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17-5討論

作者: Jeteaime (感謝生命)   2022-08-26 19:44:17
: wn到底有沒有違規,該不該限縮板主在17-5上的心證空間。
: =====好久沒出現了,我是分隔線=====
: 先說前者吧,我覺得wn是一個很聰明的板友,
: 他剛好一腳踩在違規的線上,
: 所以要罰可以,不罰也可以,
: 但反過來說就是不罰不可以,罰了也不可以。
我不覺得他聰明什麼
不喜歡他 就有人會反找那條線
單純是格局和氣度的問題
首先 我問一個例子
夫妻在房事上出現問題
當老公在情理上 得到比較多同情
有人都會說 和老婆協調後出去找
這是不是鼓吹犯法或違規?
你也知道這條例不能常用
那麼現在是為什麼特別拿出來用?
還是 特別因為這個人 理所當然用了?
常常有些人喜歡拿這個檢舉
可是 在喜歡說傳統不好的婚姻版
本來就應該有很多價值衝突
在同婚沒過之前 提到這件事
是不是應該要被抓去關?
什麼叫鼓吹?
並不是 說了不同現行法規的行為
就可以定義成鼓吹
就像上面所舉例 擦邊球可多了
自己想想看 每個都會被檢舉嗎
不是 通常是這篇文章不被喜歡
有些人就小鼻子小眼睛想找麻煩
有人會說 那你也去檢舉啊
這就是差別了 正常人沒那麼無聊
所以檢舉的 通常都是熟面孔
常駐程式把婚姻版當家
每個文章 都要表達想法
多數推文都要逐字句審閱
我是沒看他文章
但現在回頭看判決 頂多覺得
這不過就是他水準自然發揮
有人會因此被鼓吹?
呵呵 說說看 誰那麼容易被影響
再來 wn和你舉例 有很大差別
就是對象不同
我如果打炮一半,.....,灌她嘴巴家暴
我理解你老婆會被因此被OO
前者是用自己為例
你則是直接指定對方
差別在哪?
很多人講話喜歡加幾聲幹
這會有罪嗎?
頂多影響對這個人的評價
但把幹這個字 用在說別人身上
基本上就有違法的可能
一直都是老話
管版所謂的自由意志
目的是用在條文不足之處
但你自由心證界定 他就是在鬧板
wn這個人就是那樣
但真的到鬧板嗎?
拿著一句話定罪
然後說 不然怕以後有人鬧板比照辦理
如果有人實質鬧板
我個人是不會在乎法規夠不夠嚴謹
直接砍了再說
多數人不支持 我就下台負責
這才是自由心證應該用的方式
而不是因為我討厭這個人
就把法規往嚴謹去解釋
也因為如此 自由心證是最後手段
日常判決那種 我說過 寧可輕放
往無罪方向走 而不是趨嚴認定
說真的 就算他被罰 我也無所謂
並不是認同你說法
當成對他說話粗鄙的懲罰
不在於法規 而是符合某些人期待
習慣了 這世界本就如此
但不需要拿規定來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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