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wick (刺蝟哲學)》之銘言:
: 這樣好了,我簡單提幾個問題,避免陷入口水戰
: 你覺得譯者應該對發行商負責還是對觀眾負責?
: 譯者應該尊重作者還是尊重鈔票?
: 發行商為何要找一個以二創知名的譯者?
: 發行商在發行時,是否思考過受眾在哪裡?
: 發行商的行銷策略設定,是否有詐騙嫌疑?
: 針對不是受眾的觀眾反彈聲音,發行商該如何因應?
: 如果有觀眾想要與商人談藝術,問題出在誰身上?
: 你清楚何謂道德綁架嗎?
: 我既然不直接表態了,那就假設在這些問題上有共識吧。
看到現在,我是不懂這次公關災難怎麼會燒成這樣。
一、發行商&譯者發表聲明,可以說明為何要將字幕超譯的緣由,並表示為配合作品調性
的設計,造成觀眾不滿,致上歉意。
二、另外推出一般版字幕的放映版本,並在戲院場次表括號附註,看是要交叉放映,還是
一天一場。
這樣雖然要多花一筆成本,但至少皆大歡喜不是?光是這次風波所造成的聲量,多花一點
錢值得吧?不懂為什麼發行商要放任譯者到處放火,本來不在意的人,都被這種態度搞到
不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