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037588 (丹楓)》之銘言:
: 但我覺得非常遺憾的是,我們的版規,現在還有存在遵守的意義嗎?
: 原本的爭議,版主自行延申版規,擴張解釋,這已遭小組長駁回判決了。
: 版主們一直很努力在管版,這是有目共睹。我的訴求也只有撤銷警告而已。
: 版主是自行決定請辭的。
再不請辭不知道會被罵成怎樣,可能飛機都要掉到我家了。
請辭的確是我們單方面的決定,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 請辭之後,我不曉得ptt站規對版主的要求是什麼。但是小組長的文裡,
: 明令就是舉辦完投票後卸任。在卸任之前,都有管版的權限。
: 版上還掛著版主的ID,那就是身份還是版主。要不要管版,是不是義務,我不曉得。
: 版上的混亂,最有資格依照版規處理裁罰與管理的,就是版主,因為權限在手。
: 只要ID在上面的一天,就有權限。當然,要不要管版,是個人的自由,我無權過問。
: 這些混亂,在版規確實被執行時,是不可能存在的,版主可以水桶,可以刪文。
: 現在這些未卸任的版主不幹了,甚至自己違反起版規來。
哪來的這些?你罵我就算了,現在是連大娜娜都一起罵進去?
我比大娜娜早請辭,所以正常來說我會比大娜娜早下台,然後剩下一個版主
留著收爛攤子。又或著是兩個版主都下台,小組長自己代管到選出新的版主
。
按照裡面的回應
#1L9gfrMG (L_HappyLivin)
我就已經不想管版了,為什麼我還要浪費我的時間跟精神在這上面?而且現
在也不是沒版主,雖然大娜娜剛剛說他發燒去睡覺了。
而且就算要我管版好了,大娜娜跟我都已經發表過類似的話語。
我們只執行明顯違規的行為,需要判斷行為的我們暫不處理。我們這次被狗
幹成這樣,在公信力上面就已經有問題了。等等又不小心擴大解釋版規怎麼
辦,都要下台了沒必要搞這種麻煩吧。
所以如果你有看到任何明顯的違規,像是字數未滿、廣告行為,你還是可以
去檢舉,我會轉達給大娜娜要他盡快處理。
: 我的文章不是不能轉錄,但那沒經過我的允許,他就自己轉錄了。
講到這個,我還在等你的回信。結果你不是先回信而是先回文章,這我也能
接受。畢竟是我自己先備份貼文的,所以你等等會回我的信嗎?
: 當初以我是在規避版規,給予警告判決,現在自己對版規又有許多新的詮釋。
: 我們是法治社會,過去版主得到大家肯定,是因為執法與管理妥當認真。
: 這是事實。
: 現在亂成這樣,未免有晚節不保的遺憾。
我真的不用你來幫我擔心晚節的問題啦。
: 要說是在對事不對人,這是很難令所有人都信服的。
嗯,現在變成我針對你,大娜娜也針對你,版主兩個人都一起針對你了嗎?
: 這次的風波,就事論事,警告被組長撤銷,版主一樣可以依版規管版。
: 現在版友都不依版規發文了,公開辱罵,犯規的情事,造成許多版上的矛盾,
所以你看置底有多少檢舉?這種事情本來就是當事人檢舉才處理,你把版規
看的這麼熟,應該不會不知道這點吧?
: 版主要說,自己沒有選擇性的在依版規判決,是對事不對人,這點我覺得很有疑問的。
: 這些俗稱亂版的行為,版主確實有權限處理,不願處理,我不知其原因何在。
: 當初大家努力維持的版上風氣,遵守規矩的作者與版友們,不知作何感想。
: 版友一直都可以以正常版規管道,針對我文章有疑慮的部份,推文回文討論。
版主有兩個人,你現在是要怪我一個,還是要連大娜娜一起怪?
: 現在的質疑那麼多,我也不是不想回應,但是我該怎麼回應呢?
: 我們的版規不是都還在嗎?我該依版規的方式回應嗎?
: 如果不採取版規既定的方式,像這篇這樣可能有爭議,我會被水桶嗎?
我覺得你最有趣的是,嘴巴講的都很擔心,實際上卻從來沒有來信問過我們
任何相關的問題。
: 大家支持喜歡你,是因為你的規矩照實執行,版上秩序欣欣向榮。
: 現在明明掛著名字,卻帶頭違反版規,而拒絕處理版務,這是很令人感到難過的。
: 縱有再多委屈,公事歸公事,私事歸私事,你處理了版友罵你的人身惡毒攻擊。
: 卻不處理版友與版友間的惡毒人身攻擊,選擇性辦案。這要說是對事不對人,
: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心裡應該都是有一把尺。
11.嚴重違規事項(文章內容及推噓文):
1. 人身攻擊(限當事人檢舉)、對特定人士或族群有侮辱、歧視性字眼、
挑釁謾罵,初犯水桶一週,累犯水桶一個月,文章退回。
這個版規寫的很清楚,你去看看置底有多少人檢舉,我這邊沒收到任何檢舉
信。
你硬要說我對事不對人我也沒辦法,照版規做也不對,不照版規做也不對。
有檢舉的只有兩個
推 funkD: → theusedno23: 滾啦 社會渣滓 #1M1Kcz8e 11-1人身攻擊 09/25 21:27
→ d200190: #1M1FELZa 噓 jacky6374: 你加油,智商-__ 11-1挑釁 09/26 11:27
問題是人身攻擊也需要版主去判斷,等等又變成擴張解釋怎麼辦?
你知道這些判決都沒有你想像的那麼輕鬆嗎?
: 當初前版主擺爛,你是怎麼說他的。今天自己也走上的後路,這樣真的好嗎?
: 大家支持你,因為你很認真、公正。那現在為什麼會演變成這樣呢?
: 一個人拿一個自己不茍同的理由,說是規避版規,去批評,用公權力限制別人。
: 現在自己帶頭違反版規,選擇性辦案,再把自己以前攻擊批評別人的那些爭議作法,
: 拿來使用。一個人前前後後怎麼能夠轉變那麼明顯,我真的是疑惑了。
講到最後就是扣了一大頂帽子給我,你知道這些帽子大娜娜也會一起戴到嗎?
你知道就算到現在我還是每天在討論違規的部份嗎?只是像上面說的,對於
需要判斷力的判決我們現在是一點信心都沒有。而至今並沒有什麼明顯違規
的文章需要我們去處理。
至於前版主沒有擺爛,他們是資格不符下台的。
至於前前版主擺爛,是因為我以為小組長不允許這種行為發生。不過既然小
組長都可以接受,那我為何又要繼續為一個我不想付出的地方繼續努力?
我覺得我一點都不矛盾,單純只是立場前後不同而已。既然立場不同,表現
出來的行為不同又有什麼好奇怪的呢?
作者:
AUDNY (Georgevvd%@e)}m'piR4Y%E)
2015-09-27 01:56:00這篇文章看起來就是在蔓延戰火
作者:
MyNion (Nion Lee)
2015-09-27 01:57:00.....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7 01:57:00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雖然請辭但任期還沒結束吧?
作者:
woof0803 (閒閒發呆的小業務)
2015-09-27 01:58:00所以你們的丹大就不是在蔓延戰火?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7 01:58:00說ga板友沒寫信給你溝通,你貼出ga備份文前有寫信給他溝通嗎?是不是兩套標準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氣真好) 2015-09-27 02:01:00
不太同意,所以交接前就是可以盡情亂的意思嗎?
作者:
lodog (=..=)
2015-09-27 02:01:00未經同意轉錄的回應很糟糕
作者: allen83819 (xutu8) 2015-09-27 02:02:00
ga版友信箱不是早爆了嗎 大概要等一年才能回版主的信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氣真好) 2015-09-27 02:02:00
有好多亂板文,什麼大弟子那個,的確像你說的,但...無法處置?
作者:
cdrgv (Jase)
2015-09-27 02:03:00所以在文中貼備份問不算轉錄文章是嗎
作者:
AUDNY (Georgevvd%@e)}m'piR4Y%E)
2015-09-27 02:03:00然後????
作者: gf833910 2015-09-27 02:03:00
好奇問一下,這樣子兩邊都算是回應質疑嗎,只能修改內文不能再回文
作者:
peacesb (~煩~)
2015-09-27 02:03:00不請辭的話 某團體嘴巴又超不乾淨的 咒人全家不遺餘力看那種咒人的語言 絕對會影響現實生活的好嗎...
根據我對小組長過往的解釋 以及在政黑的經驗 轉錄文章就是指bbs指令的轉錄行為 非為複製貼上 但貼文未經原作同意的確不妥
怕三小詛咒…有用的話早反攻大陸了,廢國軍成立詛咒部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10:00炸彈現在是版友身份 已經成為無敵狀態了 如果你還是版主
所以詛咒你死全家也沒關係就對了的意思嗎?反正沒什麼好怕的 是吧?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12:00睡不著orz爬起來上個廁所 喝個飲料 努力中…果然睡前不應該看戰文的orz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7 02:13:00首席大弟子那種明顯來亂的文,不處理卻有空回文?
作者:
roygg (roygg)
2015-09-27 02:13:00辛苦了,但直接轉文很不妥!就算丹楓要求刪除;空想還是會給人感覺在互相引戰
作者:
JRSmith (丁尺)
2015-09-27 02:14:00簡單來說,就是一邊靠腰版主擴大解釋發他警告,一邊靠腰版主怎麼不解釋版規處理罵他的人,這麼雙重標準的人真的很噁心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14:00炸彈現在不是版主 已經無敵了 版友可是很可怕的生物作者會離開 版主會下台 版友其實沒啥懲罰…
作者: TONKEN 2015-09-27 02:16:00
糟糕我突然懷念以前板上幾個無神論板友出來戰翻天的情形了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7 02:17:00大將不在 Q_Q
簡直是FairyNuclear,已經是核彈等級了你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17:00我以為上面的文章會看到很多精彩的質疑文和回應質疑 結果只是把板上的亂戰拉進去一個文章而已 好可惜
作者:
traumer (Traum)
2015-09-27 02:18:00爭議不就在一直宣傳個版問事嗎 為什麼越戰越遠0.0
作者:
chball (球來就打)
2015-09-27 02:19:00已經解釋罵人那段了吧 要當事人檢舉啊
有疑問想問事的自己就會站內信 不要刻意宣傳根本沒有人知道 也不會有爭議
作者:
chball (球來就打)
2015-09-27 02:20:00當事人沒檢舉版主怎麼處理 版規不是有寫?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20:00會一直膠著某個話題 代表對方對那個東西特別敏感 像炸彈看完道歉文之後 結果又不直到看到什麼東西爆出備份文和現在這篇 囧
作者:
cdrgv (Jase)
2015-09-27 02:20:00就一堆人很愛問事真的很煩耶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9-27 02:21:00事情對錯現在也不重要了吧...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22:00這個叫做心結啊 如果沒有對錯 板上又怎會戰成這樣ga和炸彈的心結解不開 事情就沒有完結的地步 解鈴還須繫鈴人啊
看了上篇某些人的回文,會相信不雙修就會引發星際大戰其實也沒那麼誇張啦
坦白講 ga遊走版規 版主處置失當 現在兩個人當然會覺得有心結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24:00可是大娜娜和ga在前面推文裡和解了啊 你也知道ga是在針對你相對的 他也認為你再針對他
作者: vvstar (vv絲塔) 2015-09-27 02:25:00
針對ga文章的問事提醒不知道版主有沒有私下跟他說過 ga整天的擔心違規也不知道有沒有直接請示版主過 感覺溝通障礙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9-27 02:25:00也不清楚是要辯論什麼 申述案?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7 02:25:00
其實想看sony大和一些高人跟丹大互相交流文
作者:
cdrgv (Jase)
2015-09-27 02:26:00感覺交流就要到靈學版去了
作者:
pttouch (. 人 .)
2015-09-27 02:26:00有神通心電感應就好,哪需要寄什麼站內信浪費時間,是炸彈靈力不夠沒收到訊息不要牽拖喔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27:00因為他認為你還在管版啊 囧哪知道你已經成為無敵的版友了!
感覺版主你現在根本就是在示範甚麼叫遊走版規邊緣啊XD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29:00版主研究自暴自棄了 他就是常常自爆 才有那麼多敵人 所以管版之路不順遂 然後才不爽下台 然後才會吵成這樣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7 02:29:00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30:00應該把版主分成兩半才對炸彈該不會是雙子座吧!
作者:
woof0803 (閒閒發呆的小業務)
2015-09-27 02:30:00所以a大一直跟丹楓有聯繫?不然怎確定丹楓不知道炸彈已經成為版友?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9-27 02:32:00真希望把申訴案 那篇文章留著就好 其它跟re 版務 通通砍掉
作者:
chball (球來就打)
2015-09-27 02:32:00版主同星座!!!
作者: mazaro (我很實在) 2015-09-27 02:32:00
把自己搞臭然後在版上鬧事挑釁你看不爽的作者,再說自己不想管了。這就是成年人學會的負責?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9-27 02:33:00乾乾淨淨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34:00我一貫的理念都是支持作者發文 至少在被爆出是神棍之前 從鍾先生事件就是如此 不過我也不太會是某人的粉絲這樣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9-27 02:34:00ma 大 炸彈大說得也沒錯啊,他都要下台了,何必太積極
作者: mazaro (我很實在) 2015-09-27 02:36:00
然後一直把問題拉回作者只針對你一個人來混淆視聽?是個男人長進一點,做錯事就把腰桿挺直,別再像個孩子一樣中二了好嗎
給sta 過去在政黑也發生過同樣的事情 小組長的解釋一樣是依照版規字面文字
真的是...ga一出來影射有的沒的又鬧到炸彈不得不出來坦了嗎?也不承認自己就是在爭→_→覺得他從被警告開始就爆氣到現在欸,啥時才是個頭啊?
作者:
mimiiy (綠)
2015-09-27 02:37:00結果你就是在人家未同意的情形下轉文啊
作者: ovovovo (keke) 2015-09-27 02:37:00
噓文覺得轉載的人怎麼不快點去檢舉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37:00牡羊真的不適合當容易有糾紛的版主啊 很容易爆炸的
作者:
alwu (紅襪/小雞/犀牛)
2015-09-27 02:38:00是說備份不算轉載吧……?
作者: ovovovo (keke) 2015-09-27 02:39:00
都說是備份了,一直轉載長轉載短的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39:00可以當幕後狗頭軍師或是前峰專門砍人這樣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40:00因為會容易受情緒影響毀掉自己很其他人!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09-27 02:40:00不回就是要誣陷他沒同意你啊
作者:
JRSmith (丁尺)
2015-09-27 02:40:00你可以檢舉
作者:
chball (球來就打)
2015-09-27 02:41:00不回信然後在版上發文取暖啊
[轉錄] 在別板或其他網站與本板板旨相關的文章經同意後轉錄
作者: mazaro (我很實在) 2015-09-27 02:41:00
真的就是看他從人家跳出來反駁之後就爆氣到現在,各種回覆挑撥轉貼文章秀下限。當初你可以警告別人鑽漏洞,自己現在不也是在鑽嗎,何況別人還不是有權限警告你的版主喔
作者:
mimiiy (綠)
2015-09-27 02:43:00爛死了,反正跟你意見不合就是要鬥,整個板被你玩爛
作者: vvstar (vv絲塔) 2015-09-27 02:43:00
沒版主當有什麼好惱羞。缺乏關注系?
作者: TFFs (TFFs) 2015-09-27 02:44:00
拜託一下 根本沒違規 當初不是很愛跳針這句
就別人有道行、修養的人可以腦羞 卸任版主的死老百姓就給我乖乖吞下去的概念
我比較好奇arlun你什麼座的,平常也很少看到你推文,板上一吵你準時報到耶?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09-27 02:44:00我覺得炸彈你不該解釋成備份啦,應該解釋成ptt回文系統設定的"引用",只是要怎麼解釋引用已被刪除的文章就看你要怎麼凹了XD
作者:
mimiiy (綠)
2015-09-27 02:44:00希望下台後不要再在這板看到你的ID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45:00炸彈現在處於爆炸階段 要等一陣子他回復心情才會得到比較理性的答案
作者:
chball (球來就打)
2015-09-27 02:45:00跟m你意見不合你還不是說不想看見人家 只許州官放火?
作者:
JRSmith (丁尺)
2015-09-27 02:45:00呵呵,只准丹楓鑽,炸彈鑽就是秀下限
作者: vvstar (vv絲塔) 2015-09-27 02:45:00
版主警告的就被駁回啊代表這行為是可以的啊 樓上wwwww 某些樓邏輯無法溝通
作者: mazaro (我很實在) 2015-09-27 02:45:00
都能把敘事看成是別人自我的想法,跟這種人多說無益了我認真覺得。你就繼續活在你栽贓跟各種言語洗腦人們的世界裡吧,祝你平安快樂。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46:00所以我可以理解炸彈 囧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09-27 02:46:00啊,我幫你想到了,你是在引用自己舊的回文,剛好那篇回文引用了丹楓的分類表,這樣有沒有很合理
哇 前面有人叫丹楓滾 現在有人馬上有樣學樣叫炸彈滾
作者: t20317 (尋夢的少年) 2015-09-27 02:46:00
遇到神棍、有理說不清
作者:
woof0803 (閒閒發呆的小業務)
2015-09-27 02:47:00丹楓的這次的態度跟他之前滿滿的文字善意 莫非是被盜帳號?
作者:
mimiiy (綠)
2015-09-27 02:47:00這判決有瑕疵是小組長說的,不是反這判決就是挺丹楓耶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47:00我會看文章 可是不會去推文 有人質疑或是這種戰文才會出來我的立場前面有寫了 保護任何作者在有人證明他是神棍之前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48:00反正你只要看到開始在番了 你就知道牡羊開始失去理性了 要等一陣子才能得到答案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09-27 02:48:00XDDD炸彈不是備份,他是引用自己的文,只是那篇文引用了丹楓的分類表wwww
作者:
mimiiy (綠)
2015-09-27 02:48:00誰管你州官放火,這個板的官可是炸彈不是我
作者:
chball (球來就打)
2015-09-27 02:49:00是說你的行為又沒人討論誰是官 你中文還好嗎 呵
stop,不要分析牡羊了,你分析下去我晚上會很難睡
作者:
mimiiy (綠)
2015-09-27 02:50:00名字還掛著叫不是官,不是官是他自己說的,名字還沒卸
作者: thirtyto 2015-09-27 02:50:00
推
作者:
mimiiy (綠)
2015-09-27 02:51:00反正掛著名字不做事也不是第一次,炸彈的強項
作者: vvstar (vv絲塔) 2015-09-27 02:51:00
要鑽大家鑽不行嗎 ga被放行的行為版主不能做?不要這麼媽佛好不好
作者:
chball (球來就打)
2015-09-27 02:52:00快舉實證啊快舉實證啊
說自己有靈通不用證明 別人質疑他必須證明 通靈人真好當
作者:
mimiiy (綠)
2015-09-27 02:52:00說不管板的是你,說有在做事的也是你,炸彈你還好嗎?
丹楓可以遊走板規模糊地帶,已卸版主職位的版友遊走就不行了,好個雙重標準啊(菸
作者:
mimiiy (綠)
2015-09-27 02:54:00我沒有說丹楓是對的,我沒有說丹楓是對的,我沒有說但是板主這樣是對的嗎? 板主這樣帶頭亂是對的嗎反正就把我打成挺GA的信徒隨便你們,板上這麼亂,王八蛋要水桶隨便,有做事就你來桶,幹
我看你還是不要管好了 怎麼管只要不順他們意就都有話說
作者:
chball (球來就打)
2015-09-27 02:55:00ga可以回應 版主卻不行?是有違反版規嗎?
作者:
mimiiy (綠)
2015-09-27 02:55:00兩三年來固定在板上看文,這麼亂七八糟也沒必要來了
作者:
Barcode5566 (|I|1I|l1I1lI|IIl1l|I)
2015-09-27 02:56:00mim爆氣 看了就是很爽
不要再刷存在感 XDXDXDXDXDXDXDXDXD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7 02:58:00為什麼前個文章一直在討論淫魔啊 果然男人都是色胚!!
作者:
traumer (Traum)
2015-09-27 02:58:00一瞬間以為到黑特....
作者: feelingday06 2015-09-27 03:02:00
版主辛苦你了
作者: gf833910 2015-09-27 03:02:00
可能不算很明顯不過 看電腦照片就能感應是怎樣這系列第一個自訂分類問題第二個回文超過五篇很多了
arl大,因為丹楓說他,親眼見過啊,然後av女優背後都有淫慾魔,所以大家請他提出實證,因為他現在沒陰陽眼了可是還是能感應照片的煞氣所在,然後他就專注在跟炸彈吵架了...應該是這樣吧而且我女的可是我也想知道淫慾魔長啥樣子啊~(崩潰
作者:
Barcode5566 (|I|1I|l1I1lI|IIl1l|I)
2015-09-27 03:05:00炸彈魔應該是長希格斯那樣
作者: lore (lore) 2015-09-27 03:07:00
辛苦了!
作者:
AUDNY (Georgevvd%@e)}m'piR4Y%E)
2015-09-27 03:14:00帶頭亂
雖然不同意您一開始的判決但是非常肯定您作為版主的用心,謝謝您!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7 03:18:00這裡是Marvel板,已提辭呈的不要一直推文討論性事好嗎
作者: s6525480 2015-09-27 03:22:00
他在美國 卻不知道看守內閣的概念 他的好朋友沒告訴他啦
作者: leo7847 (LEO) 2015-09-27 03:22:00
嗯
這淫慾魔不是ga說出來的嗎?怎麼問他就變討論性事?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7 03:22:00挑釁板友是否被淫慾魔附體亂板否?
誰在討論性事啊 說最多的 不就是拘欸嗎 扯東扯西的害我浪費時間看了一堆廢文提出辭呈 和討論其他事件到底有什麼問題?這個版是有規定哦...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氣真好) 2015-09-27 03:27:00
推 mimiiy
作者: vvstar (vv絲塔) 2015-09-27 03:29:00
真理越辯越明 有些人最後就只能鬼扯或鬼打牆 不愧是marvel
作者:
AUDNY (Georgevvd%@e)}m'piR4Y%E)
2015-09-27 03:38:00做一天和尚請記得敲一天鐘你真的好偏激錯了!補一下然候?
作者: alexlau0818 (柚子) 2015-09-27 03:51:00
亂源
作者: jin20040117 (心機) 2015-09-27 03:52:00
抓到炸彈魔了
作者:
mygarysm (Reloading......)
2015-09-27 03:54:00mimiiy從不想再看到你變成不來這個板了XD
不能理解欸,未經許可轉載文章照片什麼的本來就違法了還在跳版規,還在說自己只是複製……
作者:
AUDNY (Georgevvd%@e)}m'piR4Y%E)
2015-09-27 04:00:00看來看去都覺得你只是因為以後當不了版主在耍小孩子脾氣而
作者: eveylee (Flower) 2015-09-27 04:11:00
純推炸彈啦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7 04:14:00
看來不少人連轉載(原文發表在它站/它版)和備份(原文發表在本版)的差別都搞不清楚 這樣也要來跟人夭飽吵 真的是各種三寶飯 (菸
沒有違反版規就可以不經同意轉錄他人文章?槍別人女友也沒有違反法律為什麼會被罵?這世界上有種東西叫做道德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7 04:17:00
你看 馬上就來一隻搞不清楚轉錄和備份差別的三... (略
佔著版主的位置,說著我就要辭職了不想管事,這道德上就是有瑕疵,喔,我對事不對人喔要將自行備份的他人文章再度公開,也需要徵求原作者同意的,基本日常知識,謝謝
作者: TONKEN 2015-09-27 04:19:00
科科,又一個不看內文挑點來戰的
轉錄只是一時口誤,當然知道那是版主備份起來的文章,但是也是需要徵求原作者同意,唷,我又沒有違反版規,為什麼要徵求?唷,搶別人的女友當他人的小三也沒有違背台灣的法律呀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7 04:22:00
來了 又來一個跳針要道歉的 本版
#1M1YC80S 看一下好嗎一直跳針真的很累 今天明明是吃烤肉怎麼來一堆三寶飯三寶飯們除了跳針道歉跟搞不清楚轉錄和備份的差別以外還有沒有其他特殊能力 求顯靈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7 04:27:00不管現在是不是玩版規漏洞 亂板和挑釁就是不應該
作者: TONKEN 2015-09-27 04:29:00
這篇文明明是回ga內文,就有人看id就開始各種戰啊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7 04:29:00又要裝中立了
作者:
CAFIZA (冗罵買)
2015-09-27 04:30:00嘿炸彈 真的辛苦了 中秋快樂…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7 04:31:00不是變來變去 是你的馬腳太多XD變的不是這些批評你的人 辨的是你的心呀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04:32:00你要援引著作權法第52條嗎 ?引用全文,評論兩行,超越該條所說的合理範圍。
作者:
sowoman (sowoman)
2015-09-27 04:34:00炸彈這篇推。不過推文太猛啦!
搶別人女友讓人不爽是因為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7 04:36:00請用google大神搜尋FairyBomb ptt 大神就會教你看到囉
我也想知道推文哪裡討論性事吔,樓上的不要跳針回答一下啦(笑到肚疼狀態,我其實是在joke版吧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7 04:37:00自己google呀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7 04:38:00好笑了,舉證還叫人家自己找有就直接截圖、縮址丟出來,省得大家麻煩也好支持你
著作權法我完全不懂,我從來沒有說到任何違法或違背版規,我的重點在觀感以及道德點上,謝謝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04:42:00前版主自己提出著作權法 第52條,其實該條文他站不住腳
你都查過了想必有備份,不如直接貼上來比較快,你知道要控訴犯人有罪要提出證據的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7 04:44:00FairyBomb: 性事發生時才靠近,那你為啥看照片就能知道?
找一下紀錄搜索就有了應該不難吧,要大家信你也要有點東西啊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7 04:45:0028614篇,謝謝我覺得算呀 不行嗎?前面推文也有板友說怎麼都在討論這些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7 04:46:00沒看過這麼傻的,那篇在講淫慾魔,如果你有疑問會碰不到
哇靠你說的就這句嗎,你知道那是連串問答的其中一句嗎,這樣想定罪您太厲害了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04:47:00引用全文,評論兩行,超過第 52 條的合理範圍太多了。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7 04:47:00相關字眼啊,那你應該檢討ga大才對吧,講什麼淫慾魔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7 04:47:00→ arlun: 為什麼前個文章一直在討論淫魔啊 果然男人都是
他跟你一樣衛道?你問過他再來,不要扯別人跟你同價值觀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7 04:48:00
好好奇到底是哪來的天才 你老師叫什麼名字 要不要講一下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04:48:00在 Ga 同意前,你已經引用而且發表過了。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7 04:48:00ga板友是在解釋,有沒有人在延長亂板佔線就不知道囉?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7 04:48:00只准ga講解淫欲魔,不許鄉民討論 XDDDD解釋後不接受詢問,不就是等同不可質疑?
那丹楓講淫慾魔會在做的時候會在旁邊也算講性事,你怎麼沒去嗆丹楓?雙重標準哦~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7 04:49:00也就是說你親愛的ga大,不管丟出任何說法我們都要接受?那篇除了後段有爭議外,我覺得其他理論都還算正常討論
只準ga說話,其他人就算在同篇裡講也是罪惡就對啦?我不想講某個詞不要逼我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7 04:51:00ga板友本人有出來解釋,就夠擔當了,沒說不能質疑,但如果
來來來日arlun大問的問題我有回,你去看我推文,然後另也有人講,不是淫魔是淫慾魔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7 04:52:00功力不夠就不要出來黑人,還是你想反串拖累某大神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7 04:52:00有些人會因為這些討論而不舒服,那就該停了
作者: jerricle1 (福馬林的春天) 2015-09-27 04:53:00
⊙_⊙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04:53:00不是你先提著作權法第 52 條 ?
ga都已經進步到在釋疑了,你們還可以查一堆東西就是要來咬一口,如果覺得這樣就可以平息戰火那我也是絕倒不舒服左轉,就像你們愛說的,不要愛嫌又愛看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04:55:00真要到了論比例原則的場合,全文引用,兩行評論,
不對啊,我們要問的是,淫慾魔長怎麼因為丹楓說他有親眼見過,然後他又說av女優身後通常都有,那我們問說他是在做愛才巴在女優身上還是一直都在,這算問問題到底那裡講到性事?又不是問說是不是要插入才開始吸精氣,這才叫性事吧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04:57:00也不是那麼容易通得過檢驗。還是論論板規站規就好,不必拿著作權法出來。既然知道著作權法,但不認為自己有錯 ?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7 05:27:00
講道理服不了眾 邏輯混亂 顛三倒四 要證據 又拿不出來只好跳針態度、版規、站規、著作權法 來轉移目標 (攤手
總而言之 我覺得兩個版主都很衰小 被一個妄想症病患給搞到請辭 還被批鬥....
作者: coralfang 2015-09-27 07:19:00
喝到現在回來看,終於等到我最愛的marvel板板風了~
前版主安安 不要這樣刷存在感海龜湯都還沒解釋清楚 你好意思在這辯 是在辯三洨的看不是很懂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7 07:41:00
一碼歸一碼 就事論事好像很困難一樣 海龜湯就不是本串討論重點 在轉移目標三洨的也是完全看不懂 莫非也是想刷存在感?
作者:
w76301 (冬天)
2015-09-27 07:43:00好多白痴在跳針。開戰啦
作者:
qwer1988 (宅宅工程師)
2015-09-27 07:56:00加油
作者:
PMDD (差勁的獵人)
2015-09-27 08:02:00擴大解讀就是擴大解讀 判決都出來 然後在媽佛板上吵文章假文章扯 那是要在媽佛看什麼 真假的尺跟版規解讀都是自己說了算 只希望下個版主可以拋開個人成見 為版上保留最多元的文章並有正確的公民意識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7 08:08:00個人成見XDDD
一碼歸一碼?他什麼時候歸過了ㄏㄏ,海龜倒是有拉不要誤會啊!我完全沒有要護哪方的意思,單純針對bom^ ^
就跟你說不是本串討論重點了要尋私仇另外開串不會逆?每次都有這種反串邪教徒崩潰秀下限的沒品人士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7 08:16:00
哎 除了跳針離題以外連對人不對事都能講得沾沾自喜是怎麼一回事呀 孩子的教育!!! (扶額j7862278622 私人恩怨想找人吵架請站內信好嗎 別秀下限
作者:
Syd (Wish you were here)
2015-09-27 08:20:00支持版主,神棍退散
作者:
cloudin (☁雲應)
2015-09-27 08:28:00海龜湯事件跟這件事有啥關係?
作者: kiyoshi 2015-09-27 08:43:00
推前板大!
喔是這樣喔?只能討論你們想討論的就對了,真的是前版主信徒頭號大弟子
作者: weian18663 (ronaldo07) 2015-09-27 08:52:00
哦...
跟你說啦,這事吵到明年也不會有結果啦,反正兩邊都在踢皮球啊,你們還幫腔幫的好開心,真的是好可愛
作者:
piove (piove)
2015-09-27 08:58:00我也認為未經同意轉錄的回應不是很恰當,就像是規定不能吃飯,結果跑去吃麵,然後辯說規定沒寫不能吃麵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7 09:01:00不能吃飯所以吃麵有什麼錯嘛?如果不想讓人進食請用能完整表達意義的說法你要不要考慮換個例子?
作者:
piove (piove)
2015-09-27 09:05:00就像我媽說罰我今晚不能吃飯,結果我去吃麵,然後跟我媽說請妳完整表達完整的意義,我想我不被打死才怪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7 09:07:00但是有錯嘛?撇除用暴力逼你屈服這一點,這有錯嘛?所以我說了,你換個例子
作者:
piove (piove)
2015-09-27 09:09:00我只是覺得這樣是玩文字遊戲,沒有太大意義,是我舉例不好
作者:
jsbegin (迸)
2015-09-27 09:10:00小鼻子小眼睛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7 09:10:00會被玩文字遊戲是訂定規則的人的疏失就如同這次ga大也是因為版規沒有紀錄詳細才可以申訴成功對了,著作權那段其實我也不認同,我只是覺得你例子不好
作者: wangsynnex 2015-09-27 09:18:00
保留多元文章與公民意識?我笑了 ptt就是太自由到無限上綱 出現一堆腦殘跟風向沒自我思考能力 這樣叫公民意識?
作者:
s711982 (動情)
2015-09-27 09:19:00看來看去,來噓的都是跳針:1. 版規 2.道歉 3. 不管事 ,每一點都已經有作為或是合理解釋了,都只挑自己喜歡的看,為戰而戰,不膩嗎?心中持著Ga是對的,因為他是寫手,逼走他是錯的(崩潰!,有事嗎?再來說本版備份文,版規上寫的清清楚楚,還是一樣要跳針無原作者同意,請問,這跟當初在砲轟版主擴大解釋版規有什麼分別?
作者:
charitri (Charlie)
2015-09-27 09:35:00貼人家私信,公開回應,真是偽君子
作者: ohoh0802 (光) 2015-09-27 09:36:00
轉載跟複製貼上不同、頂多叫引文這種,嘴臉噁心
作者: kung7330 2015-09-27 09:37:00
下台更見真面目
作者: ohoh0802 (光) 2015-09-27 09:37:00
硬凹成這樣然後滿腦只想抓人家文中漏洞來打擊,這什麼
作者:
charitri (Charlie)
2015-09-27 09:37:00講錯,是備份文!
作者: sbyo (YO) 2015-09-27 09:51:00
只會玩文字游戲,理由又一堆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5-09-27 09:51:00還好你辭了, 看你這種態度沒資格當板主
作者: LemonUrsus (檸) 2015-09-27 09:52:00
我能理解你當初警告GA大的心意 但是我不能理解未經人同意就引用稱那行為為備份 人家用我的ANSI都會寫信告知 如果有人用我的ANSI用在他的文章裏頭還稱為引用那我想我大概也會爆氣吧~
作者: EdwardSE (三角錐) 2015-09-27 09:56:00
想問當版主有什麼好處嗎…?
作者: LemonUrsus (檸) 2015-09-27 09:57:00
單純針對你引用他人文章這點感到質疑用他人文章畢竟那是別人寫出的東西 你要拿來討論檢視可以啊 只是希望你可以經過人家同意別全部貼上去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9-27 10:10:00推
作者:
wxes50608 ([Intellect/_______/VWB])
2015-09-27 10:16:00anashiti從昨天一路跳到今天還在跳 每一點都被論破真的是不愧對ID無言 近視眼 跳針 支持者就是這種貨原文照貼都是在汙辱 沒度量喔 奇怪 原文照貼你們就嚇死是在怕啥啊
作者: poaoq 2015-09-27 10:17:00
哇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5-09-27 10:23:00
總是有小璇子之流層出不窮,板主辛苦了
作者:
ak49887 (呆灣郎在東莞)
2015-09-27 10:40:00本來認同管版辛苦,現在看來的確不適任
作者: jojosie (下一個旅程~) 2015-09-27 10:45:00
哈哈…你幹嘛不原諒你自己?到底在爭什麼?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10:49:00站規板規不能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你自己要提著作權法,
作者:
wxes50608 ([Intellect/_______/VWB])
2015-09-27 10:50:00明明就沒違反著作權法 analshiti要跳到啥時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10:52:00全文幾十頁引用,兩行評論,超越合理範圍多了。站規自己說牴觸中華民國法無效我以為你只知站規板規,不知著作權法,既然知道也清楚,全文引用,加兩行評論,覺得自己沒錯 ?真要到論合理使用的場合,全文幾十頁引用,兩行評論,著作權法第52條是你先貼給某 PINK 版友看的,沒錯吧 >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氣真好) 2015-09-27 11:00:00
你們的人生真可憐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11:01:00我說你援引著作權法第52條,你未必站得住腳,還是論站版板規就好,不必拿著作權法出來。第一,你昨天全文引用幾十頁,評論有沒有超過一頁 ?還自己提著作權法第 52 條出來 ?
作者:
carolyt (不能再午睡了 @.@)
2015-09-27 11:05:00比起你的文章 我更想看丹楓大的文 順從我的內心 只好給噓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11:06:00第二,你昨天已經全文引用,公開發表過了,你如果再追加評論,再全文引用,就是再侵害著作權人的的權利一次。第三,你昨天已經全文引用,公開發表過了,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7 11:10:00
別再跳了阿寶 就算他真的引用了也沒有違反任何規則 頂多就是原作不想給他用請他刪掉罷了 該文發表在本版 在本版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11:11:00刪除只是停止你的行為而已,何況你昨天不是說你有權利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7 11:11:00
接受任何人檢視 引用 回文 完全沒有違反任何一條版規或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11:12:00重貼別人刪除的文章 ?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7 11:12:00
站規 還要再跳針著作權法嗎?
作者: LemonUrsus (檸) 2015-09-27 11:14:00
如果他有同意的話 我倒是能理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11:14:00你也知道引用別人全文,要考量的因素很多,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7 11:15:00
還是你認為 他把神明分級這段事實 刪了文就可以裝作沒說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11:15:00你也知道,站規板規牴觸中華民國法都是無效的。
作者: coralfang 2015-09-27 11:16:00
怎麼又跳回國法啦,一個鐵面無私耶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11:16:00現在仍然覺得自己完全站得住腳,沒有錯嗎 ?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7 11:18:00
如果你要無限上鋼到著作權法 甚至是中華民國憲法 那還真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11:18:00你如果真的覺得你引用全文的行為,無可指責,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11:20:00那何必刪文 ? 也不必道歉了。著作權法第 52 條,是版主自己提出來的,
作者: coralfang 2015-09-27 11:22: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止不住耶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11:24:00那就不必了,你如果是念過著作權法的人,還覺得自己的行為完全正大光明,沒有超過合理使用,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7 11:27:00
所以「合理範圍」有多大是你說了算嗎?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11:27:00那就把文章放著版上,只怕你不敢吧。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7 11:28:00
請問你今天的身分是律師 法官 還是檢查官 立法委員 ?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7 11:28:00要不要跟著作權人本人道歉,由你決定。
作者: TONKEN 2015-09-27 11:29:00
要把著作權法當戰點之前先查一下條文跟判決案例再來說吧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9-27 11:30:00不然去報警檢舉炸彈大好嗎?讓法院認定有沒有違反可以嗎?(翻白眼) 有實際作為不去做 在這邊一直要人家認錯 還是你就是法官阿??
真的是不管有沒有請辭都會有人罵欸祝大娜娜身體早日康復~
作者:
gametv (期待著今天)
2015-09-27 11:51:00看到扣帽子給對方我就給他噓了
作者: steven12615 2015-09-27 12:01:00
神棍信徒好恐怖喔
作者:
ckmonkey06 (LeonJ如同你所說的,是一)
2015-09-27 12:06:00原來未經作者同意就複製貼上是合法的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9-27 12:07:00要講道德瑕疵跟觀感不佳你以為這次事主過的了關??雙面刃不得不慎阿..
作者: k402ate (kateeeeeeee) 2015-09-27 12:16:00
ㄘ雞排看戲 太精彩惹
推啦 繼續亂繼續亂繼續亂炸彈大炸彈大炸彈大~~~~~
作者: starfa (一試合完全燃燒) 2015-09-27 12:34:00
全台灣的精神病患網友,可能十之八九都有上這個板,相互鼓勵相互取暖,這威力真的很口怕.... XD
精神病患不是罪 但問題是精神病想用唬爛技把別人也變精神病就是業障了....
作者:
LIONJAY (Thom)
2015-09-27 12:46:00推
作者:
Barcode5566 (|I|1I|l1I1lI|IIl1l|I)
2015-09-27 12:48:00睡醒之後馬上來看看又有什麼被炸壞了
作者: mkai (它口它口) 2015-09-27 12:49:00
瘋狂跳針來亂的是怎樣?有立場護航就直接講,硬要裝中立?
作者:
GIE13 (GIE)
2015-09-27 12:57:00信徒繼續取暖互舔吧
作者: kcadobe (jae) 2015-09-27 13:10:00
跳針無底限
作者: zergtide 2015-09-27 13:22:00
推版主
作者:
yinyusam (treybroflovski)
2015-09-27 13:30:00推版主
作者:
Traume (促咪)
2015-09-27 13:37:00推版主
哎呀,好棒棒版主好棒棒欸,炸彈好棒棒不想當酸民也看不下去,要亂大家一起亂囉
作者:
lasslass (......)
2015-09-27 13:53:00喔你最委屈了
這個版每次亂因都一模一樣 我合理懷疑根本是有組織在運作 其實每屆通靈王跟信徒都是同一批人
作者: TuChicken (土雞) 2015-09-27 14:56:00
那些無腦酸文不去刪一刪在這邊發廢文,不想管版就請快滾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5-09-27 14:57:00
阿不就好可憐 滾
本來看新聞裡那些被邪教洗腦搞得身無分文 眾叛親離的人也太扯...但這兩天在marvel版發現這類人好像有點多
作者: zergtide 2015-09-27 15:10:00
現在丹楓大的粉絲 反而比較吸睛XD
作者: aston0610 (aston) 2015-09-27 15:12:00
嗯。看到某些帳號ㄧ直出來狂鞭某丹,護航某蛋,好中壢啊。
作者: pannylo (蘋果好好吃) 2015-09-27 15:26:00
你還是不懂為什麼會被噓下台
作者: kcadobe (jae) 2015-09-27 15:28:00
補血
作者:
groene (Groene)
2015-09-27 15:49:00版主辛苦了 幫補血
作者: vvstar (vv絲塔) 2015-09-27 15:50:00
?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氣真好) 2015-09-27 16:01:00
噓目前版上狀態
作者:
jenny14 (jenny14)
2015-09-27 16:21:00boo
作者:
tataya (蟬時雨)
2015-09-27 16:53:00推
有的人就是自動把小組長判決轉化成小組長完全支持丹楓的一切所為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氣真好) 2015-09-27 17:29:00
可以落幕了嗎?
作者: pinkchyi (實力!責任! ) 2015-09-27 17:31:00
小組長都已經下判決,表示版主們的處理是不對的,版主們不對的方式引起了這場轟動,但是版主們有道歉嗎?有謙和嗎?沒有,只是一直說我沒有違背版規,我心不在此不想管版,然後擁版主的拼命的推,何苦?這個版就是要討論分享一些奇異的事情,信不信自己可以判斷,而不是別人寫了之後你們在那邊嘲笑,那寫的人是傻子嗎?寫了我看的到然後被嫌棄霸凌?!
作者: agapeyong (Tako) 2015-09-27 19:38:00
推版主 真的辛苦了還要去跟那些跳針的人解釋
作者: zergtide 2015-09-27 19:41:00
版主辛苦了 想要戰的 先爬文好嗎
作者: vvstar (vv絲塔) 2015-09-27 20:17:00
pink來得及不要投m19嗎 幫
作者: xd820410 (Ron) 2015-09-27 20:33:00
作者: p80080200 (yinchia) 2015-09-27 22:08:00
推版主
作者:
kaichen (飛鳥)
2015-09-27 22:31:00推版主,GA的回應假裝謙虛道歉,又暗地點戰火
信徒鬼遮眼跟跳針的程度太讓人驚嘆了XDDDDDDDDD
作者:
mucle (阿肌)
2015-09-27 23:46:00下台就快滾吧
到底是哪裡沒有在管版了我不懂= = 我雖然來媽佛版的時間不算長 但是還是有常在發摟 當初政見也說炸彈版主一天能管版2小時 不是每個人都那麼閒能夠常常在上面注意違規 也許大娜娜比較常出現 但我沒有看到版主不管版 或許最近這些事件處理的可能不夠好 但是我覺得跟其他版比較起來 他們算是有用心在管版了 我只是個小小路人 沒有要護航哪一方 兩位版主請辭雖然很可惜 但是還是尊重你們的意見 怎麼媽佛版的版主都不長命T__T...
作者:
outrag 2015-09-28 10:35:00支持版主,神棍退散
作者:
jenny14 (jenny14)
2015-09-28 12:24:00滾啦,亂源
作者:
tintina (Alles wird gut:))
2015-09-28 13:13:00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1 根本不管事放著擺爛還理直氣壯 開眼界了
作者:
yanjune (寶貝碳)
2015-09-28 13:36:00還是覺得管版有極大瑕疵 請辭是應該的
衷心希望通靈王跟信徒們能放過大家速速移駕到個版吧!!
作者:
sanvan (小克)
2015-09-28 13:59:00支持版主,ga的第一篇文看完後就知道有問題了,但是......
作者: wowsoul 2015-09-28 14:54:00
是拜託酸酸放過大家吧
作者: tanksu (imthebest) 2015-09-28 15:14:00
沒立場可酸就叫別人滾?ga師傅不是要你們立意良善嗎假掰的人看了就噁心
作者: greenpapper (綠胡椒) 2015-09-28 16:13:00
這件事,實在是支持板主
作者:
spooky221 (Aki + Haru = 色情塗鴉)
2015-09-28 18:47:00唉……
作者:
raxway (祝我好運)
2015-09-28 23:23:00糟糕的版主
作者: joycerfv (肉桂小太陽) 2015-09-30 04:19:00
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