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小孩接送問題

作者: bug001 (好想反串啊啊啊)   2020-09-04 06:21:00
結果搞半天是個嗆人為樂的律師,
上來也不是要尋求解決方法,
就是看版友推文反駁就肉搜他過去的發文回嗆這樣而已,
說真的你要是真的一路走來到這個階級,
家裡長輩和長輩友人都是能看到全局的公/私校高層,
去問問他們認識、教過的學生家長怎麼解決接送問題,
怎麼找到信得過的司機不是比較快嗎?
要用腦,不是用嘴來這邊嗆,好嗎
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2020-09-04 09:08:00
你們這種人我也看多了啦...就是問了他們也得不到滿意的解答所以才上來問,你又知道我沒問過了?多數意見都是說那你老婆離職就解決了阿非法律業界的人在那邊嘴律師收入真的有夠好笑,自己執業的律師年收破兩百甚至三百是很常見的,跟受雇不是同一個層次況且我原文也根本沒提到我的收入或職業,有人嗆了我才反擊,你們怎麼不去問嗆人為什麼動不動就要扯收入扯職業呢?一堆條件比人爛的在那邊酸葡萄真的可憐,怕被告在那邊開分身看了就想笑我想紅的話,早在建中吊車尾那篇文就有記者跟我聯絡想寫專訪,那時候我趁勢操作就好了結論是我也沒理那個記者,我根本不想出名,我只想在網路上當吵架王哈哈,dct你有種開本尊嗆我,讓我告你,民事求償的時候法官會要求雙方提供收入證明,到時候你就會知道我是真是假了夏蟲不可語冰,年收百萬算甚麼?我執業第一年就破百了有人嘴職業嘴收入我不回職業跟收入要回什麼?我知道你怕啊,真的怕才會開分身啦我會發啊,我都問過板主了,晚點問雞排店啊本尊找到的機率比較高啊,你不怕被找到為啥不開本尊?想被告你就不要拐彎抹角本尊直接開上來說我就dct,開分身還在那邊裝勇敢君不見正常回應的鄉民我也正常回應啊,有嗆他們嗎?愛嗆的我就嗆回去,你不敢就算了啦,反正鄉民大多都這樣哦,所以你恐懼了?這就是你不敢開本尊的理由?很好啊,坦承自己的恐懼很棒我沒差啊,我承認我也會po唬爛文啊,你要當我唬爛我也不痛不癢啦不然給你個機會,反正你也說分身本尊都查得到,表示你不怕被找出來,乾脆你站內告訴我你的姓名年齡還有住哪個縣市讓我提告,你到時就可以看到我的收入了,反正你不怕被找出來不是嗎?
作者: showlive0214 (凡艾草)   2020-09-04 09:45:00
職業不分貴賤,重點是怎麽對待自己的職業,一名計程車司機很認真地在做自己的工作也很值得讓人尊敬的
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2020-09-04 09:45:00
到時候拿到我的收入資料我准你遮蔽個資以後把收入資訊po上婚姻板
作者: showlive0214 (凡艾草)   2020-09-04 09:46:00
不過不適用在臺灣
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2020-09-04 09:46:00
不是啊,我自己講你不信,讓法院調嘛,法院給你的資料你總該信了吧?所以用法院來調不是最好的辦法嗎?可憐哪,藉口一大堆,真的兄弟去找你你不會告我恐嚇膩?我這帳號隨便給警方都可以找到我本人啊沒啊,我以前還唬爛過我是富二代啊XD有什麼好心虛的反正你就怕嘛,我看得出來啦我也不怕承認我唬爛過啊,你如果覺得我的職業跟收入是唬爛就來讓法院證明嘛...不知道你在怕什麼欸可憐哪,藉口一大堆明明怕得要死還要開分身嘴硬,看了都同情就懶得到現場,也不想紅,我真的找記者不就正中你指控我想紅的下懷嗎?所以我給你比較低調的管道讓法官調給你看啊你們可以不要攻擊啊,我這串文的原文裡面到底哪邊提到我的職業跟收入啦?硬要在下面扯這些怪我囉?好了啦會怕就承認,反正從你開分身的那一刻起就知道你怕了
作者: carefree1028 (Elaine公主)   2020-09-04 10:01:00
樓上的,不理性鄉民都這樣。。因為隔著電腦,有匿名性,所以都使用許多偏激語言。。你只是問問看有沒有老婆不用離職,小孩也能跨區安全就讀方法,但是有些人重點永遠不是這些,因為他們缺少你對於你老婆小孩的尊重和愛護。。講白的,想紅的應該是故意又回這一篇和在下面說人家想紅的人吧?dj大,有些人不這麼認為。。。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20-09-04 10:09:00
想紅的怎麼看都是故意又在這邊開戰場的人+1
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2020-09-04 11:30:00
對啊,我去年下半年開始合署不用被抽5成業績,而且也沒有接案數的限制,原本受雇的時候一個月只敢接2件,因為收入不錯所以這個月我跟同事把老闆的所頂下來做了靠北雞排店12點才開我開完庭先殺過來了,沒地方去嗚嗚消費暴增是這半年的事啦,因為自己執業請客吃飯的頻率變高了好熱啊...他們很怕啦XD沒看到開分身的開分身,講話變小心的變小心,看了很愉快反正我就這個調調啦,信不信都隨便,來酸的我一定酸回去,雞排我一定請不用在那邊幾百個理由,又沒多少錢,我在等雞排店開門....https://i.imgur.com/87wZBC1.jpg已訂,明天1090905一百份雞排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316巷4號,2 peck雞排,現點現炸脆皮雞排一百份,報ptt鄉民即可領取沒領完的話雞排店會退我錢,我再捐出去,重點是我不想跑去雞排店拿錢所以幫個忙把它領完吧本來廢物就很多,講個學歷職業收入就一堆人跳腳要酸還不准被酸的反酸,可憐兮兮的我是覺得要嗆就拿出相罵本啦,金庸出來的話我就摸摸鼻子認了跟他比我就廢,在那邊說我朋友我哥我的誰誰誰,不然就真正厲害的人應該怎樣怎樣,啊你自己廢就大方點承認我也不會嗆你啊,愛嗆又經不起別人反嗆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那些開分身掛跳板的我就不說了,都網路匿名了還要開分身掛跳板,唉不然就酸什麼自卑轉自大,真的好笑,看到別人講自己的狀況就忍不住要酸這才叫自卑好嗎?真正有自信的人才不會這樣咧,別人講他的條件怎樣優秀只要不是嗆我我也不會酸他好嗎?我承認人外有人,但首先你得先在我外面啊XD不客氣兄弟我沒有反應大啊,我都說說而已,很多時候我都一邊回一邊偷笑欸...除了鬼父這個以外沒看到問號嗎?我是疑問句。哈哈,隨便啦,大家都大律師好棒你說這個人是不是有病?而已,且上開言詞核屬疑問句,客觀上亦不足以減損告訴人之人格評價而達侮辱之程度,故其所為核與公然侮辱行為尚屬有間,自難認有何妨害告訴人名譽之行為可言當然也有不同的見解,反正要不成罪方法很多啦,就連鬼父我也沒有把握一定告成啊對啊,真的不太夠用,不知道有些人在悲憤什麼我自己是覺得不會成立啦,但要是成立就拘役或科罰金吧(抖)我那麼常被告妨害名譽,都一年被告七次了,習慣啦哦不我被同一個人告啦,全部都不起訴了蛤?告我的是被ptt列為拒絕註冊戶的人欸....唔這樣一講又要被他告了嗚嗚我沒有動不動哦,我真的開始寫告訴狀也只有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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