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多人警告、水桶 (續)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29 20:26:57
1.)
推 v7q4: 用科學解釋marvel可以,但不能只憑板主一個人主觀認定 10/29 12:31
→ v7q4: 我只是想問:「marvel與否 全由板主一個人主觀認定」這樣好嗎 10/29 13:33
→ v7q4: 這板名是『marvel』還是『Skyjazz的marvel』 ??? 10/29 13:34
那個啊, 版主當然也認為如果能作到全民投票, 那由全民投票最好
但是現實就不可能這麼做, 因為會過於沒有效率且難以實行
歷史上所有事務都由全民一同決定的時候大概也只有原始時代, 因為還沒出現領導階層
你想一下現在的政治制度就知道為什麼不可能什麼事情都搞公投
像如果台灣所有事情都搞公投的話, 肥宅絕對會出來建議鹿總統 :
我覺得我們應該支持Free the Nipple, 憑什麼只有你可以露胸慢跑?
能不能露胸, 不能只由少數人規定, 這是中華民國, 而不是鹿總統的中華民國.
然後鹿總統每天光是出來解釋自己為什麼要露胸慢跑就飽了, 什麼事都不用做了.
不過因為肥宅是個機巴人, 肥宅就教你幾招被判違反板規10的自救方法
A.) 向組務申訴 : 就是一種不爽地方法院就去找高等法院的概念. 可行性 : 5★
B.) 向板主上訴 : 其實就是解釋為什麼你覺得有marvel點,
只要你可以講的比版主更有條理, 那版主都可以修改判決及回覆文章.
像冰箱倒下來那個案子, 要是我就會說 :
這個冰箱的重量是80公斤重, 裡面的內容物經過測量只有3公斤重
不可能因為3公斤重的東西在冰箱內部掉落就導致冰箱重心不穩傾倒.
且冰箱的四隻支腳都沒有損壞(附照), 不是支腳損壞所造成的傾倒
當時也沒有地震發生, 故板主不應判決無Marvel點
要求板主修改遊戲規則, 又提不出更好的遊戲規則.
怎麼想都不太可能贏利用板主的遊戲規則反打板主的臉. 可行性 : 4★
C.) 循正常流程罷免板主 : 我相信如果通過罷免流程, Skyjazz和我都不會眷戀這個位子
打公告要冒著讓老婆和小三抽筋的風險, 還要犧牲跟女性朋友的聊天時間
說真的, 肥宅會來選板主實在是因為太討厭神棍
(因為當年神棍跟我媽說自慰跟婚前性行為是邪淫, 會下地獄. 肥宅當天就叛教了)
可行性 : 3★
D.) 效法公民運動 : 2013/8/3全台灣有1%的人口集中在凱道.
整個媽佛的人口大概是1000人, 只要你可以集合10個人發文反對板規10,
然後提出好的活動訴求, 那板主們就會出來學某位總統道歉說 : 這件事情, 我管定了
而且說一次"我管定了"不夠, 肥宅還會說第二次.
因為公民運動還是要遵守集會遊行法, 所以大家的發文還是要遵守所有板規唷.
可行性 : 2★
E.) 偽裝成女網友暗中搜尋肥宅 & Skyjazz跟女板友約炮的證據 :
這個嘛.....已經有兩個板的板主因為約炮下台了, 難說媽佛不會變第三個啊
不過肥宅自知自己又癡又肥, 所以不會約炮, 建議搜尋Skyjazz的約炮證據比較實在
可行性 : 1★
F.) 炮轟肥宅支持度那麼低為什麼不自己下台 :
這個嘛, 肥宅從來沒說過"支持度低就要下台"這種話, 也沒說過自己要"做好作滿"
所以肥宅是不會因為被酸而下台的啦,
而且按照某國的歷史經驗, 說別人支持度低的人, 自己的支持度通常更低
可行性 : 0★
2.)
其實肥宅還是認為不應該把所有事情都怪力亂神化, 但是肥宅不會馬上判決
而是會先跟原PO確認是不是有其它可能原因造成原PO認為的Marvel點
其它兩則違反板規10的發文我沒看到, 我舉"有關 我的咖啡教授"當例子
其實肥宅有先用站內信(如下)詢問原PO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標題 有關 我的咖啡教授
時間 Wed Oct 28 20:59:04 2015
───────────────────────────────────────
Dear azsx02468135,
1.) 請解釋你覺得此篇文章的Marvel點在哪?
2.) 請問你是否有跟其他同學確認過大家都有聞到咖啡香?
3.) 請問是否有同學當時在現場飲用咖啡或是食用咖啡風味的食物
或使用有咖啡香精的物品? (像香水之類的)
Regards,
肥宅
會問這幾個問題, 其實就是要確認
A.) 咖啡味有沒有可能是原PO自己的幻覺?
(其實我還很賤的準備了美國DSM-5診斷思覺失調症的六項標準備而不用)
B.) 是不是原PO沒有注意到有人剛好在旁邊喝咖啡?
肥宅跟大家說, 文字的語意是曖昧的, 可能無法傳達"真相".
(就像肥宅我老母常常靠妖說當年就是被肥宅老爸的花言巧語迷惑
結果結完婚才發現肥宅老爸講的都是屁話)
你自己認為有Marvel的事情, 如果沒有詳述, 可能別人根本搞不清楚Marvel的地方在哪.
這樣的文章, 肥宅就會認為是Marvel點有待確認, 而會先用站內信詢問原PO
把有可能的科學解釋排除掉
這次是因為肥宅最近感冒, 處於一種又癡又肥的狀態,
所以自己沒先找Skyjazz討論自己對於處理這類案件"先跟原PO討論後判決比較好"的想法
但是基本上大家的精神都是一樣的,
要做適當的管制去排除一些可能只是一般現象, 但卻被過度媽佛化的文章
(就像肥宅老媽常常抱怨說會嫁給肥宅老爸是被鬼遮眼)
如果下次有人又覺得文章被板主刪了不爽, 就用"板務"分類跟板主申訴打敗部復活賽嘛
被刪的文章其實都收在精華區裡, 是可以復原的, 所以不用擔心找不回來的問題
而且如果你說理能力超強, 可以打板主臉多爽啊
作者: huemeop (huemeop)   2015-10-29 20:34:00
先推XDD
作者: mayprimewhit (john)   2015-10-29 20:35:00
認真給推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5-10-29 20:37:00
XDDD...有意思 真是認真當初沒投你一票真是可惜了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20:40:00
XDDDDDDDDD
作者: kg9101266 (Lulu)   2015-10-29 20:41:00
XDDD 不過我記得marvel有一屆版主疑似因為私下約女
作者: cjtaotao (*-*)   2015-10-29 20:42:00
肥宅的公告總能讓我認真看完XDDD
作者: kg9101266 (Lulu)   2015-10-29 20:42:00
性版友而被罷免 記性不好 應有其他版友可補充詳細經過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0-29 20:43:00
靠杯喔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29 20:45:00
XD
作者: seiakatsuki (猴子咕嚕咚)   2015-10-29 20:46:00
推XDDDDDDDD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29 20:47:00
…小心踩到16條= =
作者: WBana (Yapi)   2015-10-29 20:47:00
推xdddd不過為甚麼約砲被發現要下台啊?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5-10-29 20:48:00
好認真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10-29 20:49:00
好多字喔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5-10-29 20:56:00
光條理分明,就該給個推了XD~skyjazz版主,有神隊友耶WBana大,會不會是約說因為要雙修XDDDD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21:09:00
這樣要以後的新版主怎麼辦 每篇公告都寫得像故事一樣…其實蠻好奇當有版友踩到版主的地雷的時候 版主會有怎麼的回應qq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0-29 21:17:00
嘛,其實2.)的看法就是兩位板主出現歧異的地方了就我的觀念,既然要發這篇文章,那你就要對這篇文章負責要馬你完整地把文章打完PO出、中間修錯字修敘述;要馬你隨便打一堆東西,在板主判決之前補上你想描述的marvel點說服板主、甚至自行向板主申訴說你只是還沒補齊這些我都接受,甚至判決完了你才申訴說你點沒敘述完整,雖然我會很不爽但是我會認真看你的解釋再來思考要不要改判。但是今天丟了一個:路過亂葬崗而壓力大。這算啥?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29 21:22:00
置底那個快點處理一下,一直騷擾人還寄信來那位到處找人挑釁,罵不贏人就找我這個路過的麻煩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0-29 21:27:00
所以我不太認同blizzard的2.),要是今天有100個人都發這種文,我還要一個一個去寄信詢問marvel點,板主不是這樣操的...不過我尊重blizzard的想法,有問題的文章也會討論後再下結論,大概就是這樣。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5-10-29 21:31:00
推拉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21:32:00
我覺得可能還是要採用不告不理原則 減少巡版的可能性 除非版面真的很亂 或是版主當天剛好很閒很無聊…
作者: Sajhnne (Sajhnne)   2015-10-29 21:33:00
期待公告文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21:33:00
只針對檢舉區的文章即可 既有立足點 擋箭牌 也不會有版主針對 專制獨裁的可能性發生畢竟詢問十篇檢舉文章都可能比判例一個案例後續所帶來的問題還要簡單許多以上為個人想法 版主還是要找出適合自己管版的模式就是了!
作者: kungfutofu (功夫豆腐)   2015-10-29 21:36:00
推啦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21:46:00
推 這篇比較有說服力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29 21:49:00
路過亂葬崗而壓力大。這算啥?整篇都是看的到沒其他媽佛點也快處理一下
作者: hsuchunmay (陳皮梅)   2015-10-29 21:55:00
好愛肥宅!!
作者: troublepping (痛..)   2015-10-29 22:00:00
公告好好看
作者: leisurely1 (伊莎)   2015-10-29 22:23:00
天啊!版主真的超認真的!
作者: aragorn1128   2015-10-29 22:28:00
公告好好看
作者: xxyuuyuu (術士赫琰)   2015-10-29 22:33:00
不多說,推
作者: flyingwhale (____)   2015-10-29 22:37:00
論點有力!讚一個
作者: Rainman0612 (Rainman)   2015-10-29 22:44:00
叛教+1
作者: incamaer (hua)   2015-10-29 22:45:00
肥宅我ㄞ你 史蓋我也ㄞ你>//<
作者: janeyu0606 (啾皮)   2015-10-29 22:46:00
肥宅文必推
作者: kaza456 (WN)   2015-10-29 22:57:00
最近都會來看版務好有趣的版主
作者: s870262 (范)   2015-10-29 23:03:00
公告文系列 推推
作者: elmush (elmush)   2015-10-29 23:04:00
當天叛教XDDDDDDD
作者: ikemen0214 (緯緯)   2015-10-29 23:05:00
肥宅認真推
作者: s09371703 (重考在宏達)   2015-10-29 23:05:00
認真。用心給推。
作者: popochocho   2015-10-29 23:09:00
棒棒
作者: yiminghemi (y.m)   2015-10-29 23:16:00
我也要判教!
作者: Ephraim (Ephraim)   2015-10-29 23:18:00
用心給推, 不過我也贊成不告不理原則...版主不要操死自己
作者: bluearrow (狷者)   2015-10-29 23:24:00
好用心的公告
作者: askme197 (長春)   2015-10-29 23:57:00
神版主!!!!
作者: PTTakatsuki (akatsuki)   2015-10-30 00:00:00
推那個C點(咦?)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10-30 00:05:00
微軟幹嘛把我給你的情書講成垃圾信件 我寫得很認真耶哭哭
作者: getter5566 (蓋特56)   2015-10-30 00:06:00
XD
作者: PTTakatsuki (akatsuki)   2015-10-30 00:10:00
樓樓上,算是公開示愛嗎?
作者: max13124 (xlarge)   2015-10-30 00:11:00
作者: asteroidR (B612隔壁)   2015-10-30 00:12:00
推肥宅跟史蓋,史蓋他要大家去人肉你耶,安捏乾後
作者: daubao107402 (啾比荳)   2015-10-30 00:30:00
公告文人氣這麼高也是滿marvel的啊!別版的公告我是幾乎不點開的XD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5-10-30 00:45:00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15-10-30 00:53:00
推版主XDDDDD
作者: s155010 (小六)   2015-10-30 00:54:00
幹這肥宅公告文人氣比版上90%文章高,I服了U
作者: jackgod (Arthur0529)   2015-10-30 01:08:00
公告太讚了 大推
作者: SrGareth (追逐風車的宅騎士)   2015-10-30 02:30:00
推你認真XD(拇指
作者: feelingday06   2015-10-30 03:25:00
這麼認真不推不行
作者: ibmb32012 (日本藍)   2015-10-30 03:55:00
我愛肥宅
作者: shanvapid (麥德)   2015-10-30 03:59:00
公告版逆 XD
作者: eveylee (Flower)   2015-10-30 04:36:00
整篇看完只記得肥宅一直又痴又肥ˊ_>ˋ
作者: Lisedes (栗)   2015-10-30 07:26:00
肥宅公告必不知不覺認真看完
作者: panda0366 (套裝網襪OL好正^^)   2015-10-30 08:19:00
版主大推
作者: ba9876542002 (柳羽柳羽)   2015-10-30 08:24:00
認真推
作者: MisakiCat (四小貓)   2015-10-30 08:50:00
認真推
作者: melance (波zz)   2015-10-30 08:55:00
推XDDD
作者: PANZEROTTO (三千煩惱絲)   2015-10-30 08:57:00
認真推
作者: Fallen27 (Re*)   2015-10-30 08:57:00
公告怎麼這麼好看
作者: alwu (紅襪/小雞/犀牛)   2015-10-30 09:11:00
作者: deepblue7111 (Jane Lai)   2015-10-30 09:18:00
作者: Kakia (Cacia)   2015-10-30 09:25:00
作者: toyisaboy (七桃蜜仔)   2015-10-30 09:39:00
愛上公告文
作者: dragon6 (阿龍)   2015-10-30 09:50:00
看到判教我真的笑死XD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5-10-30 10:07:00
推兩位版主~
作者: yoyu0505 (yuyu)   2015-10-30 10:13:00
肥宅公告文總是讓人看完哈哈哈
作者: clonk (咚)   2015-10-30 10:18:00
作者: Templar47 (DefendDarkness)   2015-10-30 10:24:00
讀聖賢書,所學何事?
作者: xaing1004 (雷姆我老婆 速霸陸滾)   2015-10-30 10:38:00
真的覺得肥宅大真可愛
作者: blacktea05 (我愛喝紅茶)   2015-10-30 11:19:00
怎麼開始覺得公告比一些文還精彩
作者: zergtide   2015-10-30 11:38:00
公告才是Marvel版的主體!
作者: qazwacko (鍾ㄟ)   2015-10-30 11:56:00
公告好精采唷~每天都在期待公告文!
作者: mikylin (喵炮炮)   2015-10-30 13:19:00
現在來馬佛版最期待的就是看公告了XDDDD
作者: feelingday06   2015-10-30 13:26:00
誰快犧牲一下進桶,這樣才有公告文可看(大誤)
作者: wuhoho (不是我在說)   2015-10-30 14:05:00
公告好有趣
作者: cloudin (☁雲應)   2015-10-30 15:15:00
Marvel有救了
作者: tako292 (みのりお嬢様)   2015-10-30 15:32:00
作者: jieh1223   2015-10-30 16:04:00
推XDDD
作者: Verna18 (夢沉)   2015-10-30 16:23:00
推按錯補推
作者: v126067613v (AnneAnne)   2015-10-30 17:55:00
開始愛上肥宅的公告!! 比部份文章還有內容 (推
作者: jopanpan (論壇駭客)   2015-10-30 21:32:00
幫推
作者: STARKUO (億載金城武)   2015-10-30 21:54:00
XD
作者: Lecepede (Island)   2015-10-30 23:52:00
作者: st903202xp (YoYoYo)   2015-10-31 02:48:00
認真推
作者: demiackerman (半田君的老婆)   2015-10-31 09:51:00
鹿總統wwwwwwww
作者: Sourxd (linyu)   2015-10-31 10:16:00
推認真XD
作者: awen418   2015-10-31 23:26:00
作者: dreamcloudy (ㄒㄇㄇ)   2015-10-31 23:53:00
推版主用心!!
作者: snakelu1987 (該長大了)   2015-11-01 00:28:00
哈哈哈哈
作者: pc66   2015-11-01 00:49:00
推叛教
作者: rororoyxx (霧的翳)   2015-11-01 10:15:00
作者: okjn (blackdog)   2015-11-02 22:39:00
作者: chaselove610 (我愛喜羊羊)   2015-11-03 11:51:00
支持版主
作者: bubudadda (ㄅㄨ_ㄗ)   2015-11-05 07:30:00
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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