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做醫生豬狗不如」台大名醫不服「判決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8-03-23 07:19:40
「做醫生豬狗不如」台大名醫不服「判決毀我前途」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323/37966251/
【綜合報導】「醫生是一個豬狗不如的行業!」台大醫院整形外科名醫黃慧夫10年前為一
個車禍病患做右腿筋膜切開術,病患術後自行轉院,後因右小腿血管阻塞壞死被迫截肢。
黃遭《刑法》業務過失致重傷罪起訴,一審無罪但二審逆轉判有罪,因當時《刑事訴訟法
》明訂輕罪不得上訴,無法翻案。醫師前途幾乎被這判決摧毀,黃盼能再上訴;立委將提
案修法讓定讞案件能再審,但律師反對修法回溯。
台大醫師黃慧夫認為醫師辛勞搶救傷患的使命,在法院毫無價值,甚至感嘆「醫生是一個
豬狗不如的行業」。翻攝民間司改基金會臉書
黃慧夫2008年為車禍受傷的14歲李姓少年進行右腿筋膜切開術,術後5天少年自行轉院,
卻發現右小腿因血管阻塞壞死引起敗血症,被迫截肢,對黃提告。2014年一審判無罪,但
同年二審卻以黃術後僅巡房診視一次,未追蹤確認少年腿部血液循環是否恢復順暢,確有
過失,逆轉改判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
「在台灣別當醫生」
因當時《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最重本刑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等輕罪,
二審判決後不得上訴第三審。黃慧夫無救濟管道,日前在民間司法改革委員會臉書專頁影
片中感嘆:「醫生是一個豬狗不如的行業」,「在台灣千萬不要當醫生!」他一審無罪二
審卻判有罪,沒有新事證就翻判、沒有上訴機會,訴訟權被奪,「我只要求一個公平的審
理過程。」
黃慧夫說:「一個不公平的審判幾乎毀了我的前途」,醫院升遷遇到重重阻礙,連他的小
孩子都說:「做好事不一定會有好報。」黃還說八仙塵爆案時全力救治傷患,但身為醫師
的使命在法院是毫無價值的。
黃慧夫(左)昨開記者會,指先進國家很少以《刑法》對付醫療人員。黃世宏攝
法條違憲卻難上訴
黃也嘆,先進國家很少用《刑法》對付醫療人員,「或許我在台灣眼中是個罪人,但以我
的醫術,國外醫師應該會覺得我是個很會救人的人。」台大院方表示,尊重並支持黃爭取
救濟的機會。衛福部長陳時中說,看到黃的經歷感同身受。《蘋果》昨聯繫不上李姓少年
,不知其看法。
至於醫師術後巡房診視應要幾次?醫界人士說,依慣例是一天一次,但無法律規定。
衛福部指出,為醫病和諧,已完成《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要求有爭議的醫
病雙方應溝通,不應立刻訴諸司法。
對《刑事訴訟法》輕罪不得上訴第三審規定,大法官去年作出釋字第752號解釋,以避免
錯判「至少應給一次以上的上訴救濟機會」為由,宣告違憲。立院去年也完成修法,增加
但書「若二審改判有罪均可上訴」,但不能溯及既往。
「溯及既往影響大」
綠委蕭美琴說,若黃慧夫的案子發生在今天,就有上訴機會;司法院去年統計共有2000多
個類似案例不能上訴,她將提案修法,讓已定讞的舊案都能在2年內有上訴機會。司法院
秘書長呂太郎說,目前無修法規劃。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說,一審無罪二審有罪案件,未必所有人都願意上訴三審,不應
斷絕民眾洗刷冤屈的機會。律師吳常銘不贊成溯及既往,因影響層面大、牽涉到法律安定
性。
黃慧夫小檔案
◎現職:台大醫院整形外科主治醫師
◎年齡:約40歲
◎專長:顯微手術、外傷處理、燒燙傷處理
◎學歷:台灣大學醫學院學士
◎經歷:
.亞東醫院整形外科主治醫師
.台大雲林分院整形外科主治醫師
.第10屆台灣燒傷暨傷口照護學會秘書長
◎婚姻:已婚
資料來源:台大醫院
【醫學系學生看法】醫病多溝通
醫師、患者間存在很多資訊不對等,需要制定一個更完善的法律來保護醫師及民眾,不要
讓民眾覺得醫師做錯時,唯一的一條路就是去告醫師,醫師也應對處置上的細節和患者多
加溝通,讓患者了解做任何處置都一定有其風險。這件事不會影響我的從醫意願,因為就
像過馬路也有風險。
王同學╱北醫大醫學系三年級
仍致力救命
醫生救人一定會有風險,但還是會努力去救病患,遇到醫病糾紛絕對不是故意的,誰都不
希望這種事發生,會希望醫生未來能得到更多保障。
林同學╱輔大醫學系一年級
作者: redmetal (As time goes by...)   2018-03-23 07:27:00
都問年輕醫學生,這取樣誤差很嚴重啊......
作者: FelixKao (FelixKao)   2018-03-23 08:08:00
應該是醫學生比較好找以及願意回答吧
作者: rucwmj273b (嚕克我麻吉)   2018-03-23 08:28:00
一年級跟三年級連醫院都還沒進過 所知並不會比一般民眾多太多吧...
作者: jowaldner (.....)   2018-03-23 08:36:00
追蹤一下這幾個同學幾年後選什麼科啊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18-03-23 08:40:00
呵呵,就要最後去走醫美和FM不要
作者: bluto (亂入小布)   2018-03-23 08:47:00
我比較期待什麼時侯可以告法官
作者: rubyannana (小莎)   2018-03-23 08:47:00
強調已婚是怎樣?
作者: bluto (亂入小布)   2018-03-23 08:49:00
病人邏輯:兩個醫生講的不一樣 一定有人有錯醫生邏輯:兩個法官講的不一樣 一定有人有錯
作者: k8543 (6.30)   2018-03-23 09:50:00
是2個醫師講不一樣 那就1個醫師有罪那2個法官見解不一樣呢 還是1個醫師有罪 哈哈
作者: sj4 (sj4)   2018-03-23 10:26:00
一年級...
作者: D98421101 (D98421101)   2018-03-23 14:13:00
作者: hygen (海波)   2018-03-23 14:51:00
新聞絕口不提病人自己白目無照駕駛闖禍自傷造成嚴重的腔室症候群,把全部的錯怪給醫師就對了?
作者: perryppo (諾亞方舟)   2018-03-23 15:20:00
對醫師標準這麼嚴苛,對病患本身的underlying和犯的錯倒是不需要付半點責任
作者: windswiff (阿卡)   2018-03-23 15:40:00
無照的人冤枉在哪裡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3-24 00:31:00
主要是醫審會的說法對黃醫師很不利如果醫審會在作證的時候支持黃醫師的說法他基本上就沒事了
作者: luben (魯蛇中的魯蛇)   2018-03-24 08:37:00
法官是否有權再鑑定?改請其他醫學中心鑑定?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4:49:00
不曉得在醫審會惹到誰
作者: orion1991830 (雞哩咕嚕希哩嘩啦吱吱喳)   2018-03-24 20:17:00
當初邱小妹還不是沒人怪揍人的老爸
作者: bamford (())   2018-03-24 20:36:00
要告法官何需期待 早就一堆人在告法官枉法裁判了
作者: Dimitre (迪米崔)   2018-03-24 21:58:00
問大一大三是能問出什麼毛
作者: jovis (Bella!Italia)   2018-03-24 23:07:00
收到這種major trauma,醫壞了先告醫師。internal bleeding, thrombosis...誰能馬上診斷立刻處理呢
作者: jeff52 (Jeff)   2018-03-25 10:59:00
困難病人轉院就對了,不要自找麻煩
作者: jiinder (bosscch)   2018-03-25 18:24:00
還是去當牙醫好了QQ
作者: a9701 (..)   2018-03-26 00:19:00
印象中醫審會沒有說黃醫師有錯 是法官個人自行解讀的結果
作者: B81401041 (41)   2018-03-26 00:24:00
作者: segga (GJ)   2018-03-26 01:53:00
醫審會只是回答法官提問 殊不知法官也沒問到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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