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angrh (牽手,一直走下去)》之銘言:
: 1. 不要以為自己是醫師就什麼都懂,然後就跳出來喊說什麼醫師不適用勞基法
: 連勞基法怎麼算工時問題都不懂,就急著做結論
: 以今年的單週40工時來算, 一個月30天=4週+2天,最高可工作176小時
: 加上加班46小時, 一個月最高工時是222小時, 不是200小時
: 8週320小時, 後面3種變形工時可以最多一天加班到12小時都不違法
: 所以像急診那種一次上12小時的班,在勞基法中是合法的,只要給多出來的
: 2小時加班費就好
變形工時從去年底開始所有基層開業醫師都超懂
因為赫然發現原來藥師小姐都是適用這種工時規定 不然加班費給不完XD
其實勞基法對基層醫界去年就已經在大轟炸了
因為去年開始不知道為什麼各縣市開始瘋狂勞動檢查
結果檢查之下 診所違規率幾乎是百分之百XD
所有基層醫師緊張不已 越老越賭爛
怎麼好好診所開業幾十年 你突然跟我說我都在違法?!
搞半天因為大家都不熟勞基法的關係
尤其今年開始改成每週四十工時 其實條件非常嚴苛
別的不說啦 台灣超過一半的診所都是一人診所 請一個藥師
只請一個藥師的診所 勞動檢查幾乎不可能過~~
因為加班有時數上限 你拿班表出來 怎麼看這個藥師上班時數一定超過規定的阿XD
所以我才說 連已經受勞基法保障的藥師跟護士
台灣一半的基層診所都難以遵守了
勞基法在現實中的衝擊其實是非常大的=.=
而且今天部長追求的不過是"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
受雇主治醫師可沒有喔 乖乖操死吧
老實說我當然是很贊成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的
生命重要阿 三兩天值班生涯誰受的了 我當初就是這樣才逃離外科的阿
現況下 其實勞基法對各行各業的衝擊都是很大的
所以各行各業有各種鑽漏洞方式
像房仲業好了 高獎金 零底薪 非受雇關係 不適用勞基法XD
你要勞健保 自己去加入工會保 公司不幫你保喔~
所以怎麼適用勞基法?靠杯你根本不是我的員工阿
我只是提供店面給你 提供網路平台 提供物件
你幫我找物件 就給你獎金
你幫我找買方 成交給你抽成 不就這樣 根本不是受雇關係阿~
最後 勞基法的精神 一直都是範圍一直擴大 然後工時一直減少XD
今天我拿保全業出來講 是因為保全根本也是長期被不合理對待的行業
莫把他們的不合理待遇給合理化 遲早保全業也是要一週四十工時
住院醫師目前88工時 四周352工時!!
嚇死人 勞基法不可能允許這種工時啦~~
再怎麼給你優待 住院醫師工時一週70工時大概是上限了
之後長期來看還是會往四十工時走 這才是正途
我一直以來的論點都是工時少一點 薪水少一點沒關係
大家養肝顧身體 不要賺太多 下班陪老婆陪小孩打電動 不是很好嗎?
怎麼現在風向還要帶成進入勞基法卻要88工時沒關係=.=??
88工時都太誇張了好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