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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擅自打入圍贏家 金球獎下禁令
【世界日報╱記者馬雲/好萊塢報導】
雖然金球獎每年得獎結果與奧斯卡相似度並不高,但因獎項多、覆蓋率廣、明星出席量大
且收視率高,在公眾心中還是具有一定地位,其結果也常被用來「宣傳造勢」,但部分
宣傳玩文字遊戲炒過了頭。金球獎主辦單位近日命令片商停用「入圍贏家」(Winner of
Nominations)這種誤導式的宣傳,因為12日才舉行頒獎典禮
12月公布第71屆金球獎入圍名單後,不少入圍電影就在打廣告時出現了「金球入圍贏家」
的廣告標語,且廣告上把Winner用很大的字突出,招致其他電影公司不滿。
金球獎主辦單位好萊塢外國記者協會(HPFA)近日向好萊塢多家電影公司發出提醒,不
要用「winner」字樣,以免與最終獲獎者造成混淆。事實上,奧斯卡主辦單位美國影藝
學院早已下達過相似指令,只有獲獎影片在廣告中才能打上「winner」這個詞,入圍者
則只能用「No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