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
Submit
Submit
選擇語言
正體中文
简体中文
PTT
medstudent
Re: [討論] 黃慧夫能否翻盤?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8-03-22 21:41:31
這個案例有很多可以討論的地方
但是我覺得最可以討論 也最可怕的是
以前總覺得簽了AAD 或是拒絕治療同意書
就好像簽了生死狀 切結書 責任自負
但是目前實務看起來 並不是如此??
到底究竟是黃沒有主張這點...
還是AAD(拒絕治療)根本是簽爽的沒有效力
真的突然覺得醫森是好傻好天真
有沒有醫森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八卦???
如果一切倒帶到AAD 那一天 (指非改變治療決策)
各位醫森們有什麼好方法來保護自己??
作者: linda17a3 (510)
2018-03-22 21:56:00
直接轉行當直銷我以為我在八版 抱歉 推錯....
作者:
oberon1013
(ç ´420了.)
2018-03-23 07:27:00
AAD要免責,是要拒絕第一家醫院的治療阿,這個case沒有拒絕第一家醫院一開始的治療,而且法官認為繼續待在第一家醫院治療方針不會改變吧...
作者:
lwamp
(堯堯)
2018-03-23 09:16:00
長庚有律師團
作者:
hygen
(海波)
2018-03-23 12:05:00
這裡奇怪的點是在亞東不用截肢,但跑去長庚就要截肢,而且完全看不出來問題出在哪?在證據未明下,要判黃醫師有過失其實不合理,就如抓姦一樣,即使兩個人脫光光抱在一起被拍到,但沒有性器結合的證據就不能判通姦罪,醫療行為要判刑至少要有明確證據吧?我覺得這根本是法律在欺壓醫師了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18-03-23 12:13:00
所以大家還是不要走內外科啊,這些法律人到時候只能被波波處理啦
作者:
hygen
(海波)
2018-03-23 12:15:00
而且法官動不動就用業務過失傷害/致死來判刑,這也完全不合理的,醫師的業務本來就是因為病人身體出問題,然後用"破壞再建設","藥即是毒"的方式修理病人,本來就沒有辦法保證100%會好,要是非故意,就不應該上刑法,就像法官如果誤判,害犯人多關,那可以用業務過失致傷害罪來罰法官嗎?既然不行,何以醫師就行?這講不通吧?
作者:
D98421101
(D98421101)
2018-03-23 13:43:00
@hygen: 法院對醫師是有罪推論,疾病沒有治好,就是醫醫師的錯
https://youtu.be/ugtd27TPFGc
作者:
hygen
(海波)
2018-03-23 14:58:00
這是法律的錯啊,醫師不團結起來推翻的話,永遠都得吃悶虧
作者:
roastchicken
(咕咕咕)
2018-03-23 18:42:00
qq
作者:
bluto
(亂入小布)
2018-03-24 09:53:00
看完判決書 醫審會其實有幫到血管攝影那部份不過被檢方追殺的點是術後只有第一天去看病人後面三天黃說有去看末梢循環 家屬說沒有黃拿不出證明? 現在護理站不是都有裝監視器?W4開刀W5看過 W6.7.1沒出現 W2病人AAD
作者:
lpa
(lpa)
2018-03-24 14:22:00
轉院前還是沒做血管攝影?所以無法證明轉院前血管沒事?
作者:
bluto
(亂入小布)
2018-03-24 16:20:00
(醫審會) 有末梢循環不一定需要做血管攝影
作者:
lpa
(lpa)
2018-03-24 16:35:00
法院相信轉院前有末梢循環的話就不會敗訴了~由此可見,病歷記載有末梢循環但是沒有進一步檢查~是不能說服法官的~這也是黃醫師說以後要多做一些不必要的檢查~即使對病人有可能有害(顯影劑)~作防衛性醫療~
作者: bamford (())
2018-03-24 20:30:00
https://goo.gl/SjQu71
曾有雙背景的醫師就國內醫療案件做過實證研究 內有20年案件統計數據 他的結論是法院明顯偏袒被告醫師 醫師的敗訴率很低 即使醫審會報告不利醫師醫師的勝率都還有將近5成 若醫審會報告有利醫師 醫師的勝率是9成 醫師在法院裡仍然是很高級的
作者:
Risian
(aj4)
2018-03-24 23:24:00
樓上貼的那篇分析根本毫無意義,因為大多數的國家醫師勝率是100%, 因為根本不會把醫療糾紛用刑法相繩,台灣是少數醫療糾紛要當作傷害罪/殺人罪來判的流氓國家,九成勝訴都算高(講錯九成根本不算高)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23:55:00
0%跟10% 嗯嗯 我懂了我懂了
作者: bamford (())
2018-03-25 08:49:00
那篇文章的作者是醫生 名字就寫在標題下面 至於先進國家的數據如何願聞其詳 若是說修法我支持 但我貼那篇文章的意義是在回應hygen 這篇文章討論的是在現行法律背景下的法院判決結果 要用什麼法不是法官可以決定的 而參與立法的人不見得是法律人 就事論事的話我沒有特定立場 只是不懂為何有些人只會在職業或學科背景上下功夫 被自己人搞了都不知道?修正 文章是回應"法院對醫師是有罪推論,疾病沒有治好,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8-03-25 11:04:00
對醫方有利還有5.9%敗訴率我覺得超高欸,臨床上一個手術有5%併發症機率就會讓醫生病人嚇得半死了而且你可以多看看吳俊穎醫師對醫療糾紛的看法,你覺得他的看法是醫師敗訴率低好棒棒嗎?他主要思想明明就是檢察官起訴太浮濫所以才造成低敗訴率,這樣醫師很高級?
繼續閱讀
[問題] 除波蘭外讀外國醫學院的原因?
Townshend
[交易] 小美微免講義
Coolightabc
Re: [討論] 黃慧夫能否翻盤?
oberon1013
[感想] 看了一堆波波,不覺得...
t200238x
[已售出][交易] 賣書/出售平裝小麻
dancing
[交易] 賣 全新 趙俊彥人體解剖學
whoever
Re: [徵才] 基隆長庚耳鼻喉科住院醫師招募
justho
Re: [討論] 2017年12月 台灣醫界波波名單
baloneyshit
Re: [討論] 黃慧夫能否翻盤?
jazz5566
[交易] 買書/江自得x光
Echigoyuzawa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