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94853
108-06-10
〔記者張瑞楨/臺中報導〕老婆吃洋腸,老公提告卻踢了大鐵板!
周姓男子與王姓女子在義大利結婚,婚後同住羅馬,四年後分居,王女卻跟義大利男子上
床懷孕(俗稱吃洋腸),還帶洋腸返臺旅遊,綠帽罩頂的周男怒告王女侵害配偶權並索賠
二百萬元,但臺中地院認為,義大利通姦除罪化,夫妻一旦分居,就不需對配偶忠貞,各
自擁有新伴侶,也沒有違反婚姻忠誠的道德義務,判不用賠償。
義大利通姦除罪化
判決書指出,周男與王女一百零一年結婚,一百零二年在臺灣完成婚姻登記,二人同住羅
馬,一百零五年以理念差距大,向羅馬法院申請分居獲准,不料,翌年周男發現王女「吃
洋腸」懷孕,他只知男方是義大利人,不知真實身分。
更讓周男氣憤的是,王女一百零六年夏天,與一名身分不詳的義大利男子返臺旅遊,周男
拍到二人遊山玩水的照片,向臺中地院提起民事訴訟,以王女出軌外遇懷孕,還帶「洋腸
」共遊,二人逾越正常社交範圍,侵害他的配偶權等,向王女索賠二百萬元。
王女答辯說,義大利憲法法院早已將通姦除罪化,義大利民法還規定,夫妻分居後,對配
偶就不具忠誠義務,另外,周男拍到的義大利男人是誰?周男自己都不知道,卻空泛指她
侵害配偶權,聲明駁回周男之訴。
臺中地院認為,民事案涉及外國地區,就是「涉外民事事件」,依最高法院判例,應適用
涉外國家的法律,二人結婚與居住於羅馬,適用義大利的民事法律。
該案屬涉外民事事件
法院徵詢我國駐義大利代表處的法律顧問,法律顧問說,義大利最高法院八十六年有一判
例,婚姻的忠誠與道德義務,與分居不相容,因此,法院准予分居後,一方有新伴侶而懷
孕,並沒有違反婚姻忠貞的道德義務,配偶也沒有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另外,從周男提出
的照片來看,王女與外籍男人雖一起旅遊,但沒有親密舉止,難以認定有逾越正常社交的
行為,據此判決周男敗訴,可上訴。
所以在台灣沒婚姻事實喔?不是有嗎?如果這樣還以單純涉外看嗎?還是台灣看待分居是復合的下一步?XD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9-06-10 13:47:00竟然還要括號解釋吃洋腸
但這判例很奇怪,因為事發在國外所以地院用義大利通姦除罪化來說明。但以後出國是不是都能劈腿除罪了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9-06-10 13:50:00現在新聞用詞的素質....
作者: suntex (中產小市民) 2019-06-10 13:50:00
何時與外國男子上床"俗稱"吃洋腸了? 記者水準真低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9-06-10 13:53:00擺明要討好某個族群的標題寫法(攤手)
判不了只是因為證據不足吧......(不是要抓姦在床還是
有矛盾點,寫說照片沒有親密舉動無違反正常社交,可是都懷孕了www
作者:
NSRC (ATB)
2019-06-10 14:20:00台男悲歌 QQ~~~
作者:
menan (menan)
2019-06-10 14:24:00沒有矛盾啊,時間順序是義大利判分居-->懷孕-->跟某不知名人在台灣出遊被拍,法院判決沒有問題
有啥悲歌的,都向義大利法院提出分居判准了,還跑回台灣法院告侵害配偶權,浪費司法資源講的就是這種人
作者:
mei7744 (Wen)
2019-06-10 14:34:00俗稱?
作者: jeffrank 2019-06-10 14:35:00
返台旅遊照片被抓包 怎麼會是事發在國外?
作者:
yaokut ( )
2019-06-10 14:36:00這就是不懂義大利法律,又要在義大利結婚,搞不懂台灣法律,又哭哭回來台灣尋求公道的結果?
就menan寫的阿,懷孕事發在義大利,沒違反義大利民法在台灣的部分只有旅遊照片,依我國民法也不構成侵害配偶權阿應該說在台部分只有旅遊照片,也沒違反義大利民法,且依我國的實務這種程度的舉證也不構成侵害配偶權
作者:
suzyn (蘇玲)
2019-06-10 14:49:00法定判分居幾乎等於正式離婚了,我住國外,在同婚沒合法前,法院判雙方分手都是判分居居多而不是離婚,因為當時沒有同婚,分居是中性字而離婚有排他性,容易引起爭論。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9-06-10 14:58:00
記者水準真低
作者:
minniegc (Minnie)
2019-06-10 15:13:00台灣記者:孝子被撞噴飛,一晚大戰78回合,電話比馬桶髒
同遊台灣又如何? 照片沒有過分親密 更無法證明那個人是孩子爸 或兩人在台有通姦啊
因為他們是在義大利結婚,用台灣的劍斬義大利的官很奇怪吧
都申請分居了 還要這樣告。沒有愛了也沒有一起生活。合必呢
作者:
hjo44 (纖纖)
2019-06-10 15:49:00水準超低
作者: rjb0506 2019-06-10 15:50:00
標題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10 15:53:00
我支持通姦除罪化,因為有的通姦父母會利用小孩通姦並且為了怕被發現而犧牲小孩的法律權利起碼可以避免少數犯通姦罪的父母犧牲子女逃罪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10 16:08:00
利用小孩當障眼法,挑撥小孩跟配偶感情製造家庭風波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9-06-10 16:08:00在義大利申請分居、在臺灣提告通姦....這邏輯好錯亂.....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06-10 16:09:00海外通姦現在就是無罪 不用未來 海外輕罪不罰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10 16:09:00
來掩飾自己通姦的疑點,並且讓小孩當替死鬼(出氣筒)有的配偶早就察覺伴侶有鬼,怒氣又不能發在伴侶身上因為言語肢體暴力都會被用來當成弱點,所以攻擊小孩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06-10 16:10:00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06-10 16:11:00國外偷人生女 通姦不起訴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10 16:11:00
小孩如果是過動兒講話不會看場面,有的父母怕小孩講出秘密,對親友會毀謗小孩子,避免秘密洩漏出去對配偶子女已無感情又要通姦的人,會做出很壞的事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6-10 16:12:00記者張瑞楨
作者:
yufat (barca)
2019-06-10 16:46:00說海外通姦無罪太over 去伊斯蘭國家和韓國還是有通姦罪的國家通姦還是會成立通姦罪 所以想偷吃的人注意別在韓國和伊斯蘭教國家吃就對了
作者:
yufat (barca)
2019-06-10 16:51:00謝謝樓上指正
所謂的除罪是去除刑事你還是可以告民事違反契約拿一大筆的贍養費 我覺得這樣比較好不燃現在刑事都碼是易科罰金 18萬 不痛不癢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9-06-10 17:07:00好好地新聞一直洋腸洋腸的 噁不噁心啊
作者:
u04rmp (^^)
2019-06-10 17:52:00記者張瑞楨
這就說明了, 有本事國外跑又懂法律的人贏. 傻傻以為台灣民法就能有所保障, 是太天真了~
作者:
litlan (愛咪凱文)
2019-06-10 19:56:00轉貼新聞幹嘛...
作者:
july1991 (july1991)
2019-06-10 20:19:00好好的寫新聞不行嗎?
作者:
aoi (Say it ain't so joe)
2019-06-10 20:19:00這叫俗稱?
作者:
fatfree (keep perfecting)
2019-06-11 03:16:00記者立場也太偏頗了吧 同情女的
作者:
ccheer93 (南瓜載我來的)
2019-06-11 03:39:00這用詞也太低俗了吧性平教育不能等
作者:
srwcc (老馬)
2019-06-11 12:42:00都分居了管人家跟老外交往....這也不算綠帽吧......
作者:
a609248 (大央)
2019-06-12 02:05:00這記者用詞真心噁
作者:
hsf0318 (相思果易使人相思)
2019-06-12 02:15:00法院認證可以合法吃洋腸而且不會被判刑的判例哦
記者是以為現在女生還需要貞節牌坊嗎 沒做到就要被浸豬籠?結婚不代表法律要幫配偶裝貞操帶,這就是民事糾紛而已
樓上, 倒也不是記者認為吧, 看板上對於偷吃外遇的批評, "貞操帶"觀念是存在於人.
作者:
oppp (op)
2019-06-12 16:08:00什麼樣的家教會這樣用詞?
作者:
stuck5 (大型兒童典藏版)
2019-06-16 01:39:00記者的用詞水準....性平教育不能等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9-06-17 10:41:00可以直接引用國外法律?!
義大利是天主教勢力範圍,通常離婚規定較嚴格,有的天主教國家必須先經過分居冷靜期,離婚要件才能滿足。如果已分居雖然法律上婚姻效力仍在,但是實質上等同已宣告分手。
作者:
Ruth (Ruth)
2019-06-19 15:54:00現在婚姻版可以貼這種非本人的新聞哦?貼來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