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通姦除罪化

作者: jamo (hi)   2020-06-10 11:45:00
※ 引述《HIAWIE (魯歪妹)》之銘言:
: ※ 引述《jasonmoon ()》之銘言:
: : 看到通姦廢除許多人一片撻伐,很多人表示如果另一半外遇這樣沒有刑法可以懲罰他/她
: : ,失去公平正義,更無法以刑逼民,如果那麼擔心另一半外遇,我不懂你/妳當初選擇結
: : 婚的目的是什麼?好像沒有通姦罪大家都要去外遇一樣
: : 這條除罪最大的原因有三
: : 第一,兩個人的婚姻為何要用公權力介入處理?
: ^^^^^^^^^^^^^^^^^^^^^^^^^^^^^^^^^^^^^^^^^^^^^^^^
: 針對這一點呢 道理就跟重婚罪一樣
: 目的就是維持一夫一妻 讓社會的基因庫能夠多元
: 否則的話有錢有勢的人 就可以有很多配偶
: 生一大堆基因相近的小孩
: 另一方面也會造成社經地位較低的人基因慢慢消失
: 久而久之就變成近親繁殖的社會
: 而通姦原本處罰的目的除了所謂傳統道德 也有維持社會基因庫多元的作用
: 這些連續劇都有演過
: 喜歡上初次見面的對方 後來才知道是同父異母 原來爸爸年輕時風流
: 那麼現在通姦除罪了 只要錢夠多的人 可以配種繁殖的機會也更多
: 而且不像重婚仍有罪責 通姦變成只要錢夠多就能解決 查不到財產還沒輒
: 另一個問題是 受害的一方 因為缺少刑罰處罰對方
: 內心仍覺得受害難以平息 轉而就是利用私刑 或是網路公審對方
: 結果就是社會的糾紛越來越多 法院也無法發揮止定紛爭的功能
: 那麼現在除罪化 雖說是與先進國家接軌啦
: 但是先進國家一定正確嗎?
: 像美國全世界最強大的國家 現在街上都不安全
: 其實台灣通姦本來就沒有罰很重 通常也可以罰金
: 但是法律除罪化 降低的不只是罪惡感 連責任感都降低
: 反正又沒刑責 大不了賠錢 就跟撞到別人後照鏡一樣
說白了就是要不要用國家力量來保護婚姻制度
我個人是找不到不要的理由
婚姻如果真的只是一只普通契約,用民事來規範即可
那為什麼包養契約要因為違反善良風俗而無效?
你都認為婚姻只是民事了,我包養契約雙方合意
憑什麼說不合法?
再講個例子,背信罪
一樣是民事間的委任關係,背信行為為什麼就要用刑法約束
其實講下去還很多啦
最癥結點就是社會共識通姦罪是要保留的
有八成民意支持
真要修法應該是立法委員聽取社會共識後進行修正
我覺得比較合理
不過大法官的存在本來就是為了打臉群眾用的
避免民粹造成奇怪的法律制度
只能說這回合是覺青跟改革派贏了
如果台灣要走覺青國際潮流路線的話就希望把法令修一修
早點把性專區落實,大麻合法化等
這樣才叫跟國際接鬼,不要只做自己想做的
補個e04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20-06-10 16:00:00
先解釋 有錢人是三房四房,沒錢的就小三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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