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Diary - 1

作者: ievolnds (我只是個路人)   2015-09-29 22:29:46
2015.09.29 星期二 天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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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起來就頭痛欲裂,我討厭這種天氣。
原本是打算睡到10點的,結果8點就被叫起來幫忙打掃,到底乾我屁事。
活在這個鳥地方讓人厭惡,家裡那兩老每天叫我出去找工作,煩死人的老弟每次放假回來都
要假裝關心的問我要不要幫忙安排個工作,在我看來根本都是虛偽。
我知道他們打從心底嘲笑而且看不起我我,大學沒唸完,去工作了三個月就打包回家,原因
只不過是我一個半月都沒去打過卡,就這樣被開除了,兩老每天都在說老弟多優秀多厲害,
三十歲就當上副總,我這個做大哥的都快四十了還窩在家裡做啃老族。
讓人不屑。
在我看來老弟發達不過是運氣,就像我不過是時運不佳而已,憑什麼他就能比我風光?
那兩老也是讓人厭煩,我想幹嘛就幹嘛我要不要找工作要不要搬出去全都是我的自由,整天
在那邊囉理囉唆的,為什麼不能讓他們消失啊?
消失?
為什麼不行?
最近在網路上看了很多用變態方法殺人的影片,也有仔細考慮過這些方法的可行性,不過要
我做這種事情實在是有夠噁心。
昨天倒是在一個討論鬼神之類靈異現象的論壇看到一個很有趣的傳說。
它提到,如果在午夜12點時帶著你想殺掉的人的照片從第18層樓往下跳,
在接近地面時,大吼我是誰誰誰我帶著某某某(照片主人的名字)來了,
如果沒有決心殺他,
你會墜地而死,
如果你心意已決,
你就會被送到閻羅王面前,
只要把照片交給他,
閻羅王就會把生死簿上那個人的亡日改至七天之內,
同時也會把你的壽命扣除七天,
結束之後,
你會醒在自己床上,
但手上的照片會不知去向。
據說還沒有人成功也沒有人試過,拿別人的命換自己折壽七天?
聽起來是很吸引人,反正我這漫無目的的人生少了七天也不會有多大改變,是不是該試試呢
?成功了還可以讓那兩老一走了之自己享清福呢。
就先寫到這吧,又叫我去幫忙換燈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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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作者: miadolores (莫莫)   2015-09-29 23:11:00
這個跟某韓國漫畫好像啊…
作者: puccasheep (獅子的羊)   2015-09-30 01:51:00
樓上說的韓漫好看~~我看到一半也想起那部
作者: starryshine (吃我的香蕉啦)   2015-09-30 02:13:00
我今天看標題才明白dairy才是乳製品(掩面)
作者: Evelyn418   2015-09-30 12:49:00
我以為是日記(゚д゚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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