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全台灣的醫囑系統,
在發會診單的時候,都應該要有以下的設計:
請問您和對方的親密度有大於80嗎? (Y/N)
Y: 恭喜您,可以直接發會診單了!
N: 親密度不足,請電話告知取得同意後再行會診
畢竟根據大部分醫院的規定,直接會診是很粗暴的,
老子叫你來就來,你沒有拒絕的權利,
因為在醫囑系統裡面,根本找不到「拒絕本次會診」的按鈕。
所以除非跟對方很熟,不然在會診之前,
先電話連絡一下感情,不是很好嗎?
兩個人都可以跳過冷冰冰的文字,火熱的在彼此耳邊細語呢喃,
在一陣美妙的言語交流後,真的有聊出火花,覺得非對方幫忙不可的話,
再要求會診不是比較有情趣嗎?
※ 引述《alur (眼神的堅定)》之銘言:
: 假設,以下疾病科別名稱皆是虛構,跟事實完全沒有關係。
: 某A病人兩個月之前有過盲腸炎跟ppu,
: 在GS開過到刀後來也順利出院。
: 這次因為UTI住到我們科,
: 治療後UTI好了,
: 但是病人一直抱怨肚子痛跟想吐,
: PE起來還好,做了CT也還好,
: 所以我們照會了之前開刀的GS醫師來看有沒有什麼問題
: 過了幾天GS醫師沒來看病人,
: 反倒是叫專師打電話,
: 說他們看過CT沒問題,
: 肚子痛跟這個沒關係,
: 且要求我們要取消照會。
: 對了對方是某科主任,
: 我只是小小第一年菜V,
: 請問我應該取消照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