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讓大家久等了,關於18082公告做以下修正(它現在在精華區裡,晚點會出現):
10. 轉貼好文及鬼故事請註明原作者及來源出處,並事先告知原作。
違者刪文,累犯水桶三天、一週、永久
10-1. 轉錄自PTT其它版之文請先經由原作同意
10-2. 因為網路文學有可能作者不可考,若找不到該作者,請加上作者ID或其來源
10-3. 已出版的文章需徵求原作或出版社授權書後才可轉載,授權書請寄至版主信箱
10-3-1. 授權書為確保作者的權益,保留撤文權
10-3-2. 授權書內容可向作者徵求轉貼文條件
例如:出版後多久才能轉貼、轉貼的文章篇數...etc
10-3-3. 授權書可為書面或電子書面型式
10-4-4. 偽造授權書一律永久水桶,同意書格式為原作者自訂
10-4-5. 為感謝版眾辛勞,取得授權書者以 15000P 答謝
這些修正也是未來的新版規 10.
希望大家都可以尊重文章創作者。而懲處方案依原先不變動。
對於這次的事件,我有幾點向各位說明:
1. 在處理任何版務之前,我都必須徵求S版務的意見,所以速度上會有些慢,因為S版務
現實生活也很有多事要處理,所以上線並不能很頻繁。不過這篇沒有徵詢到他的意見
因為他一直還沒上線。可是這件事來自各方的壓力,所以必須盡快處理。
2. 關於18082公告裡的內容,我對於引用的法條,對所有版眾們致上最深的歉意。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我為這句話做了最不好的示範,不管法律上是否站的住腳
,都應該尊重創作者的心血結晶。在發18082公告時,我也很猶豫,早期的Marvel版
歷任版主對於轉貼文的看法究竟如何?而S版主則是傾向於「只要台灣沒有出版社代理
或沒有人發現,Marvel就不禁轉貼」。我想網路文學轉貼這方面本來就處於灰色模糊地
帶,而既然之前的版主們沒有禁止過,為何到了我任內卻要剝奪掉版眾們每天的期待。
所以,我發了18082公告。
在此,我為其不當的內容萬份抱歉,並且重申「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請大家尊重
作者。
3. 處理版務時我一律秉持著低調且冷處理。為何要低調?因為我不想讓大家在一進版時就
看到混亂的版面,所以我會盡快將有紛爭的文章禁止。尤其是有關版務的事,我認為都
不應該出現在版面上。而冷處理並不代表我不會處理,任何判決都是需要時間來考量,
,我也不想看到大家戰的心情不好,酸文和戰文無助於解決事情,只會摸糊焦點。
所以才有版規13,至於判決的最終依歸也是版規。
4. 不管對18082公告的判決意見的看法如何,有贊成有反對,而也有很多人提出很多意見
到我的信箱。新版規的依據將會從這些信裡著手。在此我也對那些沒回到信的人表示感
謝之意。我相信版眾們都是為了使這裡更好,既然小組長的判決已經下來,也請大家冷
靜的了解小組長的判決。
至於那位在版上被踢爆神棍的,你的人格是多高尚到哪可以讓你在這裡搧風點火,落井
下石。判決都下來了還想把事情鬧更大。
新版規將會在S版務過目後公布。在新版規未公布前,請參照目前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