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最後拉了拉我的頭髮(之前還在我手臂咬了一口),很瀟灑的揮揮手,走出
我的公寓,我猜也走出我的生命。
當然是很特別的一次邂逅,不過當天我冒著被搶的風險,跑去韓國商店買了蘋果
和花,實在訂不到香,所以我買了一個香精燈聊表心意,遙祭靈驗的自由女神。
因為我腦袋還在脖子上面,才可以安全的回憶這段不平凡的經過。飲水總是要思
源的。
但就這樣。我相信他不會再回來,畢竟我們生命的交集是因為偶然,他的傷好了
,我付出很多血換他的傾聽,兩不相欠。
至於自由女神給我的十八個笑筊,我決定置之不理。
我不是美女,若我有驚人的美貌說不定還斷不掉這種孽緣。但我不是,我甚至沒
什麼特別之處。我前夫會對我感興趣,是因為我單純、看起來容易控制。大學剛
畢業的女孩子,還很愛美,我那幾年幾乎沒有吃飽飯的記憶,身材完全是餓出來
的。
任何一個願意餓到幾乎斷氣的女孩子都能保有那種身材,但漂亮的身材、精緻的
裝扮,並不能讓我遠離被毆打的命運,也不保證幸福快樂。
羅斯走了以後,我終於正式面對這段。那真不是什麼好受的記憶。我之後會覺得
在紐約隱居的生活很棒,或許就是因為我對人類的信賴全面崩潰所致。很多相干
或不相干的,男人或女人,老愛問我,「妳是做了什麼導致他那樣?」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對吧?
當時我真的很憤怒沮喪,但現在可以釋懷了。人類有許多相異之處,但也有許多
地方驚人的相似。你相信嗎?五十年前打老婆還是男子氣概的表徵,中西文化都
一樣。
人類,我是說接受文明洗禮的人類,對這種無能為力的暴行毫無辦法,一定要找
個合理而且讓自己安心的理由,好保證自己(即使是自我安慰)不會有相同的處
境,不管成為加害者或受害者。
為了讓受害者閉嘴,別再說出更多殘酷,就只好說,「妳一定也有什麼責任,不
然不會遭遇到如此慘酷的待遇。」
脆弱的人類。
可能是,我終於可以對人毫無保留的訴說(即使對象是個吸血鬼…好啦,血族)
,我也終於能夠看清楚、並且體諒。
但我不想原諒真的。其實那些人也不希罕我的原諒,沒有人受到損失。
也可能是,我這樣孤絕的生活了一整年,唯一足以相伴的人只有自己,所以我深
刻的觀察自己,並且以己推人,所以我對「人」的推理能力也變好了。
所以我相信羅斯不會回來了。他會對我另眼看待,我猜是在香港的某人所致。
他第一次對我說話,說,「傻女,我會說中文。」
我也看周星馳的電影,有時候只找得到粵語版。「傻女」是廣東話。在我看來,
血族可能是進化過程太過超前的突變人類,基本上是沒差很多的。一個男人,會
在什麼狀況下喊另一個女人「傻女」?
能讓他這樣高傲的血族會去學中文,而且還講得很溜,我想是個才貌兼具,令人
印象深刻的女子。照他那樣憐惜又懷念的傾聽我的倒楣,我猜那個女子也有相類
似的遭遇。
很純粹的移情作用。
但看看我,看看現在的我。自從我決定不再挨餓以後,我身高減體重剛剛好一百
。一年多沒再碰過任何化妝品。我常覺得我連人的標準都勾不上了,還想抵達女
人的標準?
想太多了。
這是現實生活,不是羅曼史小說。更何況,我前夫就是個帥哥。我現在看到任何
帥哥的第一反應是想把他摔出我三尺之外,要不是我打不過羅斯,大概他會被我
踹出大門。
我很滿意現在的生活,真的。我看影集、電影,寫寫書法,最近重拾畫筆試著畫
武俠漫畫。我不用為生活發愁,不用擔心賣不賣得出去。我貼在部落格上,漸漸
有些讀者,精工細刻自己愛做的事情,我比太多人都幸福了。
或許十年二十年後,我會覺得這種生活不能滿足我了,那也是以後的事情。
現在我沒有心情去面對人群…我還沒準備好。
可以體諒那些無心的傷害,但我還沒準備好承受另一些新的傷害。
羅斯說得對,我的膽子沒有兔子那麼大。
但我真不該忽視自由女神那十八個笑筊的。
我更不該覺得住在十樓就很高,或者相信事實上一點都不可靠的窗鎖。而且我終
於了解到,血族男人跟人類男人相差甚遠,差得最遠的就是會緬懷個沒完沒了。
被咬脖子痛到驚醒,而且那個大塊頭就壓在身上,並不是什麼美好的經驗。
「住手,住手!」我的兩隻手都被抓住,羅斯氣急敗壞的聲音讓我驚醒,「別把
我的眼睛挖出來!」
…我以為我永遠不用看到他了!
「你為什麼三更半夜跑來當採花賊?」我嘶聲罵著。
我不該用太深的辭彙,他追問了十分鐘什麼叫做「採花賊」,這白癡血族。
「我不是!」他抗議了,「我是來…怎麼說?那個怎麼講?buffet?」
「…自助餐?!」我整個光火了,「你把我當成自助餐?!」
他聳了聳肩,英俊的臉孔充滿了理所當然。「這是合理交換,我當妳的心理醫生
。」
「…你去死吧!」我拼命掙扎,「這次我一定要挖出你的眼睛!」
「不要動,」他含毒似的甜嗓,「待霄,別動。不會痛的,很快…」
騙鬼啦!誰說不會痛?剛刺下去的瞬間痛死了啦!但我中了他兩光的半套催眠術
,只能不斷咒罵的讓他取用「自助餐」。吃完還意猶未盡的舔半天。
絕望的看著窗外的自由女神,她根本沒有庇佑紐約市民嘛!
這個時候,我非常想念媽祖娘娘。
(之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