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 & 神藥篇置於精華區

作者: blueskydoor (依依.小紅帽)   2013-10-04 11:41:49
首先,在"文章代碼(AID): #1IDnk_v5"下面,
因轉文事件,有許多板友推文討論,
板務當晚已有推文提醒,以免給予意見的美意生變;
隔日,在"文章代碼(AID): #1IJ2vvad"之下,
→ success0409:噗 不是我要邀功 XIMIX打了一堆話 沒幾個弄到重點 10/02 22:33
→ success0409:我最後置底聊天文的說法被它偷了去 就變它的功勞了? 10/02 22:34
板友success0409先在推文裡明確指出板友XIMIX偷取想法,
→ XIMIX:感謝板主回應 抱歉澄清一下 我沒說過事情和反應的人數有相關 10/03 08:31
→ XIMIX:反而是強調一人和多人的意見都應平等 或許板主誤會了我的意 10/03 08:32
→ XIMIX:思 還有 我的意見都是出於自身想法 沒有"偷"過任何人的意見 10/03 08:34
→ XIMIX:我不知道success0409的指控來源為何 此我沒看到此人在九月份 10/03 08:39
→ XIMIX:聊天文中有相關發言 如果對方是指試行板規底下的推噓文言論 10/03 08:40
→ XIMIX:本人發言時間在success0409之前 這些都很好查證 請板主公評 10/03 08:41
→ XIMIX:且success0409針對本人指控時 還使用"偷"與"它"等字眼 10/03 08:44
→ XIMIX:本人在此公開申訴檢舉 希望這次板主能依板規秉公處理 10/03 08:46
板友XIMIX亦在隔日以推文回覆之,
噓 success0409:→ success0409:講難聽點囉哩叭縮一堆 板主直接站內 10/03 13:01
→ success0409:這段是10月1號 某ID在之前可是一直強調板主的作為卻 10/03 13:02
→ success0409:沒給任何建議 10/03 13:03
→ XIMIX:板主抱歉 因為我被指控"偷" 這是很嚴重的字眼 所以借此板面 10/03 13:05
推 success0409:仔細看了一下 我上午十一點提說可以改標題 下午就有 10/03 13:05
→ success0409:東西學了 然後板主本篇感謝的正是後來使用我點子的人 10/03 13:06
→ XIMIX:公開澄清 應該很少人被說"偷"後 願意悶不吭聲 success0409 10/03 13:06
推 success0409:假如前面某ID講了一堆"建議"都有提到改標題就能解決 10/03 13:08
→ success0409:問題而非一直強調板主做為如何 那我沒話講呢 10/03 13:08
→ XIMIX:我於10/1的九點兩分到九點四十分 已經提到溝通與改標題之法 10/03 13:09
→ XIMIX:你的發言是10/1的十一點四十五到四十六分 絕對是我先提出的 10/03 13:10
→ success0409:哪一篇呢? 是單純建議可以改標題或是又混了一堆"建 10/03 13:10
→ success0409:議"? 或許是我漏看了呢 假如是漏看 那我道個歉 10/03 13:10
→ XIMIX:總之 你能拿出有可信度的證據 我馬上道歉認錯 10/03 13:11
→ success0409:如果是"單純"說可以用板主權力改標題 那我OK 10/03 13:11
→ success0409:夾七夾八講了一堆再說自己有提到 這不是慣用伎倆嗎 10/03 13:12
→ XIMIX:試行板規那篇 我九點兩分到四十分 溝通和改標題都說到了 10/03 13:12
→ success0409:這段時間 我可沒空看某ID每篇回應的文呢 10/03 13:12
→ XIMIX:而且時間點先後就算了 我是說"溝通" 你是說"私信" 溝通範圍 10/03 13:13
→ XIMIX:絕對比私信大 還有水球或他站留言之類的 怎麼可能是我偷你的 10/03 13:14
→ XIMIX:我九點三十六分那句 "而且板主有權改文章類別" 應該很直接吧 10/03 13:15
推 success0409:噗 OK 那段漏看了 我道歉 不過你給了一堆"建議" 10/03 13:15
→ success0409:最後卻專注在可以改類別這點確實是在我說可以改標之後 10/03 13:15
→ success0409:不然你之前討論的範圍真是包羅萬象呀 10/03 13:16
→ XIMIX:我九點三十六分就提出改標題 你十一點四十六才發言 竟然還能 10/03 13:16
→ success0409:喔 我漏看了 而且你講的"包羅萬象"沒個重點 10/03 13:17
→ success0409:我可是就單純講最明確的方式呢 10/03 13:17
→ XIMIX:提出這樣的指控 大家應該都看見了我有沒有偷你的意見 10/03 13:18
→ success0409:還是你要說你拿個散彈槍開了個天女散花 最後人家一刀 10/03 13:18
→ XIMIX:你的道歉有包含認錯嗎? 如果沒有 我完全不願意接受 10/03 13:19
→ success0409:把獵物斃了 你還要說是你開槍得的功勞? 10/03 13:19
→ XIMIX:你敢不敢清楚講一句 我有沒有偷你的意見 一句話而已很簡單 10/03 13:19
→ success0409:我對我沒看完你全部推文認錯 因為你的推文太多而且沒 10/03 13:19
→ success0409:有重點 至於偷不偷意見就像我講的 10/03 13:20
→ success0409:開了個天女散花最後才專注於一點 誰知道呢 10/03 13:20
→ success0409:我最前頭的推文也沒說你沒提到改標題唷 噗 差點被唬了 10/03 13:21
→ XIMIX:我根本沒專注於改標題 而是一直強調溝通和公平 你的指控我完 10/03 13:21
→ success0409:而是你原本講了一堆"建議"包羅萬象 在最後我單純提了 10/03 13:21
→ success0409:可以改標題就解決事情 你才把重點完全放在改標題 10/03 13:22
→ XIMIX:全無法接受 也不認為自己有能力和你溝通 我對板主和板眾道歉 10/03 13:22
→ success0409:我也向板務道歉 畢竟就像我說的 我是單純建議一個方向 10/03 13:23
→ XIMIX:抱歉讓板主一篇好好的落幕文變成這樣 我實在無法忍受"偷"字 10/03 13:23
→ success0409:而在我提出該方向之後 建議一堆話的才開始專注於某方 10/03 13:24
→ success0409:向 導致我心生不快 至於是否因為看了我的推文而專注 10/03 13:25
→ success0409:這就可以看看推文自行評斷了 再次向板務道歉 10/03 13:25
推 success0409:對於XIMIX 我很抱歉漏看了你的推文 畢竟我還有別的事 10/03 13:27
→ success0409:所以我並沒有說"修改標題"這個部份是你偷我的 10/03 13:28
→ success0409:而是針對你在給了一堆建議之後 於我點出單一處理方式 10/03 13:28
→ success0409:專攻於該方式的說法令我不快 用詞強烈了不少 還請見 10/03 13:29
→ success0409:諒 10/03 13:29
→ XIMIX:那我偷了你什麼? 把話講清楚啊 說過了 我並沒有鎖定在改標題 10/03 13:35
→ XIMIX:你提的建議就 "板主直接站內信原PO通知改小標" 這一句而已啊 10/03 13:36
推 success0409:我要講的也講完了 剛才也說過 在下重要的事情還很多 10/03 13:37
→ success0409:所以我該表達該道歉的部份都說了 10/03 13:37
→ XIMIX:我要的不是道歉 是認錯 是證明自己沒有偷你或任何人的思想 10/03 13:38
→ success0409:推文天女散花→專注於可以改標題這點 差異蠻大的呢 10/03 13:39
→ success0409:至於我的道歉 有沒有認錯 還請自行判斷 謝謝 10/03 13:39
→ success0409:用不著咄咄逼人 ^ ^ 10/03 13:40
甚至在後續的推文裡,兩人有更明顯的爭鋒相對;
查板規
三、 違規與罰則
▲筆戰、人身攻擊、侮辱性字眼、挑釁謾罵
◎初犯劣退並水桶一周,累犯劣退並水桶一個月
判決板友XIMIX、success0409水桶一周。
另外,關於遠古的科幻小說家 神藥篇,
備份文已置於精華區 z-> 6 -> 11-> 4,
有興趣的板友,可去精華區找尋;
最後,還是請板友發言時注意言詞,
給予意見之餘,小心過度討論演變成筆戰,謝謝。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這看起來比較像是單方面挑釁
作者: DKL7392 (是非只因多開口)   0000-00-00 00:00:00
真的!被桶不意外~好像去年也有一起被桶?
作者: hcbr (hcbr)   0000-00-00 00:00:00
不是冤家不聚頭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0000-00-00 00:00:00
X筆戰好像不是第一次了吧 還算初犯?
作者: kokone (kokone)   0000-00-00 00:00:00
記得累犯不是要加重罰行?X不是第一次了
作者: sniper2824 (月夜)   0000-00-00 00:00:00
這兩個都不是第一次了 ~_~
作者: tongzhou (路過的小牛)   0000-00-00 00:00:00
XIMIX不是初犯喔
作者: edcs ( )   0000-00-00 00:00:00
XDDD
作者: e1q3z9c7 (午仁)   0000-00-00 00:00:00
中間選民最中立
作者: s902340904 (風兒)   0000-00-00 00:00:00
以新版規而言 算是初犯吧▲筆戰、人身攻擊、侮辱性字眼、挑釁謾罵<---這條
作者: s902340904 (風兒)   0000-00-00 00:00:00
我希望能夠更公開界線在哪 不然很容易踩線= =
作者: argus0606 (花惹發)   0000-00-00 00:00:00
這兩個都不是初犯了
作者: terrywolf (趴踢DOG)   0000-00-00 00:00:00
好啦好啦 我道歉可以嗎
作者: ak6aq6 (小報)   0000-00-00 00:00:00
這種在法律上都算是不確定法律概念了,就別要求板規太多了~
作者: Birdy (是是是)   0000-00-00 00:00:00
success0409 開頭還說不是邀功 啊就是邀功啊....而且是很不是滋味的邀功XDDD
作者: bary123 (QQ)   0000-00-00 00:00:00
版主處理失當就大罵特罵 自己做錯就顧左右而言他還要人家別咄咄逼人 根本就呵呵啊
作者: quai147147 (無所不食)   0000-00-00 00:00:00
狂推X也被正義。也狂推他早非初犯。戰文全無好處啊
作者: mit28   0000-00-00 00:00:00
一陣子沒來 又有新事件啦?這對歡喜冤家又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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