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oi: ADHD應該在四五歲就會顯現,國小一二年級都好好的,我是覺得A
→ aoi: ADHD可能性很低。
ADHD(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包含過動-衝動為主型與注意力不足為主型(一般稱為ADD),
確實過動兒很早就會被發現,
但是沒有行為問題的ADD患者卻很不容易被診斷。
這些患者小時候表面上是乖乖聽課的小孩,
但是心裡想的是"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
如果不是因為成績滑落,
通常不會被發現。
所謂"國小一二年級都好好的"這種說法,
恰恰證明了我們對於其他人的觀察是很表面的,
只要結果不錯("8次期中末考試只有一次沒有前三名"),
我們就不去探究對方的過程有沒有問題了。
我就是"高中以前都好好的"的案例,
其實小學導師就因為我粗心、丟三落四而叫我"散仙"(台語),
音樂老師也發現跟我講話的時候,即使我看著老師,我還是沒聽懂老師在講什麼,
不過因為我成績好
(引用原文:說成績只是想說明他不是非常笨的孩子,不是因為笨所以無法確實檢查作業)
所以經常遺失物品、忘記帶東西、考試犯低級錯誤這些問題,
都是我缺乏責任感造成的。
直到我考進台大一個要閱讀許多資料和寫很多報告的科系,
我才發現我根本不會讀書也不會寫作,
以前讀書時只要發覺自己分心就從前個段落開始再讀一遍,
我的大腦像壞掉的硬碟一樣,
經常寫入失敗,失敗就得從頭再來,
這樣的硬碟要存入幾MB的資料多花點時間還是可以完成;
可是要寫入大學幾GB甚至TB的資料是萬萬做不到的。
寫報告時我總是可以想到許多研究方向並且提出自己的論點,
卻永遠沒有辦法在期限內組織成一篇文章。
所以,我一直覺得自己被低估、潛力無法發揮而陷入憂鬱。
直到我離開學校多年後,
有一個醫師認為我是注意力出了問題,
開了利他能給我,
這些問題獲得戲劇性的改善。
儘管如此,我對於"沒有過動"的ADD兒童要不要接受藥物治療持保守的看法,
一方面是因為利他能可能產生很多種副作用,
小孩子對藥物反應比較大,
同樣的藥物可能小時候吃覺得不舒服,長大以後吃卻沒事;
另一方面是ADHD不應該成為父母推卸責任的藉口,
父母應該要教導孩子自我管理的技巧,而不是認為"反正是因為他有病"
例如老師交代的事情都要寫下來,不可以依賴自己的記憶力、
睡前要收書包,用checklist確實檢查事情有沒有完成、
東西用完了要歸位,下次要用時才找得到
但是,帶有這樣傾向的小孩看精神科是必要的,
精神科醫師或臨床心理師會做注意力的測驗,
這個測驗我覺得只有小孩子做才有意義,
因為人長大了就混雜許多情緒,
就算發現有注意力不集中的情形,
你要醫師怎麼判斷是憂鬱造成的?焦慮造成的?還是睡眠不足造成的?
因為小時候沒有看醫生,
我足足看了14年的精神科才確定是注意力的問題。
今天會回文是因為看到原po說
"我要求的卻只是很基本的不要缺交作業,上課不要摸東摸西到被老師無法接受的程度"
這句話讓我想起許多不愉快的往事,
珍惜擁有的東西、妥善保管財物是很"基本"的事情吧!
我大一那年就弄丟了8台腳踏車;
迄今已經有3台手機放在youbike的籃子內而遺失了。
其實沒有一件事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做到的,
如果有,我們還需要教育嗎?還需要醫療嗎?還需要家人的愛嗎?
所以希望原po更有耐心面對小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