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結婚六年,育有兩個女兒,一個兩歲,一個五歲,我們自己在外面住,而雙方
家庭已經不相往來,我們夫妻都很愛小孩,但夫妻關係早已降到冰點,臉書上還不時有全
家開心旅遊,但沒人知道這婚姻已經千瘡百孔....生活除了小孩事情才會勉強說話,其餘
的任何話都可能是爭吵的導火線...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原諒在下也不知道從說起會演
變這樣...
現在已經分居,即將走上離婚這條路,有個問題很困擾我,我們一定都不會放棄這兩個小
孩,可能有三種狀況~
1.兩個小孩都歸男方
2.兩個小孩都歸女方
3.小孩一人一個
我當然最希望兩個小孩都給我,但她一定也這麼想,然後可能要走上法院給法官判,不管
結果怎樣,至少我有努力去爭取小孩,而不是撒手就直接放棄。
但我很擔心一件事,如果是一人扶養一個時,我不知道該不該答應....
其實我不想拆散兩姐妹,我希望她們姐妹從小就生活在一起,尤其父母離婚了...她們姐
妹應該更要互相扶持,以後父母不在後,她們彼此就是最親的親人。
很擔心遇到這選項時,我是要答應?還是忍痛放棄讓兩個小孩都給女方?
想問看看板友是否有類似的事情,能否給在下一些想法參考~感謝了!
祝大家婚姻美滿~事事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