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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我們先來看看電影簡介有提到什麼。
招喚「本我」-最深層的慾望
精神分析暨心理學家佛洛伊德提到人格結構的三部分:本我、自我、超我;而本我,是受
意識壓抑、潛意識裡的最原始慾望的投射;衍生至今,許多人會覺得這是負面的邪惡思想
代名詞,但是卻忘了本我就是人類對於慾望的基本需求。
是的,我想《魔角》想探論的是善與惡,什麼是善?大家所推崇的就是真正的良善嗎?什
麼是惡?社會所撻伐,認為不被允許的就是惡嗎?
當美林死了,社會大眾將矛頭指向美林男友伊格,「當所有人都這麼說,這件事就是對的
。」,所有人都確信伊格就是殺人兇手,沒有人站在伊格這邊,我想伊格本身處在非常尷
尬的困境,反駁了,會被認為在強辯,承認了,道是非的人就會以一種:「看吧,果然就
是你。」的口氣繼續指責為什麼他要殺人。進退兩難啊。
僅有年少時的兩、三個好友願意相信他,幫他,但不管怎麼做,伊格始終處於弱勢,加上
存放屍體的研究室被燒毀,處境更是雪上加霜,怎麼辦?誰說的話可以相信,誰又是真心
在幫忙、在調查,而不是湊熱鬧?
如果某天,你得到一種能力,能讓所有人在你面前無所遁形,將積壓心中許久,潛意識裡
存在的慾望與黑暗面激發,在你面前對方誠實說出心理最渴望、最醜陋不堪的慾望、言語
,而你只能被迫接受?
頭上突如其來的怪角,讓伊格陷入瘋狂,起初認為是一種病症,直到接觸到的人都親口說
出自己內心的慾望時,伊格認為這是一種詛咒,卻也是能夠幫助他找到真兇的利器。
隨著接觸的人越多,伊格就越靠近真相,卻也讓自己更加墮落。
透過「美林之死」這件事情,讓伊格發現到他所不知道的:人性。記者搶奪獨家為了升官
;女服務生為了出名甚至向媒體爆料不實的「真相」;家人在他面前吐出真話,希望伊格
趕快離開家裡,甚至要跟他切斷親子關係...
逐漸掌控這個力量的伊格,最後反過來利用這個力量去操弄別人,透過言語去誘發人們的
黑暗面,由暗轉明,將想法化為行動。記者不惜大打出手也要搶到新聞;讓警察承認性向
並相幹;讓懦弱的哥哥吃下所有毒品已懲戒他說謊並逃走...
我認為伊格頭上會長出角,是在於他不相信其他人的話,不相信社會,憎恨上帝無法庇佑
虔誠的信徒美林,當他用腳踹破神像時,就選擇屏棄上帝,投歸惡魔了。
這個力量讓伊格困擾卻又幫助伊格找出真兇,眾人的真心話讓伊格知道誰是批著人皮的惡
魔,誰又是在最後選擇相信他的人,他說這對角,這個力量是個「詛咒」,像是上帝給他
的懲罰,但我認為這同時也是一種「恩賜」。
既是「詛咒」又是「恩賜」,上帝或者惡魔,端看伊格如何選擇,如何保有內心的良善。
在最後場景,為了保護自己和哥哥,為了制裁兇手,伊格像美林說了抱歉,並拔掉脖子上
的十字架,一瞬間,伊格長出翅膀飛上天,接著又渾身著火、崩出裂痕,翅膀燒盡墜落而
下,這是否象徵惡魔都是墮落凡間的天使?當他拔下項鍊就做出了選擇。
最後成功復仇,卻也付出了代價。
「人們常說該做對的事情,但有時沒有所謂對的事,只好選擇自己能承受的罪惡。」我想
這句話道盡伊格的心聲了吧。
我很喜歡這句話,「對的事」的定義很模糊,又該由誰去定義,高高在上的權威者?隨處
可見的市井小民?路邊的乞丐?還是手握聖經的神職人員?抑或殺人犯?
就拿最近一則新聞來說,一個海軍陸戰隊退伍的男子為了保護懷孕的妻子,跟闖空門的小
偷扭打,最後失手將他勒斃。這時候兩方開口,有人認為男子不反擊就可能危害到妻小性
命,屬於正當防衛做的對;而死者家屬則認為下手太重,實在不應該將其殺死。到底在這
件事裡誰對誰錯?男子認為為了保護妻小,他沒錯是「對的事」,那小偷是否認為為了錢
財闖入別人家也是「對的事?」
「所謂犯罪,即是天性」,就像電影裡所說,我認為世上許多人所做的事情,只是忠於自
己的本性,像吵的沸沸揚揚的多元成家,許多聲音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病,同性結婚會
敗壞風氣,是一種罪,有的同志朋友選擇坦承,活的光明正大,有的選擇躲避,畢口不提
,但,所謂的犯罪與否,不過就是這個人的「天性」而已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