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文章的「分類」主要目的應該是方便使用者找文章用,
所以板規中有「文章內容需與分類相符」這一條。
目前板主對於此點的認定如下:
→ ckchi: 板主:所以只要我最後補一點點經驗,就可以長篇大論無關的 11/04 19:59
→ ckchi: 內容嗎? 11/04 19:59
→ ckchi: #1KLPyszq 這篇主旨根本與分類不符,這種情況在本版可接受? 11/04 20:02
→ millia62219: 版主必須將所有內容都視為文章的一部份 11/05 21:55
以一個閱讀者的角度,
當我看到掛「經驗」的文章時,
直覺會看到的是「分享生活中遇到的marvel事」,
想看到的也是「分享生活中遇到的marvel事」。
想談論板務相關的問題,
也有「其他」這個分類可以使用。
但 #1KLPyszq 這篇文章掛著「經驗」之名,
內容卻是大量「板務」相關的內容,
以及最後補上一行無關痛癢的經驗,
讓人有點掛羊頭賣狗肉的感覺。
而且,板主你這個判例這樣下去,
未來要是有人「長篇大論微積分」之後補一句「與前文無關的marvel點」,罰不罰?
未來要是有人「長篇大論炒股票」之後補一句「與前文無關的marvel點」,罰不罰?
此判例將會成為有心鬧板之人最有利的武器。
基於以上理由,希望板主能重新思考分類與內文一致性的規範標準,
以上一點個人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