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請使用者多加注意我國保護兒少的法令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19-07-24 16:56:44
※ [本文轉錄自 SYSOP 看板 #1TD-O6jj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SYSOP
標題: [公告] 請使用者多加注意我國保護兒少的法令
時間: Wed Jul 24 13:00:52 2019
請本站使用者多加留意,
於使用本站服務時遵守我國保護兒少之各項法規,
勿任意發表或散布不當之資訊,
違者將負法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要點如下:
一、請遵守保護兒少個資的法令
除有正當理由(如急難協尋)外,
請勿發表或散布含有兒童及少年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各種資訊。
尤其是文章或報導之內容為:
兒童及少年遭身心虐待、遺棄、遭拐騙綁票、
於家事案件為當事人或關係人、
於刑事案件之當事人或被害人,
或遭利用拍攝或錄製暴力、色情之影片或照片……等。
違者,依法負法律責任。
請參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與保障法第69條、第49條、
第56條、第89條,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4條、第48條。
二、切莫製造、持有、散布兒少遭性剝削的資訊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依法指以下情況:
(一)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二)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三)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
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四)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等行為。
除對兒少進行性剝削乃嚴重之犯罪外,
製造、持有或散布兒少遭性剝削之資訊(包含照片、影片、圖畫),
或散布有使兒少遭性剝削之虞之資訊,
均屬於應嚴格禁止之犯罪行為,
違者,應負刑事責任。
本站若知悉亦將依法主動移請檢警單位偵辦。
請參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40條、第8條。
三、非十八禁看板禁止發表任何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的資訊
禁止於本站非十八禁看板發表、散布任何有害兒童及少年
身心健康之資訊(如血腥、暴力、色情、賭博),
違者,依法負法律責任。
請參考:刑法第235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1條、第94條。
批踢踢實業坊法務部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9-07-25 15:13:00
如果是違法的情節,創作就只是虛構,如果是經驗 拜託比起貼文先報警吧…
作者: wzicgm (wzi)   2019-07-25 14:19:00
有點不懂求解釋,這樣很多恐怖的會嚇小孩的也不行?有小孩被害被虐也不行??
作者: pttouch (. 人 .)   2019-07-25 13:06:00
有爸爸變成幽靈的也要注意踩線:鬼父
作者: sondbe (Mikuchika)   2019-07-25 07:27:00
莉莉系列照這規定該處理一下了
作者: investment (不夠誠實)   2019-07-25 01:09:00
我猜no sleep跟暗網之類的文章比較容易踩雷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9-07-24 22:01:00
提到紅衣小女孩時要注意
作者: coolmomentlo (洛)   2019-07-25 19:10:00
XD 鬼父是沙咪啦
作者: wzicgm (wzi)   2019-07-25 20:05:00
喔喔創作可以,了解~~沒想到這個XD
作者: vbbv99601054   2019-07-26 08:42:00
呵呵比較像是在說表特版吧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9-07-26 10:57:00
這是小孩板 dokomo的事件打錯 Kodomo板
作者: HKDW ('H')   2019-07-26 12:18:00
鬼父蠻好笑的XD
作者: rknung (歐比)   2019-07-27 09:37:00
讚成,創作或發文本來就應該要有底線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9-07-27 10:42:00
是要有底線沒錯,不過這是不是有點太…難確定出事的標準了,可能連被檢舉都不知道。加警語能迴避?或乾脆申請成18禁板?
作者: wzicgm (wzi)   2019-07-30 01:46:00
嘿啊,感覺出現小孩的恐怖故事通常都會有危害其身心的情節吧@@這樣最近一篇如何嚇爸爸不就可能在這範圍內?(小孩被酒鬼爸掐死)
作者: opalo7 (opalfeir)   2019-07-30 06:50:00
兒少法46-1增修條文中全文為「任何人不得於網際網路散布或傳送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未採取明確可行之防護措施,或未配合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之防護機制,使兒童及少年得以接取或瀏覽。」按照內容來看,只要符合了PTT發文的相關規定應該就不會有問題了(就是在圖片前面加註有恐圖這件事)03/29公告修正的條文中,46條法條並無修正。但原條文中的「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告知網際網路內容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或違反前項規定未採取明確可行防護措施者,應為限制兒童及少年接取、瀏覽之措施,或先行移除。」明確可行的防護措施,到底是什麼反而是最難定義的吧...這樣讓媽佛版改成十八禁會不會比較好...是說違法後者被裁罰的是PTT於鄉民其實影響不大就是@@
作者: ElAiNeCaT (喜馬拉雅貓)   2019-07-31 06:20:00
百內推!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19-07-31 12:44:00
ptt入站前就註明18禁了吧……
作者: greywagtail (小灰)   2019-07-31 13:04:00
八卦板或其他特殊板才18禁
作者: youdar (Yoda)   2019-08-06 13:59:00
PTT帳號以前不是要大學生才能註冊嗎 一般情況下一定18+阿
作者: peggy0108 (Peggy0108)   2019-08-13 21:28:00
蛤?大學生才能註冊?現在沒有了吧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9-08-17 13:01:00
人類最愚蠢之處在於希望比原來更加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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