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能否請版主協助刪除此文?

作者: willy2653 (BeamcAt)   2016-02-13 20:46:42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393436902.A.D98.html
因本人已無在該公司上班
且將全名標註至PTT是否不太合理?
況且該貼文是在Facebook上面張貼,並非在PTT上張貼
該人何得何能使用全名並打諸如此類批評的心得文章?
另外,觀眾並非打工性質,只是徵求觀眾
觀眾除了配合節目需求,給車馬費100元已算是經費支出之合理範圍
而前來的觀眾屬於自願性且擁有娛樂性,並非做粗工或工作,只是坐著看表演節目,
應不在於勞基法適用範圍內
且並非「臨時演員」,這種心得文看了不是太開心
請版主刪除該文,並檢討該類文章
謝謝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02-14 01:10:00
我刪除了 當時是我發的 我當時也不市版主只是看了覺得誇張
作者: willy2653 (BeamcAt)   2016-02-14 13:40:00
謝謝 全名不太恰當 至少用某小姐先生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02-15 13:22:00
就直接照原本轉貼而已
作者: willy2653 (BeamcAt)   2016-02-25 10:23:00
所以直接照原本轉貼就不需負相關責任?什麼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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