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7-15 23:46:53標題不知道該如何下。
源起文章代碼(AID): #1AMqSIr0
推文中
Chih3300625:這...樓下請評分...還是26看不懂繁體
原推文者單純想指出此篇文章不適用 [經驗]
在峰版主推文告知之下,原PO立即將文章修改為 [分享]
沒想到引起廣大鄉民迴響。
有鑑於之前『支那』事件。
為避免爾後相關情事,想增列一條版規。
因為MARVEL版屬於全球各地都能觀看的網路分享平台。
爾後文章內容以及推文中,請盡量別出現會引戰的國家簡稱。
EX:台北國、26、阿六仔、呆胞.....等等
因原PO未提出申訴,且版規內無規範。
故該篇文章內無觸犯版規情事。
另外節錄引述申訴版友文章:
我不知道為什麼有那麼多板友覺得26是沒風度的話?
26就是「阿六仔」的意思,泛指來自中國大陸的板友。
這個詞本身非常中性,沒有任何貶低之意。
如果「阿六仔」是罵人的話,那麼「阿豆仔」呢?「阿本仔」呢?
西洋人或日本人並不覺得這二個稱呼冒犯他們,
更別說「阿扁仔」或「阿九仔」了,陳水扁和馬英九都曾這樣自稱。
一樓的Chih大說「還是26看不懂繁體」,我想他是基於跟我一樣的
疑問,w大明明引用了板規,卻還寫了一篇非親身經歷的文章,難道
是因為文字的隔閡嗎?
Chih大的推文用比較恢諧的語氣來批評,不值得鼓勵,但並不是沒風
度,何況,很多板友對Chih大的批評,比Chih的話難聽多了。
二樓的cates大只不過開玩笑說「以為是張爸文」而已,我不懂這有
什麼不對,那麼多板友批評二樓,有什麼道理?
再說到w大的風度,kinoko大只不過說了「本26.........XDXDXD」而已,
w大卻直接點名K大「莫非寫上426?死大陸?」。
我不知道w大為什麼要這樣回應,根本沒有人說到426呀?
猜想起來,w大寫這句話也是用戲謔語氣回應別人的意見,
但同樣是戲謔,一、二樓被罵「丟臉」、「品格低下」,
w大卻被大家一面倒地說「風度很好值得學習」,
各位板友先進的雙重標準會不會太過誇張了?
願意分享故事的人畢竟是少數,w大的分享精神我很敬佩,
但各位板友若因為這樣,就改變自己的是非標準,
甚至批評並未犯錯的其他板友,我實在不能認同。
<經foxclimber同意轉錄>
因為是版務,非版規規範能夠張貼文章,因故張貼在這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那此篇公告就要來問問大家了。
是否該增列此版規?
『避免文章內文及推文中發布非正式簡稱?』
這裡的確非政治版、黑特版、八卦版。
希望這邊是能單純分享文章,閱讀文章之處。
所以大家發表一下意見,看看是不是該增列此版規?
以上
八神狐
作者: gryant 2009-07-15 23:52:00
大大辛苦了
作者:
ru1209 (我愛胖嘟嘟)
2009-07-15 23:58:00這裡不是適合引戰的板 私以為強制禁止使用可能引起糾紛的詞
作者:
std7912 (往目標前進)
2009-07-15 23:59:00聽說...台語後面有+"仔"好像有貶意...
作者:
ru1209 (我愛胖嘟嘟)
2009-07-15 23:59:00語有其必要性 板大辛苦了
其實我也覺得w大說寫上426那句只是自嘲~只是版友錯意
作者:
evaj (晴天)
2009-07-16 00:32:00囝仔
作者:
Triad (謎之星雲裡的八卦星人)
2009-07-16 00:53:00我覺得很好啊,別板的不良風氣本來就不必帶來這裡~
作者:
evaj (晴天)
2009-07-16 00:56:00其實我也覺得這樣定有點僵 可是為了避面戰起來 還是有必要~
作者:
evaj (晴天)
2009-07-16 00:57:00讓大家三思而後言的習慣 畢竟文字解讀本來就很容易產生誤會
作者:
spiritia (妳來世一定會過很好!)
2009-07-16 01:40:00若能在文中再多一點客觀少一點主觀會較適合"公告"文
作者:
jushee (奶昔之永保正念)
2009-07-16 02:05:00台語後面有+"仔"不一定有貶意 阿弟仔土公仔阿姨仔阿叔仔...同意gwabauoo:以規勸代替板規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09-07-16 03:15:00
你這樣問 不如直接辦投票
作者:
p82222 (阿~~~~嘶)
2009-07-16 06:28:00我也覺得沒必要新增這條板規
作者: Locker (orison) 2009-07-16 09:36:00
台語後面加"仔" 代表有"小"的意思 所以如果是阿叔阿姨,
作者: Locker (orison) 2009-07-16 09:38:00
後面不加"仔" 有加的是指"小叔" "小姨" 當然那個"小姨"有其他涵義的用法,在此不論。
作者: Locker (orison) 2009-07-16 09:39:00
而閩南語中稱別人"小" 就算你要說沒有貶意,那至少也有小視
作者: Locker (orison) 2009-07-16 09:40:00
別人之意,用"仔"是稱呼晚輩,並非稱呼平輩甚至長輩。
作者:
laches (laches)
2009-07-16 09:53:00謝謝版主的指示和裁決,但我覺得越多版規只是使得規則更模糊難以依循就算新增此條板規,下一件事情就會變成無休無止地討論到底
作者:
laches (laches)
2009-07-16 09:54:00哪幾個字算是[汙辱性用詞],這會使得版友更不想推文上一篇事情也算是圓滿解決,這樣不是很好嗎?越多[法治]不一
作者:
laches (laches)
2009-07-16 09:55:00定會帶來越多條理,尤其是當[法]糢糊不清的時候
作者: hysterics (阿勃勒) 2009-07-16 10:01:00
這版規很明確 請不要故意模糊焦點
作者: hysterics (阿勃勒) 2009-07-16 10:02:00
先把當下該解決的搞定 討論那麼多有啥麼意思呢?
作者: hysterics (阿勃勒) 2009-07-16 10:03:00
況且...不是每個人都是鄉民 簡稱容易被誤會很正常
作者: bluestrike 2009-07-16 10:10:00
仔 哪有貶抑 我倒以為是親密 小時候常叫"啊婆仔"
作者: Locker (orison) 2009-07-16 10:20:00
你是小孩子,當然人家稱你"仔" 所以我說這個東西用來稱晚輩
作者: Locker (orison) 2009-07-16 10:21:00
不能用在平輩或長輩,你是小孩子,你要用"仔",人家不會和你計較,如果你是成年人,那用起來又不一樣了。
作者: Locker (orison) 2009-07-16 10:22:00
至於親密,如果是你的至親好友,也許你這樣用人家不會在意
作者: Locker (orison) 2009-07-16 10:23:00
對陌生人用,那又是另一種意思了。
作者: emilyluvsptt 2009-07-16 11:21:00
我真的覺得26就是阿陸仔 是種以台語稱呼的形式罷了今天又不是寫說426!推fox大的內容!!!!
作者:
bohun ( )
2009-07-16 11:39:0026人家不喜歡是因為"4"26比較常出現吧,聽26就聯想426
早年我認識一位對國語還有台語都很專精的老外,他曾經很嚴肅的跟我說"阿豆仔"是相當不禮貌的稱呼,叫我不要亂用.
原因就是那個"仔"是指晚輩還有地位比自己低的人.有人舉"土公仔"來說明"仔"字無貶抑,但是其實剛好證明是有的...
因為真正尊重的稱呼是"土公師",有興趣的人可以去仔細研
究一下河洛語的演進,還有在台灣的發展和語音語意學。不過這實在跟飄板差太遠...我就不占位子討論了!
作者:
ru1209 (我愛胖嘟嘟)
2009-07-16 13:13:00雖然前面就推過文了不過還有一點點感想...
作者:
ru1209 (我愛胖嘟嘟)
2009-07-16 13:14:00首先同意前面幾位板友說的"仔"有對下或篾稱的意思
作者:
ru1209 (我愛胖嘟嘟)
2009-07-16 13:15:00如果說"阿豆仔"跟"阿本仔"沒有篾稱的意思 那為什麼台語裡也有"外國人"跟"日本人"的說法? 基本上這不是正不正式用語的
作者:
ru1209 (我愛胖嘟嘟)
2009-07-16 13:16:00差別吧? 應該也不會有人認為"阿豆仔"是比較親切的說法吧?
作者:
ru1209 (我愛胖嘟嘟)
2009-07-16 13:17:00另 對照w大分享的文章主題跟這篇公告實在覺得有些諷刺今天會有這樣的公告出現 不就是因為現在的人在表達意見時
作者:
ru1209 (我愛胖嘟嘟)
2009-07-16 13:18:00愈來愈不考慮他人的觀感嗎?
作者:
ru1209 (我愛胖嘟嘟)
2009-07-16 13:20:00板上常會出現許多有勸世意味(?)的主題或發言 希望板友們看
作者:
ru1209 (我愛胖嘟嘟)
2009-07-16 13:21:00文的時候也能想想自己 自主規範避開可能的糾紛 這樣對大家都好 <<< 唔 寫了好長(羞跑)
作者: xroy (滾爸) 2009-07-16 14:28:00
言論自由
作者: xroy (滾爸) 2009-07-16 14:29:00
連說話都被規範...這版已經搬離台灣了嗎?
作者: Eventis (何逸凡) 2009-07-16 14:37:00
言論自由未必代表一定有讓人感到冒犯或敵意的自由,不過通常審核這個會帶有很高的政治正確的設定XD
作者: Eventis (何逸凡) 2009-07-16 14:38:00
而且如果事實上足以產生一般社會評價上足以減損他人名譽,
作者: Eventis (何逸凡) 2009-07-16 14:39:00
或貶低其人格的程度,就跨過言論自由的範圍,一腳踏進刑法的領域了Orz
作者:
sagax (申敏兒中毒症候群)
2009-07-16 14:40:00老實說 版主為什麼知道老外跟日本人不會不高興?
作者: xroy (滾爸) 2009-07-16 14:46:00
觸犯刑法自有法律制裁.何必強加設定..所有意見都應被尊重
作者: xroy (滾爸) 2009-07-16 14:48:00
在台灣什麼時候說支那 26會被起訴.還是我美國待久了搞不清楚
作者: xroy (滾爸) 2009-07-16 14:49:00
"我不贊成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力"
作者: Eventis (何逸凡) 2009-07-16 14:52:00
我有說支那,26是減損他人名譽,貶低其人格的用語嗎?那是僅就意見評論說的,這未必代表言論自由不能限制.
作者: Eventis (何逸凡) 2009-07-16 14:53:00
就算美國也是有雙階+雙軌理論,未必所有的言論都受到同樣密度的保障.話說美國政治正確的用語倒是比台灣多得多得多....(默)
作者: winddolphin (玄雨) 2009-07-16 14:58:00
老實說,我自己聽過週遭人講"阿陸仔"時都是輕蔑語氣 同
作者: winddolphin (玄雨) 2009-07-16 14:59:00
樣我也覺得"阿豆仔"跟"阿本仔"不是很尊重的講法 重點是被這樣叫的人的觀感,從w大的推文回應就可看出他對26
作者: winddolphin (玄雨) 2009-07-16 15:00:00
這樣的叫法印象並不是像板主說的中性詞彙 那麼就應該必免使用而不是說的人講"我沒有歧視意味"就算了
作者: winddolphin (玄雨) 2009-07-16 15:02:00
我是覺得不用板規禁止而是靠板友心證,語氣不好的自然
作者: winddolphin (玄雨) 2009-07-16 15:03:00
會受大家批評 若是無心之過就乾脆的道歉,惡意者倒是可以考慮開罰....
講26、阿陸仔、阿豆仔、支那、小倭寇 個人認為都有貶損
大推xroy說的最後一句~我想 這就是言論自由的精隨吧
作者: Locker (orison) 2009-07-16 18:47:00
言論自由不應上綱為「所有言論」 帶有歧視性的字句仍應受到規範 論自由不是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最重要的是尊重
作者: Locker (orison) 2009-07-16 18:49:00
因為我不喜歡被叫成「台巴子、呆胞」所以我也不說「阿陸」
作者: Locker (orison) 2009-07-16 18:50:00
羅蘭夫人之呼仍記否?自由很寶貴,自由很重要,但自由應是建立在「尊重」上。
作者: Locker (orison) 2009-07-16 18:55:00
至於是否要立為「板規」(orz) 我是傾向於不要硬性規定我還是相信絕大多數的板友會懂得自制 不至於將言論自由
作者: Locker (orison) 2009-07-16 18:56:00
無限上綱成言論暴力的(希望啦 ^^")
作者:
sagax (申敏兒中毒症候群)
2009-07-16 21:05:00講到PTT沒有言論暴力讓我笑了XD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7-16 22:12:00
我也問過香港人 我們說港仔 對他們來說是不太好的話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7-16 22:13:00
推"winddolphin"
作者: redmoon2004 2009-07-17 10:16:00
關於locker大言論自是指所有言論都有自由
作者: redmoon2004 2009-07-17 10:17:00
請參考"情色風暴"這部電影,裡頭有美國法官對言論自由
作者: redmoon2004 2009-07-17 10:18:00
程述
作者: Locker (orison) 2009-07-19 19:55:00
人家自稱是人家自己的事 你對台灣話也沒有什麼深入的了解
作者: Locker (orison) 2009-07-19 19:56:00
前面有人講過"仔"的涵義了 你還要凹的話那就隨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