不會心疼?
其實那本來就是她的, 只是放在我這, 這樣想想就覺得還好.
我與岳母聯絡, 不是想要她當和事佬求和,
而是希望岳母能注意一下, 不要讓她把拿到的財產全部都捐了出去, 老了無所依靠.
這不關我的事嗎? 也真的不關我的事, 純粹是對小孩媽媽的關心.
只是如果到時真的發生了, 我能不管而讓小孩的媽媽受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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