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4-21 00:25:37文章代碼(AID): #19w4_d2N (marvel)
ID:SSDOG
推文涉及人身攻擊。
引用版規6-4. 直接涉及人身攻擊者,一律水桶一週
文章內容涉及政治文。
引用版規 1. 禁止張貼廣告文,政治文,違者永久水桶,原文劣退
推文引戰涵義。
引用版規如下
6. 禁止在版上筆戰,引戰者水桶三週,其餘依情節輕重水桶
6-3. 推文使人感到不愉快者,可向版主檢舉,依情節輕重水桶或警告
6-4. 直接涉及人身攻擊者,一律水桶一週
6-5. 推文酸文或討戰者,由版主裁定水桶標準,情節嚴重累犯者可達永久水桶。
經版主群討論
判定永久水桶。
對公告有異議者 請先來信與版主群討論,若討論未果 請直接向組務版申訴
以上 八神狐
作者: ponds (HUDDY) 2009-04-21 00:36:00
看完那篇只能說,身為版主跟版眾是不一樣的,既要管版,應該是
作者: ponds (HUDDY) 2009-04-21 00:37:00
力持中立而客觀的,版主固然可以發表感言,但不可否認若對管理的版投入太多情緒,或者常用版主身分作私人性的發言,似有不妥
作者:
j022015 ( ˊ ﹀ˋ)
2009-04-21 00:38:000口0
作者: ponds (HUDDY) 2009-04-21 00:38:00
就那篇而言,ssdog是很嗆,但看的出來他是被板主激怒,我很少看到飄版出現這種情況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0:41:00一個巴掌啪不響 想想看這句話吧
作者:
zyxcba5 (疑惑)
2009-04-21 00:44:00這樣可能有點殘忍 但是通常版主的推文往往會被放大處理所以更要格外小心 以免動輒得咎...
作者: terrya 2009-04-21 00:54:00
他頂多犯了板龜6-4 為什麼要永久水桶
他是連犯兩條,6-4、6-5,只是我覺得峰版主也有錯
作者:
delavino (德拉.危怒)
2009-04-21 00:57:00一個巴掌啪不響,還請慎重考慮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4-21 00:58:00峰版自處分中!!稍晚會公告。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1:06:00沒有人去刺他怎麼會違反6-5 且一開始也沒在講政治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1:07:00這樣就永久水桶 那以後鬧版的要怎麼判 這比例尺度有點誇張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07:00該版友的處置為版務群討論後的結果 若有異議請先函問版主
作者: Tyrone (三分之一的人生) 2009-04-21 01:07:00
請重新思考本判決... 來自一個板友的小心聲
J大,三條加起來永久水桶不為過吧?!雖說沒人刺不會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08:00至於峰版主的推文 也已處置 希望大家冷靜
勸架還是要爆..就是要辯到自己對為止ORZ兩邊都有錯
作者: Tyrone (三分之一的人生) 2009-04-21 01:11:00
雖有過 但應不到永久的程度吧 他也不是惡意鬧板的呀
作者: terrya 2009-04-21 01:17:00
他一開始只是單純分享心得 被噓惱羞才開大決 雖有過
作者: terrya 2009-04-21 01:19:00
但永久真的小誇張
作者:
jyukuo (jyukuo)
2009-04-21 01:20:00我也覺得永久誇張了 畢竟ssdog原本也只是單純分享心得...
作者:
jyukuo (jyukuo)
2009-04-21 01:21:00看他之前po過的文章也看的出來他不像是愛鬧事的人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23:00以上 若有異議請函問版主群,版主群不再回應 謝謝各位
作者:
asiaboy (亞洲男孩)
2009-04-21 01:23:00引爆點應該是峰大的噓文沒錯 可是S大的回應也很讓我無言
作者: hornkid (aaa) 2009-04-21 01:24:00
嗯..語氣是該桶,不過永久有點誇張
作者:
jyukuo (jyukuo)
2009-04-21 01:24:00更正上面那句話 不過永久有點誇張就是了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1:24:00好大的官威呀 看看左上角耶 :) 公告好好寫不妥我們願意寄信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1:25:00不是應該這樣推文吧
作者: yamimk 2009-04-21 01:26:00
看完了,我覺得永久有點誇張了..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26:00是指我嗎 若你觀看我的推文覺得我語氣不好 請見諒也並無提及任何版友不可推文之類的事 只寫明了 二位版主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27:00不會公開回應版務相關事於推文中 僅此而已 若有疏失得罪了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1:32:00只是提醒有些話是某些人才行說 我們沒"正式"身分不應該多說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1:33:00棌衁岩D把公告以及違反的條例寫好以服眾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1:34:00還醒版主把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34:00文字每個人的解讀方法不同,我無法干涉,也請多多見諒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1:35:00所以最後一句話或許有些許不妥
作者: Tyrone (三分之一的人生) 2009-04-21 01:36:00
對不起 想問一個頗白目的問題XD 請問red大的身分是...?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38:00精華區小版主,目前除收文外也輔助二位版主若各位覺得我的發言有失身份 請見諒
作者: Tyrone (三分之一的人生) 2009-04-21 01:39:00
喔喔 了解了 有眼不識泰山 不好意思^^"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39:00希望能將二位版主輔助上正軌後 功成身退回精華區
版主公告內說 有任何問題 直接向組務反應 但組務又要求
要與版主反應無效後 才得向組務反應 red小版主又說
作者: decadance (世界盡頭小酒館) 2009-04-21 01:44:00
ssdog大是有嗆到 不過不致於永久水桶吧+1
另外 說ssdog引戰 但他僅說 i版主上任後 發生很多事最近的確感覺蠻動盪的 如果這樣說來 他也只是陳述事實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46:00新任版主 公告的確有不妥 已請狐版主修改 請稍後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47:00我說的和組務版並無不同 這的確是狐版主的疏失 在此致歉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4-21 01:49:00對不起!! <(_ _)> 我會改進的。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09-04-21 01:49:00
人身攻擊那條 他很明顯的不是在說版友阿 這樣也不行?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09-04-21 01:50:00
一開始也沒有政治文的感覺 要說引戰但也是i版主引起的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51:00請容我做一下解說,人身攻擊不只保護版友,何況誰說被攻擊的那位人士非潛水版友呢?
覺得不值+1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逆鱗 網路上會有很多
引戰者 水桶三週 i版主自請 水桶一週 這中間...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52:00峰版主也寫了 引用4.1.1版規 原罪於無意義噓文
不同意判決 單從文章看來他只是不爽阿標而已 跟政治無關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53:00該文章的確有暗諭政治文,連我這種藍綠分不清的人都知道他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54:00在寫誰,何況有看新聞的人呢?
作者:
jyukuo (jyukuo)
2009-04-21 01:55:00r大辛苦了 QQ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55:00我剛收工回來就看到這公告,大怒~為何二邊有錯只桶原PO
作者: Tyrone (三分之一的人生) 2009-04-21 01:55:00
並非牽涉到政治人物就叫政治文吧=.=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56:00於是自請處分了,他也在反省了抱歉,我不看電視 我不知道他那黨那派的Orz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57:00謝謝JYUKUO 今天拍大場面 拍到我好想睡Orz 我想回床上QQ
回去再看一次 還是認為一開始他並不是朝政治文發展的
i版主自請處分 但與r版主判ssdog大的比例完全不同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58:00凡涉及政治人、事、物 即為政治文 謝謝指教
永久真的有點慘... 幾個月半年這種長時間也夠反省了?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1:59:00囧 我沒判誰啊 我也沒權力判誰啊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00:00再論 往回頭看一下公告,觸及多項版規 桶永久有何不妥?
作者: Tyrone (三分之一的人生) 2009-04-21 02:00:00
哇 政治文是從最廣義解釋... =.= 那麼應在板規標明
作者: Tyrone (三分之一的人生) 2009-04-21 02:01:00
red大您辛苦了 早點休息吧
唉 往回看一下ssdog大原文 他真有犯這麼多條嗎?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02:00基本上若該文無提及某xx人士 該文若被峰版主噓請告訴我一下 我會請他下台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03:00身為何位,該做何事,自已應該要有所認知峰本犯警告,我要求他加重處份,就只因為他是版主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04:00今天做這件事的若是版友,我只會請二位版主補該版友警告
ssdog大 前述阿標 後述 某立委 但並無說 阿標為某立委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05:00而非像峰版主一樣,自桶一周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06:00若樓上要這樣講的話,某立委做何事 是否涉及政治?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08:00我相信我上面有提,該版友涉及多條版規故判永久水桶
作者: Huang11 (放空中...) 2009-04-21 02:09:00
好笑 以廣義政治定義來判別政治文 真是寬以待己嚴以待人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09:00此二方判決是我研讀文章許久後與二位版主下的結論
作者: Huang11 (放空中...) 2009-04-21 02:10:00
今內文並無扯到任何政治性的內容 而板主卻惡意噓文
作者:
zyxcba5 (疑惑)
2009-04-21 02:10:00不得不說這"政治文"判決頗有爭議 沒想到飄版也有必須討論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10:00開頭無意義噓就已犯錯,後面為原PO開戰、人身攻擊
作者: Huang11 (放空中...) 2009-04-21 02:11:00
一個永久水桶 一個自罰一週 還真是輕輕的懲罰
版主也沒有惡意噓文阿 他只是覺得有 政治味道 不喜歡
這樣不能噓嗎?? 況且 有些事 自由心證 他本人有沒有那意
作者: Huang11 (放空中...) 2009-04-21 02:12:00
倒是想請教哪邊有人身攻擊 還請把推文引用出來 ㄏ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12:00只能說 就算不論版主群皆同意的政治文,該版友也觸及多項版規,故判永久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13:00SHIAOBAU 沒關係 謝謝你 我已答應前版主群輔助二位版主了答應就要做到^^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09-04-21 02:13:00但我覺得i版友是引起筆戰的人 應該算判三週吧?
問題是 引用這些板規 有擴大的感覺i版主先問第一槍 要論引戰 是誰開始呢?
版主連噓兩次 後來ss箭頭了一句 難怪你來之後這麼多紛爭
應該是這具先嗆吧?? 版主語氣很和緩阿0.0 只是噓了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15:00六爾?? 抱歉請提供文章代碼或編號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09-04-21 02:16:00同s版友 引起紛爭的開端其實就是那兩句噓文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16:00我只看公告和創作文 不好意思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17:00但測試噓 並無引戰意味 若這為引戰的話,八卦水桶不用夠
→ ssdog:一樓 成熟點好嗎?別以為當板主就可亂噓!
感覺6-5那條自由心證程度太大了 還不如規定累犯幾次永久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19:00.....對不起,六耳我也想噓 = =
作者: Huang11 (放空中...) 2009-04-21 02:19:00
另外rea1981你的"人身攻擊不只保護版友"不就跟#19v6UZpp類似 但那篇公告已經被推翻了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09-04-21 02:20:00如果有人在文章下面噓測測看我的2 結果原PO怒了罵回去
作者: terrya 2009-04-21 02:20:00
既然是政治文 i版主第一時間就該桶 而不是噓文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20:00...二個不同的東西差很多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21:00一個是直接攻擊某人,一個是過度解讀文章
老實說 他說了 別以為當板主可亂噓 個人覺得 倒是真的
1. I大第一次的推文 應該就已經犯63.65兩條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22:00二者怎麼能相提並論呢 H大
我是覺得"噓"本身對於作者就是一種否定,那無意義的
作者: mengou 2009-04-21 02:22:00
好扯的水桶歐.....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09-04-21 02:22:00
因為他是版主阿 如果原Po違規 他桶他就好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09-04-21 02:23:00
"看看我的2有沒有壞" 不是版主應該說的話
作者: Huang11 (放空中...) 2009-04-21 02:23:00
沒有阿 我只是認同你的不只保護板友 可是那篇是更廣義的
版主在一版 是公權力的象徵 他有能刪除他人文章的權力
2.S大所舉的顏先生應該記為"個案"而不是"泛政治化"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24:00H大 那我能請教一下 你能確定該位被攻擊人士不是版友嗎?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09-04-21 02:24:00沒人說不能噓 不過版規有規定不能噓無意義噓文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25:00今天是你們這樣無意義噓 會這樣被放大嗎?
作者: Huang11 (放空中...) 2009-04-21 02:25:00
那就回到這公告 首先人身攻擊 攻擊誰? 他有些在陳述事實
作者: mengou 2009-04-21 02:25:00
修文順序還真有趣.永久水桶的處份被質疑..趕緊補個版主不必
作者生氣回罵也沒必要人身攻擊 桶這點正常 但永久很怪
其他部分應視為純戰文 以戰文罰之 希望各位板管人員能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09-04-21 02:25:00我不是要求加重處分板主阿 可是對ss版友的處分是不是太重了
作者: Huang11 (放空中...) 2009-04-21 02:26:00
有些的確用詞失當 至於政治文 他有在表達他的政治理念嗎?
作者: mengou 2009-04-21 02:26:00
裁量的政治文永久水桶版規上去.....真是厲害~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26:00我也說了 該文若無指明XXX 就會不涉及攻擊、政治了
如果真的是這樣,版規4-1無意義噓文 "永久水桶"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09-04-21 02:27:00我說真的 他只講阿標 我也不知道是誰= =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27:00我不挺人我只挺理 惹峰或惹狐或惹藍眼對我來說無意義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28:00我若挺人的話 我不會申訴或請藍眼下台因為我先認識的是藍眼,先跟我哭的也是藍眼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29:00所以請勿解讀為我挺誰,謝謝。
作者:
zyxcba5 (疑惑)
2009-04-21 02:30:00我想大家並不是想質疑R大你的公正 而是認為這判決有待商確
r小版大 您這麼晚回來 還是趕快去休息吧 大家沈澱一下
作者: Huang11 (放空中...) 2009-04-21 02:30:00
一碼歸一碼 別放在一起攪和著談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30:00我也說了 若文中無提及某XXX,峰的行為就不當會請他下台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31:00我回的是某些版友說的人情 或惹到版主群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09-04-21 02:31:00以理來說 引戰者是i板主吧 那第6 第6-5條就很勉強了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32:00先提阿標再提立委 已間接直接影射或指名人物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09-04-21 02:32:00而且6-5條 情節累犯嚴重者 應該不是指在同一篇文章裡吧
也覺得永久太誇張,不過ssdog就算不爽被噓文,激烈的人身攻擊也太誇張了...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33:00請fucoid版友開TALK 我同你聊聊^^
作者: Tyrone (三分之一的人生) 2009-04-21 02:33:00
板主群們可以堅持這個判決 只是板友們認為ss大判得太重
作者: mengou 2009-04-21 02:33:00
板主群們可以堅持這個判決 只是板友們認為ss大判得太重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09-04-21 02:33:00幹麻點名我 囧...
作者: Huang11 (放空中...) 2009-04-21 02:34:00
"已間接直接影射或指名人物" 然後什麼?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34:00XD 我一個一個聊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09-04-21 02:34:00
我只想說 為什麼都是小版主在作解釋?
作者: mengou 2009-04-21 02:34:00
版主的公告有私信討論的必要嗎?真是前所未見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09-04-21 02:34:00因為狐大睡了吧?
作者: Huang11 (放空中...) 2009-04-21 02:35:00
就那篇推噓文來看 是i板主先噓文挑釁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35:00囧 我也說了 一起推文 我回A B卻以為回他 解讀會有所誤解
各位版友.體諒一下r小版大 他剛回來 我們不要再回了吧.^^
讓他好好休息一下 我們一堆公親.^^.講這麼久效果也是有限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36:00謝謝shiaobau大^^ 前人妻飛吻接住~~(毆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09-04-21 02:37:00
所以就很奇怪 為什麼是小版主要在這一一回應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4-21 02:38:00發完公告發覺判決不妥,原PO只是發表意見。只是下面推文..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09-04-21 02:38:00
下判決的也不是red大阿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38:00因為輔助位的我太雞婆XD 希望他們快上正軌
作者: mengou 2009-04-21 02:39:00
red1981不是版主 為何要從01:07~01:08的口吻都像是個版主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4-21 02:39:00希望能換來較權宜的模式。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40:00M大文字每個人的解讀方法不同,我無法干涉,也請多多見諒
mengou red1981剛剛就有講他是小版主,目前版主皆新上任於是丹任輔佐職位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41:00M大 公告底有寫明,有異議請致函版主群,討論未果申訴組務
作者: mengou 2009-04-21 02:41:00
以上 若有異議請函問版主群,版主群不再回應 謝謝各位
red1981擔任m版版務有一段時間了,對這方面比較熟吧@@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42:00要辣嗎 我這~~沒有辣粉XD 只有很多煙灰(呼~~
作者: mengou 2009-04-21 02:42:00
此版版務真是有趣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4-21 02:42:00我目前正在寫信給SSDOG,向他說明判定前因後果。希望能與本人討論權宜。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43:00這 現在不是人妻了 有點為難我
作者: Tyrone (三分之一的人生) 2009-04-21 02:43:00
該文不該被判定為政治文 請三思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4-21 02:43:00判決會在近日內與本人取得聯繫後修正。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44:00我想大家也不能接受一日三小時不到的版主吧XD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4-21 02:44:00請大家相信一件事情,有發生任何事情可以向我投訴。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4-21 02:45:00本人秉公平公證公開化來處理事情。絕無偏袒情事。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4-21 02:46:00此篇文章的確峰版有錯。加上文字敘述並非面對面對談。
作者: Tyrone (三分之一的人生) 2009-04-21 02:46:00
無論如何 狐大跟峰大都是很棒的板主 辛苦了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46:00小狐啊 是公平公正不是公證啊 你想和誰公證啊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09-04-21 02:46:00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4-21 02:47:00一一 我...電腦怪怪!!最近常被電腦婊....這件事情錯最大的是我........我當時後不在場,如果在場了,應該....桶的人是我XDDD
同意 兩位i版主 都是好版主 這一定要給予正面支持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4-21 02:48:00沒有啦!!希望大家爾後有相關問題寫信給我!!我當天最晚10點
作者: Tyrone (三分之一的人生) 2009-04-21 02:48:00
red大 根據#19wq4Z8G 板規20 你死定了(亂入XD)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49:00XD 我我我 饒命啊 大人
所以事情和平解決了!?? 那有沒有人要跟我聊天到"爆"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50:00才不要給他賺優文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4-21 02:50:00最後針對此篇判決謝謝大家給我建議,讓我免除誤判的下場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2:51:00(/‵Д′)/~ ╧╧沒關係 我在調戲蘋果派
我 來當蘋果派好了 XD不對!!! 我明天八點有考試我在幹麻!!!!!!
你在招喚飄飄之力吼~像是摩登如來神掌那樣我也要當蘋果派>\\\\<
當蘋果派要先被刀切碎,然後下熱鍋煮,再塞在鐵盤上給火烤…。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3:01:00蘋果啊,你回完沒人敢回了
作者:
kagayama (dCM/dy)
2009-04-21 03:01:00路過,老實說該篇一樓推文 也算無故噓了....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3:02:00XD 樓上說的 推文都講完了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3:02:00永久是有點誇張 不過版主開頭噓並沒有惡意吧 反正是s大講
作者:
nhtono (wang)
2009-04-21 03:02:00推文獵奇化...不對!!!!我考試啊!!!!!!(看到220推文突然驚醒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3:03:00話超嗆 版主沒有噓的權利嗎 =.= 未免矯枉過正了點
作者: fungya 2009-04-21 03:09:00
忍不住來淌個渾水...s大說死胖子不是指i大.是指標桑(差點
作者: fungya 2009-04-21 03:10:00
打成飄桑.抖~)...這樣還是人身攻擊阿... =.=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3:11:00其實無所謂罵誰吧 我對他也沒好感 但誰想來marvel版卻要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3:11:00樓上指的是 這算人身攻擊嗎? 這也算人身攻擊! 都幾??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09-04-21 03:16:00前來關切.... 嗯嗯、對!不會吧、再說、耶!科科、謝謝指教
作者: fungya 2009-04-21 03:17:00
每次我阿姊叫我死胖子.心裡都好受創~ ╮(╯_╰)╭
之前不是有公告說噓人前也想想別人?? 說一套做一套阿
作者:
Stanleyk (學會了生活能享受寂寞)
2009-04-21 03:33:00不過版主都自己進水桶了..then?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3:39:00
.....................................................超無言~一個一週~一個永久水桶~唉~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3:43:00
那篇文從我第一次看到之後~我每天都會去看一下想看看有沒有I板大的道歉或回應~但是好像也都沒有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3:44:00
今天如果我原本還考慮想說去檢舉板發個文的~現在~呵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3:45:00
該說什麼~
永久水桶?好大的官威啊,我不認同版主是不是也要水桶我?是要捅多少摟子啊這些版主們?
原文那位,沒人挑他的話也不會犯6-5,版主都愛釣魚嗎?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05:00也許不管版主還是版眾都該冷靜下來 之前突然有一些警告
作者: a126965034 2009-04-21 04:05:00
某些程度來說樓上正解 不過人家當版主了 你能拿他怎樣?樓樓樓上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06:00無法好好界定範圍 但也應該有學習的時間吧 之後因為版眾不開心講話比較衝版主也開始不理性 當然這都是有目共睹的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07:00相對來說版主也應該用自身以外的態度來處理版務 如果想要說什麼或噓文還是開分身吧 因為現在版眾火了版主說的話只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4:08:00
那篇~是誰先不理性~是SS板友~還是板主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08:00會被放大處理也許用分身別人不知道不會開始嗆就不會有這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09:00麼多事 而版眾也該冷靜想想 如果覺得自己可以把marvel版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4:09:00
或許SS板友的回文不洽當~但是i板主哩~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4:10:00
是不是因為她回嗆的是版主~也被放大鏡檢視了呢?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10:00麻煩 那就讓這些版主好好學習怎麼處理版務才是公正公平的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11:00如果不行到時候我們再來罷免版主不也是一種方法嗎 畢竟現在這種亂像大家都不願意再繼續下去了吧 每天吵不煩嗎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12:00還有夾在我推文中間這位S大 可以請你看完我的推文在說話嗎 我說這些話並不是在挺版主 而是認為雙方都該冷靜下來
作者: a126965034 2009-04-21 04:13:00
不服從我的人就得桶(摀嘴)我是說公平而寬大的永久水桶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13:00不然整天這樣吵來吵去問題真的能解決嗎還是吵架比較好玩?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4:14:00
所以我說了~我當初希望看到的是I版主有對那篇文做出回應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4:15:00
但是我真的從第一天看到現在 看到的是沒有處理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15:00不管怎樣他現在都水桶自己了我們也不能多說什麼 如果以後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16:00他還是做不好 再來罷免他啊 不然還能怎麼處理 =.=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4:16:00
對板主會被放大鏡檢視 但是那位板友呢?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4:18:00
一個水桶一週 一個永久水桶 我真的覺得過當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19:00我也覺得over 那就請SS版友去申訴啊 在這邊一直要他出來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4:19:00
更何況那位板友一開始只是提出疑問 後來被灌上政治文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20:00處理是有用嗎?換句話說他現在水桶自己什麼回應都可以不用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4:21:00
說真的我兩邊都不認識 我也沒必要幫板友說話恩~了解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21:00用做 你在這裡一直吵 只會讓版眾情緒激動而已吧 不然就去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4:22:00
我在吵~好吧~呵~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4:22:00哇..下去讀個書上來還在討論 大家真用心 :)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22:00提出罷免和申訴 現在marvel版搞成這樣小組長應該可以處理理吧
版主水桶自己也算是一個處理阿 這點我覺得沒啥問題吧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4:23:00
我不是沒有想過要去組務版發文 我前面有提到只是我覺得 前幾天才拔掉一位 對另外依個板主的負擔會太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4:24:00
大 所以我只是 再等說看I大的處理方式 但是這樣的處理真的太讓人難以接受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4:26:00
SS板友的回應 是很令人不愉快且不舒服 只是以原文而言我真的覺得 沒有必要做這樣的處理 算了 看有什麼後續處理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4:27:00其實我思考的點在於板主能水桶嗎? 但更期待的是能真正"反省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4:27:00
再說好了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27:00他都說噓文不當水桶自己了 還要怎樣處理才是對我真的不懂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4:28:00不過話說每次板上選板主 能選上的不是寫手就是有名氣者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4:28:00
他的噓文不當 導致了另依外板友的永久權益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4:29:00不知道這點有沒有觀察到 :)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04:29:00
但是他的處理是自請水桶 還是想躲起來避炮火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29:00同意樓上 可是他現在都這樣做了 等於我們也沒道理去多說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4:30:00並沒有說要怎麼處理 我也只是提出這個"水桶"可能無具體拘束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30:00什麼 他現在這樣是想不用回應不用道歉還是真的想反省我們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4:30:00為什麼我說了這麼多 沒人要理我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4:31:00如果他不覺得自已有錯 我也沒辦法桶他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04:31:00後還是不行 大家就罷免他嘛~~~~~~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4:31:00板主不能水桶的 之前AV板有發生過 除非罷免板主或者拔掉板主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4:32:00並非只是簡單的請假來躲炮火的不是嗎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4:32:00我只能接受red1981的一半 我同意JeannieC的看法再犯就罷免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4:33:00我也說了 若原PO無錯他亂噓文 我會直接請他下台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4:33:00這種水桶或請假 都只是"形式" 我們只行觀察他之後的表現了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4:34:00至於ssdog的文 我不完全認同你的看法 但還需請ssdog自行申訴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4:35:00我還是一開始的推文 一個巴掌啪不響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4:35:00觀察是一直都在 我也一直在觀察與輔佐 就算是狐也仍在努力我也說了 他的文章只錯在不該提及政治人物,直接指名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4:36:00若無指名 該文章並不會有任何問題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4:36:00red1981 你上班時間壓縮了你有限上網時間 這不能比較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4:37:00只能說 觀察的點不同吧 每個人的觀察點不同
作者:
Jaies (雞肋)
2009-04-21 04:37:00我不認同你們那樣的說詞 但那樣的爭論上面推文已經有 不繼續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4:38:00每個人的認同點不同,當然 不多做任何評論
作者:
red1981 (林小魚)
2009-04-21 04:39:00我會無異議此判決 也在於他後面的推文與察際上的推文很不一樣,才會做無異議附議~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09-04-21 05:05:00
還有ilove版主第一個噓文就說了 "雖然沒有違反版規"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09-04-21 05:06:00
結果現在看處分 就是認定他政治文了執法的這把尺還是要請版主群們好好溝通
作者: karen33 (凱倫) 2009-04-21 05:18:00
我覺得ssdog罪不至永久水桶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09-04-21 05:38:00還好吧~ 版大只希望他換個帳號 (誤)
作者:
twmango (twmango)
2009-04-21 06:35:00那篇一點政治味也沒有啊…S大也是針對那個公認的壞人
作者:
twmango (twmango)
2009-04-21 06:37:00倒是I版主頭一噓很不尊重S大,永久水桶誇張了吧
作者: XVN 2009-04-21 06:39:00
ssdog嗆的好! 我就覺得奇怪媽祖怎麼讓壞人活這麼久.....
作者:
twmango (twmango)
2009-04-21 06:41:00我以前犯了版規(不自覺),版主也是先寫信給我提醒,
作者:
twmango (twmango)
2009-04-21 06:42:00加上我沒惡意(內容改幾個字就可以了),所以就沒事
作者: heineich (.....) 2009-04-21 06:57:00
再怎樣這判決只能聯想到好大的官威。
作者:
Triad (謎之星雲裡的八卦星人)
2009-04-21 07:28:00看過文,版主這樣判太超過了。反而討戰噓的都沒事是怎樣?..
作者:
Triad (謎之星雲裡的八卦星人)
2009-04-21 07:35:00而且我也看不出該文有啥政治成份啊...更弔詭的是,版主"群"
作者:
Triad (謎之星雲裡的八卦星人)
2009-04-21 07:36:00之一的都推文說沒違反了還扣個政治文永久水桶,蠻爭議的...
政治文跟講人是兩回事.我今天講呂秀蓮去拜拜不是政治文我不相信我講這樣一句話就被冠上政治文而抓去水桶= =
作者: higashi (哇哈哈) 2009-04-21 07:55:00
我不覺得那篇算是政治文,頂多人身攻擊而已,狐大要不要
政治文應該是涉及國會.議會.政院.政黨...等相關文章
講阿標兄就是政治文.這也太說不過去了...不過他口氣差倒是事實= = 我覺得一個禮拜的判決比較ok
作者: moonscar 2009-04-21 08:01:00
人身攻擊為事實,政治文則像為了浸他水桶的欲加之罪。板
作者: moonscar 2009-04-21 08:04:00
主群上任至今處理板務多有爭議,難道是最近板眾比較愛找碴嗎?
忽然看到靠杯在上面噓XD 那篇頂多在推文變的太激烈時
版主鎖文起來請大家冷靜也就好了 有必要版主自己下去攪
渾水? 然後再桶了與自己意見相左的版友? 現在不是版主
作者:
willy (人妻變老木)
2009-04-21 08:52:00因果報應 也是Marvel板討論的範圍之一,只是ssdog舉的例子是顏清標罷了 他是黑道的代表人物之一。我個人認為應該水桶三
作者:
willy (人妻變老木)
2009-04-21 08:53:00周,i板主解職並水桶三周再復職 因為他噓文噓得真的太過了
作者: libratony (-B-) 2009-04-21 09:05:00
噓那個只是小爭議而已吧 反而是ss推文的內容問題比較大
作者: libratony (-B-) 2009-04-21 09:06:00
不過版主噓了以後又牽拖到政治文藉口轉的也太硬了...
作者:
drwei (中年大叔)
2009-04-21 09:22:00瞄了一下本篇推文ID 只有靠杯硬跟超章是眼熟的ID...
作者:
LCHEN (L.CHEN)
2009-04-21 09:26:00那篇會筆戰起來~也有一半責任在ilove版主身上= =
作者:
LCHEN (L.CHEN)
2009-04-21 09:27:00還有~怎能又加以ss版友政治文的罪名= =飄版判決真是越來越怪
作者:
LCHEN (L.CHEN)
2009-04-21 09:28:00真要判決水桶 那也請連ilove版主一起判進去水桶
作者:
LCHEN (L.CHEN)
2009-04-21 09:29:00不然 是否代表版主可以亂噓文 引起戰端呢?
作者: fasama 2009-04-21 09:34:00
請板主群看清楚 引戰的是誰? 版主為測試2鍵無理由頭噓
作者: fasama 2009-04-21 09:35:00
過2分鐘原PO問為啥噓 版主再來解釋 最後變成SS版友引戰?!
作者: fasama 2009-04-21 09:36:00
I版主的自行判決太輕,應加重! 或是將SS版友的判決降低才是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09:41:00
我有看到那篇,峰版主帶頭噓讓人感覺很不好況且原PO並沒有說到政治 只是針對那個人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09:42:00
SS也太衰 分享心得加上自己的感想也要被噓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09:43:00
這樣判決,版主一個禮拜,SS永久?會不會差太多?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09-04-21 10:13:00就算那個"標哥"做的怎樣,那是政治的事情,已經不關個人或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09-04-21 10:14:00是一般看法,如果他不是知名人物就算,可是他現在是公眾政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09-04-21 10:15:00治人物,在怎樣影射也會知道他是誰,所以我覺得有牽扯到政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09-04-21 10:16:00治,這怎麼能說沒扯到政治呢?
作者:
Triad (謎之星雲裡的八卦星人)
2009-04-21 10:18:00樓上有點硬扯的感覺..重點是,他沒有用阿標來進行政治性的發
作者:
Triad (謎之星雲裡的八卦星人)
2009-04-21 10:19:00言,只是剛好要講個故事跟他有關罷了~請不要任意陷人入罪,不然以後知名點的人事物都不能提到,還蠻戒嚴的哩~
作者: nonoweli (處富知貧,居安思危) 2009-04-21 10:23:00
同一樓上的論點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0:23:00
奇怪,原文是說阿標是黑道,什麼時候黑道=政治了?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0:25:00
我要推Triad的說法~
作者: xyz522 (嫑) 2009-04-21 10:34:00
這樣就永久水桶? 護航嗎???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0:39:00原PO有沒有錯以這件事來說,我根本認為應該進入公評。ILOVE05版主屬於當事人的一方,他有什麼權利可以決定另一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0:40:00個當事人做對還是做錯?我認為,如果永久水桶是兩位版主甚至再加上一位小版主的決議,是不公正的。因為ILOVE05版主在這件事情判決上心態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0:41:00可議!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0:42:00如果飄版的政治文判定是廣義,那小版主在本文回應裡也說他藍綠分不清楚←這樣也算廣義提到政治文,要不要水桶!
作者:
loven51 (我是胖子>"<)
2009-04-21 10:43:00直接在推文罵人是死胖子很沒禮貌,還罵神經病什麼的[= =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0:43:00再說,該篇文章是不是犯政治化,也不該由幾位版主判定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0:44:00所有在該文回應的,大多都表示沒有政治意味,那以政治文版規桶人?飄版為什麼越來越有官官相護的感覺?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0:47:00SS大會講出月半是因為05版主回應噓文原因是認定泛政治建議樓上的先確認前因後果後再來判斷是人身攻擊。
作者:
Triad (謎之星雲裡的八卦星人)
2009-04-21 10:49:00loven51,所以水桶一週我認為適當,永久水桶就有點...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0:50:00判版主水桶一週←這是要求他自請水桶的,已經夠了判SS大永久水桶←比對很多版規,這樣的處罰很合理。
作者: nonoweli (處富知貧,居安思危) 2009-04-21 10:54:00
樓上確定是同一個人發言嗎?還是ID長的像? 前後矛盾....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0:55:0005大身為版主,在版上引戰,答覆版友內容蓄意引射政治引發版友被誤解之不滿,未於版友反應第一時間優先滅火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0:56:00
可以原文裡根本沒怎麼樣啊 = =" 要不是被無意義噓..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0:56:00更繼續回應該篇有爭議之文章,並造成筆戰及另一版友失控
死胖子那句根本就是指i版主吧?後來會更正只是怕被捅
作者: XVN 2009-04-21 10:57:00
胖子指的是阿標他小孩吧...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0:57:0005版主觸犯的版規:6.4-1.6-3.6-5←這些條例只桶一週?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0:57:00
同意樓上 指的是他小孩
作者: XVN 2009-04-21 10:58:00
就算人身攻擊好了 也沒有政治阿 幹麻浸ss永久 1~2週就夠了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0:58:00michellestar那是因為後來才發現可能會有人對號入座吧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0:58:00
urmy大 你的過程跟結論怎麼怪怪的 XDD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0:59:00可是連發那樣的文都可以被版主噓完之後說是政治文當然要發現之後趕快澄清啊,省得對號入座之後又罪加一等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0:59:00
對啊 何況他小孩是真的月....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0:59:00我也覺得有點太誇張了 這樣有點過於個人主觀化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00:0005版主本來就不該以有錯之人加入判決行列
可是原文裡SS版友那個"娶未成年..死胖子"的推文,前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00:00
urmy大 伸張正義就靠你了 -ˇ-"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00:00判這樣實在太重 雖然ss版友也有錯 但法官判決也要考慮
作者: XVN 2009-04-21 11:00:00
urmy大 你的過程跟結論怎麼怪怪的+1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01:00最近飄版已經夠多事情了 版主們處理更該慎重小心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01:00待罪之身的人還能夠用版主身份去判決或處罰版友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02:00這樣算是用特權還是官官相護?
作者:
john0628 (發呆變呆呆)
2009-04-21 11:02:00情理法 法理情 中間都還有個理字............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02:00的確i版主不該參與判決 參與的道理實在太過詭異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03:00我說判版主跟判SS大 那邊 是解讀小版主的精華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03:00
於情於理 都不該判成這樣啊 法 則是太嚴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03:00j板友 這個問題於情於理 都該好好考慮 版主們現在決定只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04:00大家覺得矛盾的地方是我做出來的比較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04:00也難怪大家會有不平的聲音出現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05:00
而且都已經不平成這樣 還是沒看到有什麼動作啊?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05:00他說他不能判決或處罰版友,那麼他為什麼又說此二方判決是我研讀文章許久後與二位版主下的結論那是不是間接表示,他也參與了判決?05大也參與判決?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06:00但不管如何,誰判的無所謂,這種判決方式本就不妥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06:00
urmy大 那邊可能是說小版主沒有直接權力判決 但是以他的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07:00622你想說他是輔助,但若他是輔助,他就不該語氣裡表達的像是他也可以決定處罰版友的方式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08:00
嗯..同意 不過這點小版主也回應過了 他說語氣表達在網路不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08:00與二位版主下的結論←這句話我想語病很大吧。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09:00
雖然回答的有點奇怪 可是他都回應過了 囧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09:00那他還同意這樣的判決,顯然他只認定SS大有引戰確不認為身為版主還以〝認定政治文〞噓文的版主有引戰。
不覺得是政治文 就算後來被激怒較敏感有罪 也不致永久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09:00樓上兩位冷靜一下^^"小心太過激動又要被拿版規治(拍)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10:00他既然認定網路不容易表達語氣,那麼引戰應該是兩個都判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10:00大家的聲音已經這麼多了 要聽早就聽了 不聽講再多也枉然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10:00
=口=" 不要桶我~~ 我只是來看戲 站的稍微進來了點呀..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11:00挾天子以令諸侯...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1:11:00
沒有判決的權利 卻可以參予討論 那還是可以影響結果阿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12:00
我自己是覺得小版主還好啦 可能是責任感太重才會這樣 @@"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13:00應該說,如果小版主的身份是陪審團,那法官到底是那幾位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13:00
不過判決真的超怪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14:00是狐大發出的公告,由狐大自己來解釋不是更好?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14:00
其實真正的法官應該只給狐版主當吼 可是會被說經驗不足@@"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1:14:00
我還是絕得只要有參予討論就有能力影響結果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15:00
恩啊 今天要是出來的是狐大 或峰版主 就不用在透過一層了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1:15:00
只是最後是版主發公告文 但其實有二分之一的影響力吧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15:00狐版主都沒有出聲,小版主就把話說死了。要讓人不想歪
提到政治人物就算政治文 後來回應都是i版主引出來的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16:00
所以該篇的結論是媽祖是對的! 林默娘萬歲~!!!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16:00一開始的政治文是SS大寫信問05版主為什麼噓他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17:0005版主回應他 政治文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17:00同意樓上iris板友 i版主不噓文什麼事情都沒了= =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1:17:00
同意樓上 重點是要告誡我們還是有報應 怎麼會噓那點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18:00況且我在別的版都沒看到版主會參與討論太深入的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18:00
如果一開始覺得有政治味 應該以版主身分提醒 怎麼會是亂噓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19:0005版主是以版友身份參與該文章討論,判決也該以他是版友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19:00
噓了又不說為何噓 還要人家寄信問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21:00(剛剛居然推到了= =")版主這類的職位責任很重的不是開玩笑來當只要負責處罰別人就好 最難的事情是要管
我不覺得ss沒罪 但他到永久 似乎惹怒版主的罪較大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22:00而不是只說我要水桶一週...其實感覺並沒有認錯的誠意何況還加入判決 實在難免不讓人覺得版主們只准州官放火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22:00
可是請辭就只剩狐大一個人管鬼版了...
作者: john01 (john01) 2009-04-21 11:23:00
這樣就要永久水桶,太嚴重了吧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23:00我是比喻啦XDDDmaru板友 我的意思是他的自我處分太沒誠意 卻把ss板友判得這麼重 實在很怪啊0.0"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1:24:00
我真的不覺得那篇文章有任何政治意味 除去推文不管有人覺得有政治意味嗎?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24:00
恩恩 ^^" 好歹也公開向大家說明一下 或許致個歉
我也不贊誠辭職耶 如i版主口氣好其實藍眼事件就態度很好
作者: XVN 2009-04-21 11:24:00
不覺得ss沒罪 但到他永久 似乎惹怒版主的罪較大←同感
作者: john01 (john01) 2009-04-21 11:25:00
同意沒有政治意味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25:00
不覺得政治 +1 該篇重點在於媽祖&報應
作者: XVN 2009-04-21 11:25:00
我覺得沒有政治味 ss頂多是在嗆一個黑道人物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1:26:00
沒政治意味,那這樣i版主算是鬧板嗎?這算亂噓吧
作者:
LCHEN (L.CHEN)
2009-04-21 11:26:00SS有違反版規 但不至於永久水桶 此判決給人感覺是惹到版主
作者:
twmango (twmango)
2009-04-21 11:26:00最近的判決常常都要重新推翻,這公告越來越沒說服力,囧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26:00小版主說,以亂噓桶他一週,官字兩個口啊!
作者:
twmango (twmango)
2009-04-21 11:27:00版主群想法都一樣,這也蠻少見的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1:27:00
事情的起因根本就是他亂噓阿..感覺SS很雖耶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1:28:00
人在家中坐 屎從天上來 Orz
作者:
LCHEN (L.CHEN)
2009-04-21 11:28:00同意 事件起點 是於版主亂噓文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29:00同意05版主才是引戰者,同時認為此判決應該重判。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30:00對啊= =完全應該重判 ss實在很衰=口=
咦我倒覺得兩邊都有錯 ss被激怒的點似乎是因為對方是i大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1:31:00
我很少給予負面的評價..但是這次的處理...不適當= =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31:00小版主認為影設了立委跟阿標等於政治文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32:00那麼,小版主自己說出【藍綠分不清楚】←這不算政治文?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1:32:00
政治文應該重點是批評政治吧 連提都不能提就是文字獄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09-04-21 11:32:00重點是板主怎麼看不是小板主怎麼看吧....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33:00
的確是因為對方是版主啊 就像無緣無故被馬英九罵一樣 XD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34:00
是誰被馬英九這樣 都會不爽的吧 -v-'啊!!! 糟糕!!我政治文了 囧.....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34:00pen版友 但是小版主參與判決並且出面解釋所以他也得負起責任啊XDD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35:00maru版友...我提醒過你要小心一點嘛你說是不是XDDDD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09-04-21 11:35:00小板主跟一般使用者沒兩樣 所有人都可以協助板主最終決策者在於板主 說真的 小板主不要代板主發言
作者: moonscar 2009-04-21 11:35:00
小板主的確給人越俎代庖之感.....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1:35:00
小版主有資格參予討論判決嗎?若無 那可以跟小組長嗎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36:00所以小版主還是跟一般版眾不一樣啊(煙)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1:36:00
如果小版主沒有資格判決的話 那應該也不能參予討論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36:00小版主可以參與討論,但重要的是小版主參與討論的語氣就像我們也在討論這件事。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37:00可是小版主的答話方式,不覺得很像一位版主嗎?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37:00
我錯了 ial大~ ˊˋ 麻煩原PO幫我修掉推文...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09-04-21 11:37:00你當然可以去信跟板主討論阿 但要不要採信是板主決定...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37:00其實差別就在於我們無法在第一時間表達意見參與討論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1:37:00
科 哎呀 如果連提政治人物都不能 那我們一直說政治XD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38:00622 嗯,你認命吧,我想,下一個公告應該就是你我他了~_~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38:00他可以以在飄版待得較久來給予諮詢 但他的身分實在不適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38:00
囧 反正荒厄連載完了 (煙~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39:00小板主還說:該文章的確有暗諭政治文,連我這種藍綠分不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09-04-21 11:39:00我只是覺得不要拿小板主的話來質詢「板主群」..小板主不能代表板主的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39:00反正這樣如果也要被桶 我也不想來了(煙)~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40:00請問政治文到底由誰判斷,是版友觀感還是版主個人觀點?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40:00我以前每天都逛飄版的 最近已經很少來了說XDDD所以啦 pen版友 他也不應該出來做任何解釋的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1:40:00
當然是版主判斷呀 板規也規定不能討論版上事務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41:00ur版友 這是個大問題耶 如果版主不夠客觀公正...Orz法條其實是種可以被無線延伸擴展或扭曲的東西啊(煙)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09-04-21 11:41:00你就想他 他講的 就跟大家認為不該桶..都是使用者各自表述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1:41:00
我不想質疑版主.但是規定不能討論版規感覺很@#$%^.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42:00版規裡沒有提到政治文的定義。某標跟立委兩個字等於政治?
作者:
ccjjea (冰月)
2009-04-21 11:42:00忽然想念起藍天大了...似乎是個沒什麼紛爭的年代...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1:42:00
對喔!所以應該是要修正版規明確訂定政治文的範圍嗎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1:43:00
那我們一直提政治,也要一直被捅嗎Orz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43:00某標跟立委等於政治,那藍綠也不能講,代表的水果也不能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44:00
政治 政治 政治 鄭智化~~~~: 星星點燈~照亮我的家門~~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45:00樓上轉好硬喔@"@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48:00
妳怎麼說人家硬..人家是女生耶~(臉紅(離題..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48:00maru版友已經豁出去了的樣子XDDDDDDDD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49:00好險我也是女生=_=.......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1:50:00我絕對絕對沒有說622是月匈....石更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50:00
我還是很愛飄版的 ˇˇ <=鬼故事愛好者 Q-Q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1:51:00
我也是飄版的支持者 但是三番兩次的判決失當 有點讓人厭煩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1:51:00
總之希望晚上能有個合理的公告囉~ur大你怎麼知道我那邊...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09-04-21 11:53:00...其實組方是有申訴機制的(遮臉)被處分者可以申訴救濟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09-04-21 11:54:00板主裁判也有他們的考量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1:55:00
正如同覺得判決失當的網友們一般...大家都有考量XD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09-04-21 11:56:00對阿 所以我的意思是 不一定跟部分使用者意見不同就一定是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09-04-21 11:57:00錯....大家也可以多方想想或給點空間~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1:58:00
的確 版主若能更柔軟的處理或者大家一起溝通 結果會更好^^
作者: moonscar 2009-04-21 11:58:00
推小組長辛苦了,希望板主們也可以做到如此中立持平。
作者:
ialin7796 (靘薇。Estelle)
2009-04-21 11:59:00好險我也是女生XDDDDD哈哈哈 ur大你好壞XD
作者:
bohrgary (沒回水=在上班sorry)
2009-04-21 12:03:00組方裁處如果不服可以再向pttlaw上訴....
作者:
bohrgary (沒回水=在上班sorry)
2009-04-21 12:04:00說錯 是向群組板上訴 再不服還有行政法院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09-04-21 12:04:00NO NO NO~ pttlaw不受理生活群組申訴案 XD
作者:
willy (人妻變老木)
2009-04-21 12:07:00小組長也出現了 好熱鬧
作者:
bohrgary (沒回水=在上班sorry)
2009-04-21 12:07:00所以說我說錯了咩....(遮臉)出現很久囉....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09-04-21 12:08:00因為我很怕板主又被消耗掉........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2:09:00
不過透過這次的事件也讓我知道申訴管道XD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2:11:00
老實說我也很擔心飄版三不五時來這種規模的紛爭...
作者:
Triad (謎之星雲裡的八卦星人)
2009-04-21 12:17:00penlyly,問題在於,版規禁止政治文的認定上面出了問題,如
作者:
Triad (謎之星雲裡的八卦星人)
2009-04-21 12:18:00果只是提了知名的人事物而沒有用來炒作政治的動機和行為,卻
作者:
Triad (謎之星雲裡的八卦星人)
2009-04-21 12:19:00被認定是永久水桶的政治文,沒有必要的嚴苛會形成文字獄,那比版主被消耗還要糟糕得許多~...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09-04-21 12:21:00可以寫信去跟板主討論諮詢 如果板主不回應 再來找我 Q Q
作者:
Triad (謎之星雲裡的八卦星人)
2009-04-21 12:23:00我認為這邊版主看得到這樣^^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12:23:00小組長出現了 XDDD 但如果你怕版主被消耗掉的話 也許應該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12:24:00和他們好好討論水桶和警告的界線吧 不然像現在這樣動輒得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09-04-21 12:24:00可以啦 只是不能版上討論事務 板主就沒義務要回應給你看了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09-04-21 12:25:00一案歸一案 沒有什麼絕對的界線的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2:26:00
判決的界線主觀認定是一定的 但是 幾乎是接連著發生狀況..
作者:
Triad (謎之星雲裡的八卦星人)
2009-04-21 12:26:00沒義務或不想回應是個人自由,至少大家目前為止都沒離題咩..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09-04-21 12:27:00T不要緊張 我也只是使用者阿 只是建議你可以如何得到回應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2:28:00
我覺得呀 看到有小組長以上的人來回應推文感覺就像看到神一樣XDDD 會覺得很神奇 哈哈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12:29:00當然沒有什麼事是絕對 但近來這些已經過分到版眾看不下去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2:29:00
會讓我開始思考是不是哪裡出了什麼問題...Orz
作者:
Triad (謎之星雲裡的八卦星人)
2009-04-21 12:29:00嗯..而且這個永久水桶事先也沒有警告,也就喪失了讓被告辯解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12:30:00甚至已經開始有不理性的衝突 難道這樣可以放任不管嗎...
作者:
Triad (謎之星雲裡的八卦星人)
2009-04-21 12:30:00或改善的機會了...就管理程序上來說也是很有議論空間。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2:30:00其實我覺得直接置底一個版務建議區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2:31:00讓大家都以參與討論,不是更好嗎?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12:31:00樓上這個建議可能會在推文吵起來 XDDDD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2:32:00不會 有爭議的回應就請版主修正一下畢竟爭議有時候也是正面的大家都有權利去接收不一樣的聲音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2:33:00如果只是版主單方面去接收建議,如果做錯了等於背鍋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2:34:00
我想請問..板上不能討論版務這樣是正常嗎?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2:34:00
不過也是怕被利用來吵鬧就是..站在人性本善的立場開放討論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2:35:00老實說,負面一點想,搞不好政治文的定義,已經私信多次是不是被吞了我們不知道
作者: moonscar 2009-04-21 12:35:00
f板友問的也是我想問很久的問題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2:36:00如果有置底文,是不是有這樣的建議我們都可以知道不合理的建議,大家可以再要求刪除或修正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2:37:00如果說置底一個建議區會吵起來,那置底一個聊天區就不會?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2:37:00
或者提出建議或配套..集思廣益應該可以走出一條和平之路~
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2009-04-21 12:37:00其實有置底聊天文了...(偷偷說_)
作者: moonscar 2009-04-21 12:38:00
其實我不能理解這個板置底聊天文的必要性。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2:38:00
我們這樣討論也不會吵起來呀@@ 也沒看誰攻擊誰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2:38:00所以我說置底聊天區就不會有事嗎?事在人為,想不想吵罷了
作者:
JeannieC (Jeanniec)
2009-04-21 12:38:00大家的意思可能是聊天文歸聊天文 版務歸版務 混在一起很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2:38:00
聊天文跟版務建議 好像應該分開比較好??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2:38:00
分開來比較好吧@@...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09-04-21 12:39:00版上可以規範不得討論看板事務 但同樣的 版友去信板主就有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2:39:00
對呀 我只用了幾個噓就不想再用啦~因為其實版主還不錯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2:40:00我那只是猜測,虛偽的版主亂回應也不是沒有過的@@"好戰的,不管在那一種文章裡,都有可能吵起來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2:41:00置底是建議區,不是檢舉區,要鬧應該也很困難。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2:41:00
剛看了一下飄版似乎沒有硬性規定不能討論版務..還是我看錯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2:41:00
恩阿 其實我覺得這只是磨合期都可以接受耶~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2:42:00
版主對於版規的拿捏~判決~只是需要有容人的雅量就是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2:42:00
似乎可以嘗試看看 看這樣能不能減低判決引起的紛爭XDDD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2:42:00
推雅量~ 綠豆糕跟棋盤.....
作者:
bohrgary (沒回水=在上班sorry)
2009-04-21 12:43:00板規3-2
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2009-04-21 12:43:00我會反省的...謝謝大家...
作者: moonscar 2009-04-21 12:43:00
板規3-2, 3-3, 13 不能在板上討論板務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4-21 12:44:00
加油啦! 大家的建議看起來都挺好的說 XD 辛苦啦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2:44:00
看到了~~~的確是不能在板上討論呢 Orz
作者:
loven51 (我是胖子>"<)
2009-04-21 12:54:00別吵架啦~~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4-21 12:55:00
沒有人在吵架啊 @@""?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2:56:00
可能太長沒看完 所以誤會大家在吵架吧XD
作者:
s8013011 (Sandra)
2009-04-21 13:21:00喔
作者: kodato (無非) 2009-04-21 13:27:00
我覺得對方固然不對,但這處罰太過...
作者: nostairt (Cola) 2009-04-21 13:36:00
怎麼看都覺得那是政治文... 不過處罰過當是真的
我挺你 就是有這種公版當個版的傢伙在 暫時水桶不夠重政不政治是其次 我只看到無關版旨的東西他PO得很開心
作者: ponds (HUDDY) 2009-04-21 13:59:00
說挺不挺的有點好笑耶,請問這是飄版還是混混在糾眾打架?選邊站?
作者: ponds (HUDDY) 2009-04-21 14:01:00
版主判決過當是事實,球員兼裁判會不會有失公允?
沒啊 我的詞彙太少了= =" 就我想表達說我覺得他是對的
作者: duplicator (In a lonely impulse) 2009-04-21 14:08:00
一個巴掌拍不響!醬就要永久水桶那還真是好大的官威...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4:20:00
啊~這次的判決我則是反對了XDD 我也絕得過當~~~Orz
作者:
lotusmoon (年紀大了就愛喝熱茶)
2009-04-21 14:26:00認為過當+1
作者: kknow (沒有這個人) 2009-04-21 14:50:00
看過原文 沒有政治文的感覺
作者: smano (小喬) 2009-04-21 14:59:00
這個處罰太嚴重了吧…
作者: bossjojo 2009-04-21 15:22:00
一開始噓文就自己說沒違任何版規..後面又說噓是因政治文
作者: bossjojo 2009-04-21 15:23:00
自己打自己嘴巴 = =!!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15:25:00樓上一針見血,不過應該會被推拖說是共識不同而已
那個Halogens,如果是因為他累積很多無意義文章
而且每個人對於有沒有飄點這個認定是不一樣的難道去每個板發文時都要先思想統合? 搞屁阿
我看改天我來選看看好了 不過如果上了還真是見鬼了...
作者: springbrook 2009-04-21 17:07:00
是不是桶錯人 該桶的是版主不是ssdog吧..那來的政治!?
作者:
j022015 ( ˊ ﹀ˋ)
2009-04-21 17:21:00有種把噓文的都桶起來呀 版主皇太皇天皇御殿陛下
何為政治文? 標準在哪? 並且他文章的重點不在政治
內容只會讓人看到版主莫名噓 被反駁的沒話說另個版主來護航
作者: DeAnima 2009-04-21 17:31:00
不知道當事人有沒有去申訴一下....保障自己的權益:x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09-04-21 17:39:00
大家不是因為贊同才推文 是因為不敢開噓阿shayne大~
作者:
aibajan (小曜)
2009-04-21 17:46:00這邊戰好大~~((拉椅子
作者: Seasonic 2009-04-21 19:05:00
不敢開噓阿~應該是沒這回事~是這裡的板友風度算好
作者:
aceokp12 (Dionysus)
2009-04-21 19:32:00永久水桶也太嚴重...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4-21 20:31:00我就CD到就噓@@" 不過回應版友的就沒有噓應該說 推文爆或噓到X在這個飄版上是沒有太多意義的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09-04-21 20:33:00
只是這樣的判決 可以有六篇優文就會........
作者: thirtyto 2009-04-22 11:33:00
好大的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