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個在職的銀行員給點建議~
首先,你男友信貸4% 很高機率不是公股行員
而身為民營行員,行儲很難高於5%,所以你要先確定男友辦信貸是真的為了行儲?
至於買房子,其實還有其他解套,假設你用自己的房子貸出頭期款,買新房登記男友名,
為了這段感情執意要這樣做的話
由於新房是男友名,多半貸款也是他的名字,哪麼請你在確定支付頭期款的當時,保留頭
期款支付的資金流向證明,再來,在錢付出去之前,跟男友討論,房子給妳設定次順位抵
押權,金額就是你付出的頭期款,保全自己的錢,或是讓你做預告登記
如果你男友對於這些提議感到很生氣,質疑你怎麼不信任他,你可能要好好思考一下...
還沒結婚前...金錢還是說清楚講明白的好,換個方向想,存了這麼久的錢,萬一真的出
狀
況,你弟弟也會被拖累到,因為共同持有房子辦貸款,多半都會同時連保~
建議你想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