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婚前買房不想掛共同持有

作者: jamo (hi)   2022-05-03 11:15:31
※ 引述《oldouch ()》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為符合板規更正一下,原PO我為當事人,預定半年內結婚。
: 男方工作月薪9萬,婚前已買房,總價約1100萬,貸款八成30年,
: 頭期款(220萬)裝潢家具房貸(3萬/月)全一人包辦,無原生家庭贊助,產權自己持有
: 女方穩定工作,月薪約4萬。男女雙方尚未結婚,正在討論結婚後的財產分配。
: 男方考量現今離婚率高,不想一結婚房子就改掛共有,
: 避免短期意外離婚後產權處理麻煩與損失。
: 但男方也覺得未來婚姻生活雙方應都有犧牲付出,女方不應該什麼保障都沒有。
: 因此,男方計劃婚後直接馬上給女方一筆現金(非聘金,聘金嫁妝屬於婚前另給),
: 先給女方安全感,待婚姻後3~5年內無兩家人相處等婚姻問題後,
: 男方再考慮掛共有。婚後的金額則由女方先開價。
: 想請問大家這樣做法有無不妥?價錢開多少較為於情於理?
: 是否有其它更好的辦法?可以滿足離婚時產權處理簡單,女方又不失沒保障?
: 謝謝
不同於版上的風向
我算傳統父權的男生
我理解並認同給保障這個觀念
本來結婚就是兩個人歡喜甘願
不需要太多道德批判~
先回答你問題
房子只要共有,只要產權人意見不一
"理論上"來說的確是很難處理
但是實務上,如果都走到離婚的地步
通常雙方都是想快點賣房,分錢走人
甚至願意便宜賣只求快速換現金
很少會有糾纏不清的狀況
你擔心的狀況出現機率不高
我不知道(給現金)這個規劃是
女生提出,還是男生有這個想法
按我的認知,除非是女方提出
否則給現金的感覺很差,太像買賣了
房子給持份是比較好的做法
因為雖然處理困難
同時也代表了雙方認真想走下去的誠意
而不是像版上的風氣,
只要婚姻稍微碰上點困難
就可以很輕易的把離婚掛在嘴邊
另一個做法就是
婚後財務緩過來後
再買一間小間/便宜的給女方
我是這麼做,
只是這樣前提就是
女方要對男方有相當程度的信任
不然多的是婚前什麼都好好好
婚後就各種拖+裝死~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22-05-03 15:57:00
這就表示有的人結婚只是為了要房子跟錢至於另一半是不是自己愛的人 就不是重點了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22-05-03 17:51:00
我是婚後幾年再買一間給老婆掛她名字,當然,她也不想佔我便宜,頭期自己出半,其它我去負責,等同她出10%,房子90%負擔我處理,結婚要有共識才結婚,婚前計較什麼的,一律建議別結了,浪費戶政時間,哪邊涼快哪邊去
作者: angelsinging (sofa queen)   2022-05-04 07:34:00
如果你老婆沒給你安全感,你也不會心甘情願買房給她了。安全感不分男女大家都需要,只是獲得安全感的手段不同,有些人是錢、有些人是陪伴(時間)
作者: diogofseixas (傲視人間笑紅塵~)   2022-05-05 0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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