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角度想,以務實面的角度來看你的問題
1.
房地合一稅,過給你後如果你們兩年內要賣房會被課重稅
如果他偷偷過給親人,將來買賣會被房地合一稅殺爆
2.
如果有要買第二間,持有人沒辦法是你,不然稅金要多繳很多
3.
過戶流程超超超級麻煩,自己跑完要請個幾天假
國稅局、銀行、地政局、戶政事務所............
如果流程不熟找地政士或代書,還要繳印花稅、契稅有的沒有的
會多花個幾萬塊,搞不好夠你多繳一期房貸喔
4.
承上,手續真的是麻煩到爆(麻煩到會讓你清楚知道為什麼代書費要一萬多)
所以要偷偷瞞著你賣掉難度很高
如果房貸是你的跟他都有跟銀行貸
那麼他要賣房子要找房仲跟賣家來看房
繳完你的房貸,去清償證明去塗銷更改抵押權,不然買方的房貸對保應該不會過
除非買方完全現金買房沒跟銀行貸款,這機率太低了
要拿清償證明得要你本人簽名蓋章才可以
如果只有他跟銀行貸款的話,那麼的確有可能被偷偷賣掉啦
不過因為是婚後買的算共有,你有轉帳還款的紀錄的話將來離婚可以要回來
5.
他真的偷賣,或是在你知情的情況下也不理你硬要賣
你們大概也準備要離婚了
你付房貸的證明留好,最好每筆都用轉帳給他不要給現金,留下金流紀錄
這將來離婚要討錢很有用
6.
這是我買房、我媽過戶的經驗,現在要偷賣掉務實面來講還蠻難的
(單純過戶給別人就不要討論了,現在這個對雙方來講都沒任何好處)
與其在那邊杞人憂天,搞的夫妻鬧到快離婚
不如找機會跟代書、律師聊一聊吧
※ 引述《SAPANA (夢)》之銘言:
: 我和老公婚後合購一間房子,
: 當初頭期款他出6成5、我出3成5,
: 之後房貸他出6成、我出4成。
: 房子登記老公的名字,
: 那時候他說,婚後是財產共有
: 那時候房仲說先登記夫,再登記妻,可以有2次首購優惠,
: 我自己也沒很了解相關規定(唉),
: 就登記了。
: 如今,考慮到法律上的一些問題(後面補充),
: 深覺應該要改共有所有比較有保障。
: 和他討論房屋是否可以改成共同所有,
: 改成他持有6成5、我持有3成5,
: 沒想到對方居然扳起臉孔說沒得談!
: 問他能不能告訴我為何不可以?
: 他還是堅稱沒得談!
: 因為對方拒絕說明他的立場,
: 我也不知道我是否考慮不周道,
: 因此想問版友能否提點我沒考慮到的部份:
: 1、我這樣主張,他實際權益有損失嗎?(可是我至少有出3成5啊)
: 還是有對他不公平嗎?
: 2、如果談到最後他就是不願妥協,怎麼處理比較好?
: (不希望搞到要離婚、找律師 …我們已經有小孩了)
: 給我一點建議好嗎,
: 先謝謝願意看完我煩惱的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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