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判斷起來很簡單,直接問你老公,若你爸媽生病,老公願不願意去顧?
跟你保證,老公八成不會認為照顧岳家是自己的責任(甚至覺得願意出錢已經很了不起了
)
在台灣的傳統觀念,通常認為照顧自己爸媽是媳婦的責任。因為在傳統的觀念裡,女兒出
嫁就已經是夫家的人(貨),是生產力也是勞力。
但其實法律上只有父母子女有照顧義務,要意識到,口頭上喊一聲媽,是情感上的尊敬與
親暱,其實只是姻親,不代表這個家真的能對你一視同仁。(不然為何其他兄姐,連丈夫
自己都不顧就指派給你,只因為你沒有工作?隱隱看來,他們看你的地位甚至在丈夫、兄
姐之下
...)
我認為現代社會所謂的共患難,就是先生去照顧自己爸媽時,你把家扛起來;換你照顧你
爸媽時,先生包辦所有家務。
都尊重對方不要委屈,彼此對於自己父母都做好照顧的理財規劃,也談好自己對對方家庭
支援的底限,若小家庭真的能力不足,要去哪裡找資源,也一定各自的兄弟姊妹談好照顧
的責任怎麼分配。
你愛的是這個人,但身分與孝道不是勒索的理由。如此一來,家庭的平衡才不會建立在某
些人的犧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