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三讀 醫師過失責任明確化

作者: pigpigpig000 (Peter)   2017-12-29 21:04:58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97375
醫師無須再為定義不明的過失責任吃官司還賠上一切。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醫療法第
82條修正案」,將醫師的過失責任明確化為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
業裁量,但醫療機構仍須負連帶責任。
由於醫師屢因醫療糾紛擔負民、刑事責任,讓部分醫師寧願自保,採取防禦性治療,形成
醫病關係雙輸的局面。
立法院今修正「醫療法第82條」,將現行的醫師及醫療機構就故意或過失負損害賠償責任
,進一步將醫師的過失,明確定義為「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
量所致」,並為此負擔擔負民、刑事責任;且要考量當時、當地的醫療常規、醫療水準、
醫療設施、工作條件及緊急迫切等客觀情況。
醫療機構也跑不掉,須就故意或過失所致之損害,負連帶賠償責任。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表示,在過去民眾在追尋真相的過程,常用「以刑逼民」的方式,要求
鉅額賠償金,讓醫師害怕、縮守,甚至退出職場。修法過後,醫師可不再被不合理的法律
所綁架。
民進黨立委邱泰源肯定修法能創造病患、醫師、國家三贏的局面,讓所有醫師都願意放手
救助急、重症患者。
作者: proudC (call me 酷哥)   2017-12-29 21:15:00
上面那篇的案例會不會法官也說你沒送ICU就是過失
作者: cooksocu (cooker)   2017-12-29 21:34:00
???不懂 所以以刑逼民?
作者: umikamo (海鴨)   2017-12-29 22:03:00
一步一步來
作者: johnyang (Saico)   2017-12-29 22:10:00
重新看整篇聲請法官迴避被駁回 心寒
作者: snakepan (Snake)   2017-12-29 22:33:00
違反必要之注意義務...還是法官自由心證啊
作者: 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   2017-12-29 23:05:00
大家要注意 有些好像很挺醫師入勞基法的法律人 在這次立法中是仇醫的
作者: lovehiroko (小楓)   2017-12-30 00:05:00
據楊雲驊老師說 聲請法官迴避幾乎沒成功過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7-12-30 01:31:00
聲請法官迴避就跟換同院同科主治醫師一樣 怎麼可能讓你過
作者: bluto (亂入小布)   2017-12-30 08:59:00
但醫審會也沒過?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7-12-30 10:48:00
為什麼要直接給人扣仇醫呢?
作者: 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   2017-12-30 18:45:00
遇到仇醫的法界人士卻不認為這些人仇醫 老實說我還真的不知道是誰的問題耶XDDD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7-12-30 20:37:00
痾= =法界人士也有認為這次修法是有漏洞所以反對的我是很不喜歡直接貼人仇醫啦不過我倒是很想看這樣到底有沒有辦法解決上法院的問題 不然只是自以為做對事情而已
作者: 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   2017-12-30 21:20:00
我對於願意提出這次修法漏洞的法界學者和法律工作者是非常尊敬的 我指的是少數法界人士 擺明就是要阻擋醫師刑責減輕
作者: doomx (天無二日 民無二主)   2017-12-31 17:17:00
挺勞基法跟醫療法是兩回事吧?只要我(法律人)為刀俎,你(醫)為魚肉,你要入勞基法絕對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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