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數位內容 執行者有責無權
【中時電子報 】
何英煒/台北報導資策會副執行長兼經濟部數位內容產業推動辦公室主任黃國俊昨(十五
)日表示,數位內容產業推動辦公室的預算來自於經濟部工業局旗下的網多計畫,但該組織
又隸屬於行政院數位內容推動指導小組,受行政院監督。這樣尷尬的情況,讓經濟部數位內
容產業推動辦公室屢屢面臨到「有責無權」的窘境。
為推動兩兆雙星計畫,經濟部工業局祭出多項產業輔導計畫,但其中一項「網路多媒體(網
站、商品)計畫」,將成立產業輔導辦公室列為其中一個子計畫項目。由於數位內容產業推
動辦公室計畫的預算來自於經濟部工業局。以經費來源的角度來看,工業局既然是金主,
自然以頂頭上司自居。
但該組織卻同時也擔任行政院數位內容推動指導小組的幕僚單位,直屬於行政院,頂頭上
司是科技政委林逢慶。
因此,在黃國俊擔任數位內容產業推動辦公室主任及資策會副執行長一職期間,數度傳出
與工業局不合的消息。這樣的情況,隨著計畫新年度的開始,以及資策會調整定位的緣因,
都將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