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準備結婚但繳房貸沒有共識

作者: NomeL (暱稱是甚麼owo)   2024-05-21 14:42:31
不知道大家為什麼會都說女生貪心自私 我倒覺得男生比較貪心
幫大家畫一下重點感覺很多人沒看到
原po:

共同持有想表達的不是登記兩個人的名字,是未來這間房子賣掉的話,所得可以一起?
用(之類的),反之如果是我自己持有,賣掉的話所得就是我自己可以運用

他說的共有不是共同持有,也就是說不管1234哪個選項,他買的房子都是他的名字不會有
老婆的名字
房子現在每個月-1000還要繳稅完全就是負資產,他女友原意跟他共同負擔完全就是天使
,不然就是女友太笨或是他們兩個對共有的想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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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幾篇有人說過婚後財產分配是剩餘財產分配
也就是說婚後兩人的收入都是屬於兩個人的除非他們搞分別財產
現在來看一下兩人婚後的淨收入
男:月薪6萬-信貸2.5萬-房貸2.2萬+房租2.1萬-房屋稅?
=3.4萬不到/月
女:月薪7萬
婚後房還不知道在誰名下先假設共同持有
這時候男方的所得只有女生的一半
也就是說兩人的財產中有2/3都是女生出的
如果婚後房共同持有各付一半完全就是男生在吃女生的財產吧==
要公平就是婚後房掛女生名字+男生出一半房貸(當作房租)
或是男生多做很多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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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女生太笨或兩人對共有理解不同的話
女生在買房上不論1234看起來完全沒佔到男生便宜
唯一的雷點就是要接家人過來住
但這也不一定是不能討論的
女生可能跟很多男生一樣單純覺得我媽很好相處,不知道會發生問題
可以溝通看看能不能不要同住
不行再說女生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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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對象婚前買房根本是扣分扣到爆的行為
除非對方很有錢可以同時買兩三套不成問題
或是結婚就賣掉
不然婚前買房就是
1. 婚後想一起買房但哭哭說自己沒錢買要另外一方出錢
2. 強迫對方住自己買的房子(然後還覺得自己施捨)
你買房子的時候完全沒問過人家的意見,地點格局裝潢都不是對方參與決定的。強迫人家
住不是自己選擇的房子還覺得自己超屌
我覺得肯定是婚後再一起買一起挑的房子更好啦
※ 引述《MilkOolong (奶香烏龍)》之銘言:
: Q:為什麼不住我之前買的那邊就好了?
: A:因為女友是單親又是獨女,未來有把長輩接過來的需求,我的房子空間不足
: Q:為什麼沒有都我出的選項?
: A:因為沒辦法再多負擔一間房貸
: Q:如果新買房,我沒有現金怎麼出頭期?
: A:賣股票
: 補充一下;
: 1、共同持有想表達的不是登記兩個人的名字,是未來這間房子賣掉的話,所得可以一
起?
: 用(之類的),反之如果是我自己持有,賣掉的話所得就是我自己可以運用
: 2、有提到女友擔心想法2會軋不過來,但其實不會,算法如下
: >收入=薪水6萬+房租2萬1=8萬1
: >支出=信貸25k+我的房貸21k+新房蔗迠U16k=6萬2
: >另外補充的補充,之後會用我的房子去增貸還信貸,這樣的話支出會變成>我的房貸27
k+
: 房蔗迠U16k=4萬3
: 文前先提下我跟女友的資產概況
:
作者: angelavictor (咆~)   2024-05-22 01:42:00
這..看到房子等於負資產我就想直接end..完全不懂投資吧..雖然你的結論我是認同,就買房金流部分女方完全沒有佔什麼便宜(撇除長輩部分,有免費人力可以幫忙顧小孩,有些人覺得是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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