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rra (瑪拉拉)》之銘言:
: 我認真寫了這麼多判例,是誰說"台女"有貶意的?
: "台女"泛指"國籍為中華民國(R.O.C./台灣)的女性",沒有任何貶意啊!!!
: 被判地圖炮是因為以負面文字(/形容)強加在"台女"這個族群
先說結論-
看了這串的幾個討論, 包含 菇類, 毒菇, 台男很渣, 台女等等.
有個共同點就是 前面都沒有清楚的 "量詞 / 數量形容/ 對象形容/ "
為了管板方便, 在執行上若要考量"感受度差異"或"推估前後文"
將會很困難.
建議明訂用這類是代名詞又可能是形容詞的用詞時,
都"必須"要在前面寫清楚量詞. 例如 有些, 少數, 部分.
如果沒加量詞後果自負, 一律從嚴處理.
多打個幾個詞彙只要幾秒鐘, 但可省去很多的麻煩.
反正若用戶本來就不是想發地圖炮, 要求把話講清楚把量詞寫明確, 我覺得合理.
這應該還沒有文字獄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