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這篇一直有個疑惑
鄰居到底知不知道兩位十月已經跟長輩有約啊
已知同一批人幾個月前吃過這間餐廳
十月要再吃一次
正常人會回說:那我們九月底也約這間餐廳~~
有可能嗎?????
如果鄰居不是正常人也很好回,就直接回說十月已經約了,媽媽生日不方便其他人參加,
再另約時間跟餐廳就好,實在沒必要吵起來
※ 引述《benchang (Ben)》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NO NO
: (下文暫不說明 男方/女方視角 避免以性別的主觀立場進行思考)
: 事情的開端始於 夫妻、小孩 與 雙方家長的聚餐
: 聚餐目的主要是替小孩慶祝國小畢業
: 另一方面,由於雙方家長平時較少見面,趁此機會聯絡感情
: 聚餐是在一間知名的海鮮餐廳
: 考量雙方的母親都很喜歡吃螃蟹,儘管當時是夏天,非螃蟹季節
: 但仍點了一道清蒸處女蟳、瞭表心意
: 席間我們夫妻約雙方父母,下一次在雙方母親10月初生日時,再訪此間餐廳,大啖螃蟹
: (兩家母親生日都在10月初,只差2天,剛好可一起慶生)
: 聚餐 就在非常歡樂的氣氛進行與結束.
: 不久之後,夫妻 與 鄰居2對夫妻聚會
: 席間友人提及,想約夫妻的雙方家長一起聚會 (友人是從小到大的朋友,父母看著長大
)
: 主要是想約雙方父輩小酌
: 在聊餐廳的挑選時,聊到上次帶父母去知名海鮮餐廳的事情
: 鄰居表達,那就約長輩到這間餐廳聚餐吧~
: 時間建議可以選在小孩生日時(9月底)
: 剛好可以幫順便小孩慶生
: 事情的始末,主要就是上面這一段,辛苦各位大大閱讀到此
: 接著夫妻就產生不同的意見,產生了激烈的爭吵.....
: 以下為夫妻兩人的看法,不特別說明男女立場,以A/B代替
: A 提出建議
: 友人邀約的時間在9月底
: 與當初約雙方家長的時間相近
: 也是邀約至同一間餐廳
: 可直接在此次邀約時,一起享用螃蟹
: 雙方母親生日時,再另擇餐廳聚會
: but .... A的意見被B否決
: B:
: 當初以跟雙方家長約定好,母親生日時要去吃螃蟹
: 僅因朋友邀約,就改為在小孩生日時吃螃蟹,非常不尊重當初對父母的約定
: 鑒於請父母吃螃蟹是我們當初自己想孝敬父母,非友人該負擔的
: 所以幫小孩慶生這一攤,應該是我們要買單
: 而這一攤人比較多,螃蟹放在這一攤費用較高...
: 基於上面兩個因素,友人邀約的用餐地點應該要改變
: A 認為
: 當初主要是想請長輩吃螃蟹,只是以雙方母親生日為由
: 現在剛好友人也提及要找長輩吃飯,順便幫小孩慶生,移至這一攤吃螃蟹不是也挺好的
?
: 雖然費用略高,但也不是天天這樣,平時跟友人也是禮上往來...
: 另外,雙方母親的生日,也會另擇餐廳進行
: 並沒有不尊重對父母的約定
: 只是換成跟友人一起聚餐時一起吃螃蟹
: 生日時吃別的...為何B會認為這樣的改變就不尊重父母...
: B 反駁斥責
: 吃螃蟹一事,說好是幫雙方母親慶生時吃,就應該維持在那一天
: 而非朋友邀約後,就更改...
: 且螃蟹單價高,若改為跟友人一起聚餐時享用,支出負擔就變高!
: 此後就是AB之間各自堅持己見立場的爭吵..........
: A 認為有請父母吃到螃蟹,且也仍會幫母親過生日,不認為不尊重父母!
: B 認為A因友人改變吃螃蟹的時間點,當初約定好,又改變就是不尊重!
: 各位客倌...您們的看法如何?
: 或許沒有對錯...
: 我希望能了解大家不同的看法
: 感謝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