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眼三年就過去了
這串當初是討論台灣到底有沒有好薩瑪利亞人法的
不過最近有個判決出來實在有點驚驚啊 (業務過失致死)
不適當的CPR是有可能告的贏的~~
新聞
CPR壓破童肝害命 保母願賠百萬和解被拒 (2016.9.16)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916/949960/
保母CPR不當 2歲樂樂休克死亡 (2013.10.09)
http://news.tvbs.com.tw/local/506429
裁判書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類,102,訴,2067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類,104,上訴,2968 (二審好像還沒上網)
※ 引述《Philcat (a cat)》之銘言:
: 題外話啦... 有沒有高手可以解釋一下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008/271588/
: (標題: CPR不當害死2歲童 保母起訴)
: 起訴的理由是什麼 ???
: 因為保母不是路人嗎 ???
: 新聞實在太簡略了, 可以漲個姿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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