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j1988514 乙案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3-04-30 04:10:10
給予回應的期限已到,在此公告判決。
使用者 j1988514
未盡到代理人應負之責任,也未提供明確的工作說明致使應徵者權益受損。
(薪資違法、無勞健保、工作時間與張貼內容不符)
而提供工作機會之廠商 - 金寀鑫工作室也難辭其咎。
判決:
使用者 j1988514 水桶ㄧ年。
水桶期間若用分身帳號持續發文則加重處分。
金寀鑫工作室 列入不受歡迎名單。
日後若有人張貼此工作室的徵人文章一律劣退。
若對判決有意見,請至l_lifejob板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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