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說pgy罵人會有案底
: 請問一下當下只有劉醫師和小姐嗎
: 還是說有其他人在?
: 如果有的話
: 請問劉醫師有指名道姓罵小姐嗎
: 請問傳說中的錄音帶在那?
: 對了
: 小姐有經過VS同意po文嗎
: 冒充別人回文該當何罪?
哈囉~各位醫師大大好
所以說,有基本的法律常識是很重要的喔><
在社會上走跳,千萬不能只有醫術好啊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1.並不需要指名道姓喔,只要你講話的內容足夠具體化到特定人,就會成立。
2.有沒有在現場不重要,所謂公然係指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所以在醫
院罵人大概99%算公然,除非你們關在小房間啦。
3.其實拘役最多才59天而已(感謝回文提醒修正),先退一萬步言之,本案檢察官可能跟你
有不共戴天之仇,竟然不給你緩起訴(到底誰會為這種鳥案子讓同事蒞庭?)
(回文提醒,本案應會直接簡易判決,不經言詞辯論階段)
就算你被罰滿59天好惹(有可能嗎ㄏㄏ ),換算成台幣也只要六萬元喔
你被關起來的機率應該只有0.00000000001%吧~我猜
至於小醫師擔心的案底部分
我想你放心啦~醫生幹幾年誰身上沒案底的~放寬心吧
4.補充小常識~刑事案件是不能和解的喔~
刑事告訴權屬於個人公法上的權力,並不能事前放棄。所以本案就算兩造已經達成民事上
的和解,但受侮辱一方仍然可以合法向檢察官提起刑事告訴喔~
大家不要以為和解了就沒事~多的是那種和解完還被告的><
至於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麻煩左轉lawyer版 幫助窮忙的法律慘業><
阿對惹~
「如果」某帳號真的是某護理師大大的
那涉及的是誹謗和醫師法的罰鍰,雖然上PTT發文不算是執行醫師職務,不是醫師法的刑責
範圍,但還是有行政罰鍰的問題喔><
大概是3~15萬元吧
然後誹謗也比公然侮辱貴很多喔~
何況在PTT發文屬於加重誹謗,最高可處兩年有期徒刑>< 很可怕der
希望大家要發言謹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