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洞的十字架 /東野圭吾
中秋節逛商場剛好看到在出清,憑著之前看<<嫌疑犯X的獻身>>的印象直接盲購,結果是
今年看到最衝擊的一部推理小說,書中的劇情設計雖然偏向平實,對於重度推理需求者來
說可能略顯失味,角色的設計也略為平板、單調,但角色面對事件的情緒非常寫實,閱讀
時心情隨著情節起浮,時而憤怒、時而無奈,相當精彩,更帶出許多思考空間,特別是在
已經討論到索然無味的死刑存廢問題中,硬是開出一條多數討論未曾觸及的道路,令人閱
後難以平復。
\\\\\\\以下防雷\\\\\\\\
故事是從最純粹的惡質殺人案件開始,犯罪者的對於殺人的不在乎,突顯了對於惡的本質
,從小說的視角更完整呈現受害者家屬對於審判過程的無奈,作為法律從業人員,審判過
程中律師的抗辯我能充分理解不受干擾,受害者家屬的憤怒以及對於死刑的要求,也已經
是多有討論,無庸贅言,但作者卻在這裡觀察到一個很精彩的現象,整場漫長的審判中,
被告與受害者家屬兩個本來應該是最當局的兩方,卻在審判中逐漸消失,司法審判成為一
場檢方與辯方的戰爭,或可以說是一場鬧劇。
這裡跳進眼簾的,是鄭捷的影子,無力的坐在被告席上,聽著自己不太懂的意見,帶著一
點可以活下去的渴望,繼續與律師共同努力,坐在臺下的受害者則是咬牙切齒的憤怒,無
法理解,對於辯方抗辯難以認同,但現在是在作什麼?兩方在司法程序中,都不是審判中
的演出主角,更像是應答、攻防的道具。
令人不禁疑惑,司法審判究竟是在做甚麼?是撫平受害者的情緒?是宣告、教導大眾什麼
是對、錯?是讓被告清楚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甚麼是社會所不容忍的?亦或如同書中
提及,讓被害者家屬加入審判,告訴社會他們所承受的痛苦藉以宣示被告之惡?,但是,
就對於大家最珍惜的生命,展現完全不在乎態度的純粹之惡而言,這些問題都很無力,
也不重要,充其量只是一個形式上的流程而已。
那麼對於受害者家屬呢?作為一個廢死論者,”死刑不能改變什麼,協助受害者家屬從傷
痛中走出來,才是最重要的”,這總是最簡單不過的理由,如同書中所提及,縱使家屬總
是希望在被告受死刑宣告時,看到被告扭曲、軟腳為自己的罪過深感後悔,可惜多數時候
,被告並不在改變,只是將這段過程視為命運,反正人終需一死,"死刑真得很無力",也
印證同樣的道理,但是死刑真的沒有改變什麼嗎?
如同書中所呈現的,對於受害者家屬而言,加害者還能在這世界上呼吸、感受、甚至如同
往常般歡笑,但自己最愛的人卻再也不能了,這強烈的剝奪感,是任何時候想到都會痛徹
心扉的,死刑真的沒有改變什麼嗎?或許如同書中所呈現的,當知道受害者死亡的時候,
對於家屬而言,這場痛苦的路程就已經開始了,加害者的死刑(宣告),只是一個中繼站,
讓家屬能夠稍微喘息,然後繼續背負著痛苦的十字架繼續前進。死刑不會改變痛苦的道路
,不會改變人生已經變調的事實,但至少能提供一點點正義實現的安慰。
隨著故事的進展,本段故事卻以最邊際、最可憐的殺人案件,讓我們徹底突破前面的認定
,從而藉此自我詢問,面對犯罪,我們真的只能透夠過刑罰嗎?加害者一定要以刑罰的方
式,才能彌補錯誤嗎?殺人償命,果真天經地義?不能否認,作者設定的角色太過完美、
選擇的犯罪也過於煽情,更完全刪減受害人家屬的部分,藉以強化與純粹之惡的對比,呼
應了 ”雖然本質都是殺人,但每個故事都應該要有自己的結局”的主旨,惟作者過度的
強化對比性,反而落入反廢死論者:「死刑只是通過嚴謹程序量刑後的極端,並不是常見
」的論證當中,未呈現出完整的廢死論點。
不過,這樣也已經足夠了,因為追究到底,如同書名空洞的十字架,本書強調的重點是
""救贖"",是「受害者家屬」亦或是「加害者」,在面對巨大無法承受的苦難、悔恨當
中,所能尋找的救贖之道,這救贖之道並非透過刑事司法程序或死刑,給予加害者空洞
的十字架完成,而是要努力的追求最小可能的實現,完成加害者及受害者家屬,自我的救
贖。
故事的最後,作者以一段平庸的結局收尾,也沒有再深入評論,但前面的精彩故事
也已經有足夠的思考空間,讓人深深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