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eenLabel ()》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我要怎麼反駁? 大家會怎麼選擇呢?
: 1. 繼續維持目前給一半收入的情況,當初老公沒那筆被動。
: 2. 不要那麼辛苦工作了,換老公去工作,每年領35萬
: 3. 繼續跟他談判,交出被動收入於家庭使用。
個人財產是個人的,妳認為他有收入,
那妳存的錢有利息要不要也算進來?
一般個人財產是不會累積且重複計算的。
所以不應該考慮先生的額外財產,
專注於妳們的分配就好。
家用一年40萬,一人分攤20萬。
等於每人每月要支出1.67萬。
家務價值,看妳跟先生怎麼談。
1.
假設一個月是3萬好了,因為先生本來就該承擔一半,所以妳實際要支付的是1萬5*12=18
萬。
這結果是先生當全職主夫每月還要自掏1700元。
2.
依照板上家管還要有收入足以當零用錢,
3萬肯定太少了。
假設是5萬,等於妳實際支付2.5萬。
先生每月拿1.67出來, 零用錢是8300元。
妳的年支出是家用20+外包費用30=50萬。
3.
萬一先生覺得當家管累得要命,每月只有8300,寧願去上班。 除非一個月有1萬8。
也就是家管總價值為6萬9400。
69400/2=34700(一人一半)
34700-16700(家用)=1萬8
妳的總支出為20+外包費用41.6=61.6萬。
4.
當前給75萬。 代表的是75-20=55
55/12=45833(先生每月所得)
45833*2=91666(家務價值)
真的很高啦, 請人來做都不用9萬。
可以說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妳覺得先生沒收入,
因為是夫妻嘛,所以願意給出這金額。
但現在先生有錢了,重新談條件也很正常。
上面幾項就給妳參考,要開多少。
但當然老公也不是非得接受,
說不定寧願工作,家務、家用一人一半。
但這卻是妳提問的三個選項中沒有的。
5.
另外當前家用40,是因為先生當家管。
兩人都工作,白天小孩外包出去家用還會增加。
但你就不用給先生錢(剩餘家務一人一半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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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老公不工作也有那樣的收入太香了,才那麼多問題吧?(選項中沒有照實重新分配
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