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有違反版規劣退前可否先s起來警告?

作者: FECer (阿賢)   2012-10-05 00:15:45
● 28 11/11 FECer □ [公告] 自12/1起取消違規文提示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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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5El3HS3d (part-time) [ptt.cc] [公告] 自12/1起取消違規文?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rt-time/G.1320957020.A.0E7.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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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nderman (甜的麵~)》之銘言:
: 版主您好,
: 我於9/26日23:26發文徵求工讀生,
: 由於是第一次在打工版發文,
: 加班費的薪資沒有註明,
: 而在9/27遭FECer版主以版規七劣文退回..
: 沒注意到所有的規定是我不對, 沒有註明該有的資訊是我不對,
: 但我在9/26 PO完文後, 到9/27凌晨才去休息,
: 在我之後的文章, 有看到幾篇前面有s的註記, 似乎是有違規吧~我想..
: 我看到在我之後也許有問題的文章都有記號,自己的文章沒有,
: 以為是OK的, 隔天白天上班也無法上網查看,
: 9/27晚上回到家就收到FECer版主的劣文退回通知..
: 違規沒註明所有資訊是不對, 但不能在有違規的文章前
: 加註個記號, 讓發文者注意到而有時間去修改嗎??
: 不用傳訊不用mail提醒, 就只是做個記號, 方便嗎??
: 對那些惡意違反版規的劣退是OK的, 但對我們這種
: 真的是要徵求人員的, 發文難免有小地方會遺漏,
: 白天又不能上網檢查, 等到下班回家, 就已經被劣退了...
: 被劣退的感覺真的非常差, 理由也只寫了劣文退回(版規七),
: 不敎而殺謂之虐啊..請不要為了不熟悉所有的地方而有遺漏,
: 而劣退了真心想要找工作夥伴的發文者,
: 這樣只會讓不熟悉BBS操作或沒有注意到小細節的人不敢找人啊..
: 一點建議, 提供參考, 謝謝..
作者: tenderman (甜的麵~)   0000-00-00 00:00:00
版主大人~你說的這篇公告,連結出現not found, 標題搜尋在本版以及parttime版也找不到~是在哪裡公告的?方便告知嗎?在文章前加個S會很有難度嗎?提醒修改也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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